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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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国新.我国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J].图书馆建设,2015(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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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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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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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部确定10个单位为国家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公共文化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对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确保公益目标实现、提高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是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改革。公共文化机构与公司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明显区别。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的重点任务是,财政投入方式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试点单位对若干难点问题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实践,包括理事会的性质定位、理事长人选和产生、管理层负责人的产生、举办单位理事"一票否决权"、监事会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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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人治理结构 公共文化机构 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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