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不可忘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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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仁义.警告,不可忘记[J].传媒,20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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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仁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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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今年5月2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的意见》和《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决定对违纪违规的报刊实施警告制度。 《意见》和《细则》下发后,绝大部分报刊都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遵规遵纪,认真办报办刊,不敢有任何松懈。 但与此同时,仍有个别报刊,置中央宣传部和新闻出版暑的警告制度于不顾,有令不行,有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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