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滥用"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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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仁.不要滥用"浓度"[J].编辑学报,2004,16(2):10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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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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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GB 3 10 2 .893中,浓度和物质的量浓度是同一个量名称的2种称谓,使用中可以互换,其法定单位为mol/m3 或mol/L。这就表明,只有物质的量浓度才可以用浓度替换,其他的量名称都不得称为浓度。然而,在科技书刊中,滥用浓度的现象非常普遍。例如:HCl的浓度为0 .5kg/m3 ;Ca的浓度为0 .2 0 ;H2 的浓度为0 .0 5 % ;O2 的浓度为3×10 18L-3 。这里的4个“浓度”都属于滥用,是错误的,应使用各自规范的量名称。它们的正确表述分别为:HCl的质量浓度为0 .5kg/m3 ,或ρ(HCl) =0 .5kg/m3 ;Ca的质量分数为0 .2 0 ,或w (Ca) =2 0 % ;H2 的体积分数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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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计量学 “浓度” 规范化 科技书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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