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闻采写的主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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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子明.试论新闻采写的主体性[J].视听纵横,2010(4):5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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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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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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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媒体对新闻事件的报道必须用事实说话,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这是新闻规律的最基本要求,是我们在新闻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客观报道,不允许任何的主观臆测或者假设推断,靠事实说话,不允许随意赋予新闻本身并不具有的意义而成为某种观点的诠释与注脚。但笔者认为,作为一个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报道中,仅仅做到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任何一个新闻事件的主体都是人,都是以人为中心的,人又是社会的人,缠绕在不同的关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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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采写 主体性 用事实说话 新闻从业人员 新闻事件 新闻报道 以人为中心 新闻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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