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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摘    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今年4月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厅在转发通知中指出: “1981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及市政府对公文处理还作过若干规定,绝大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但是,也有少数单位未按有关制度、规定办事,影响了公文处理的质量与效率,应切实加以改进. “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市政府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是提高办文质量和工作效率,改进机关工作,克服官僚主义,适应改革、开放、搞活的重要保证,各单位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情况,检查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把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档案工作与文书工作关系十分密切.为确保归档文件的完整、齐全和案卷的质量,就必须从文件处理程序的全过程抓起.因此,《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做好档案工作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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