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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私人档案
引用本文:孟歆.论私人档案[J].天津档案,2006(9):18-20.
作者姓名:孟歆
作者单位: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早在1939年。意大利就在档案法令中规定:一切公务档案和有关公共利益的私人档案都归国家监督。这是西欧国家第一次把对私人档案的监督管理写进档案法规。并在全国专门没立了9个用以监督公共档案和私人档案的机构。自从1950年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以来,私人档案问题多次被作为国际档案大会的中心议题,几乎所有的西欧国家在战后制定的档案法令、条例或各种规章中,都无一例外地涉及了私人档案问题。可以说,在欧洲对私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体系。相比之下,我国的私人档案大多分散在个人手中。国家对其具体情况并无总体把握。而且我国档案界对私人档案的研究也才刚刚起步。

关 键 词:私人档案  国际档案理事会  国际档案大会  监督管理  西欧国家  公共利益  档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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