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第四荧屏的娱乐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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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晴川,刘佳丽.手机电视:第四荧屏的娱乐天地[J].网络传播,2010(9):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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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晴川 刘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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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大学影视学院 [2]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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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手机电视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传输平台,正日益引起各方关注。它不仅仅是传统电视的移动化,而是以便携性、移动性、互动性和个性化服务为特点,成为融“文字、声音、影像”为一体的全息性新媒体。手机电视具备“电视媒体的直观性、广播媒体的便携性、报纸媒体的滞留性以及网络媒体的互动性”,可以说综合了传统几大媒体的优点,被誉为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之后的“第五媒体”、“第四荧屏”。这些特点,同时也为手机电视的内容生产规定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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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手机电视 天地 娱乐 信息传输平台 “第五媒体” 广播媒体 网络媒体 报纸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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