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日读《新闻记者》今年第3期上关于舆论监督应否“与人为善”的争论文章 ,双方都有一定的道理 ,也各有不足。为了今后舆论监督的健康开展 ,我以为值得作进一步的探讨。关于舆论监督的对象 ,这些年来经过新闻界和理论界的讨论 ,已经基本取得共识 ,即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当然也可以包括一般的社会批评。我国的宪法在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同时 ,也赋予了公民对国家机关与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是因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拥有强大的行政、司法的权力 ,普通的公民作为单一的个体 ,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政府机关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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