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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龙副总理对体育报工作的意见
摘    要:一九六三年的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新闻业务》上,曾先后刊登了贺龙副总理在当年八月三十一日和十月二十八日对体育报工作的两次重要指示。最近半年多以来,贺龙副总理又对体育报的工作连续作了多次新的指示。贺龙同志的这些意见,生动地体现了毛主席的办报思想,给体育报指出了明确的办报方向,提出了办报的一些重要原则。同时,他还对这一时期体育报的宣传中心和报道内容,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意见,对报社的各项工作关怀备至,使体育报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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