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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第二十四条之缺陷及其修改
引用本文:姚志成.《档案法》第二十四条之缺陷及其修改[J].档案学研究,2002(2).
作者姓名:姚志成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宜昌市档案局,443000
摘    要:《档案法》中对档案受损的3项“违法行为”限定为“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 ,违背了《档案法》的立法宗旨 ,应当删除

关 键 词:《档案法》  修改  违法行为

The Defect of the Article 24 of Archival Law and its Revis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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