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的作品认定困境与可版权性标准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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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琳,杨广军.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的作品认定困境与可版权性标准构建[J].出版发行研究,2024(1):6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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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琳 杨广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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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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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话语体系下算法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9XFX001)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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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ChatGPT为代表的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多元化应用,助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新业态的井喷式发展。AIGC在外观形式上已经高度趋同于人类创作的作品,但因受限于作品创作主体的逻辑,引发了AIGC“作品”认定的制度困境。从独创性、审美意义、价值宗旨、技术逻辑这四个要素出发,对AIGC的作品认定进行综合解析,不难发现AIGC已经具备可版权性的基础条件。因此,理应加快立法步伐,重构著作权法的作品类型制度,新设AIGC“作品”法定类型,以明确AIGC的著作权法保护路径,为AIGC的出版、发行以及市场交易等版权新业态提供制度规范与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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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 著作权法 认定困境 可版权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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