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档案法》档案权属的立法缺陷及影响—以企业档案管理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孙军.新《档案法》档案权属的立法缺陷及影响—以企业档案管理为视角[J].档案学研究,2021,35(6):47-51. |
| |
作者姓名: | 孙军 |
| |
作者单位: |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扬州 225002 |
| |
摘 要: | 档案权属原则及界定规则是健全档案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是制定档案管理措施的逻辑前提。当前在我国企业所有制经济结构快速调整过程中,档案权属的确立能够及时定分止争,保护权利人的档案权益,促进档案效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新《档案法》沿袭了旧法的思路,规避了档案的权属立法,实施中不仅会弱化档案管理举措的实效,也与档案司法保护制度衔接不畅,难以支撑《档案法》域外适用效力的实现。因此,明确档案的权属主体原则、建立档案权属界定规则,并依托档案权属扩展档案法律的域外适用效力是档案法律制度完善的必然选择。
|
关 键 词: | 《档案法》 档案权属 立法缺陷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档案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档案学研究》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