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本体论纲 |
| |
引用本文: | 芮必峰.新闻本体论纲[J].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4). |
| |
作者姓名: | 芮必峰 |
| |
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新闻系 |
| |
摘 要: | 陆定一对新闻报道(作品)的定义中包含着唯物主义本体论前提,但后来的研究者对此重视不够。·“新闻是属于精神世界”与“新闻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提法,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没有离开人类社会而独立存在的新闻,也不可能有与人类社会不发生关系的新闻本体。新闻本体深深植根于人类社会客观的物质实践活动中。·新闻不是事实的反映,不是事实的报道,也不是事实的信息。新闻就是事实。新闻依存于人类社会,但并不依存于人的主观意识。新闻属于社会存在范畴,不属于社会意识范畴。·哪些事实是新闻,哪些不是,其决定因素不是事实本身,更不是传播者或传播媒介,而是人在社会实践中不断产生和发展的“知”的需要以及事实本身满足这种需要的程度。·从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新闻就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