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档案信息化服务中的隐私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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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菲,刘维荣.美国在档案信息化服务中的隐私权保护[J].兰台世界,2005(1):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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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菲 刘维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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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苏警官学院 2. 江苏省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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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隐私权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有关国家法律与地区条约确认的基本人格权之一。由于隐私权深入到人类社会生活和人们的内心世界来保护自然人的人格与精神状态,所以隐私权还是一种高层次的人格权。档案工作和隐私权保护有着必然的联系。作为历史记录,档案中的许多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网络环境在改变档案信息收集、整理、贮存、传递、利用的传统模式的同时,也使隐私权保护呈现出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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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隐私权保护 人格权 《世界人权宣言》 条约 国际公约 政治权利 国家法律 档案信息化 档案工作 网络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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