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担责法律监管真空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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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耸屹.代言担责法律监管真空地带[J].记者观察(上半月),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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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耸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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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1994年10月27日开始施行的《广告法》,15年来一直没有作过修改。对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已经难以规范。如名人代言广告处于我国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广告,广告就是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广而告之的意思,一个企业和企业的产品向消费者介绍自己,就好选择好的广告代言人。一个知名度高的代言人更容易吸引大众消费者的眼球。所以广告主就会花大价钱去请一些名人来作代言。名人效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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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告法 广告经营者 连带责任 消费者 广告主 名人效应 食品安全法 虚假广告 法律监管 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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