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广播剧在我国著作权法律中的“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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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月平.试析广播剧在我国著作权法律中的“缺位”[J].中国广播,2009(2):3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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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月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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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海宁市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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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通过广播剧与著作权法规定的9类作品的比对,揭示出广播剧在我国著作权法律中“缺位”的不争事实。并进而从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和范围等不同维度,分析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差异及“缺位”给广播剧创作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后根据我国的立法和修改法律的途径和形式,提出了弥补广播剧“缺位”的法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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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播剧 著作权 邻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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