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数字作品交易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制路径的证成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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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叶任文璐.NFT数字作品交易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制路径的证成与完善[J].新闻界,2023(5):6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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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叶任文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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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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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新时代科技革命与知识产权学科创新”(B18058)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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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NFT数字作品交易作为区块链技术与智能合约技术衍生出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在丰富数字经济样态、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展现出独特价值。然而,如何界定NFT的法律属性,怎样有效规制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而擅自将其作品非同质代币化并进行出售的行为,成为著作权法领域亟待回应的问题。对此,应当将NFT视作访问作品的网络链接和法律上的访问权利凭证,出售擅自铸造的NFT数字作品的行为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间接侵权。与此同时,应在立法层面坚持发行权“作品载体所有权转移”之要件,在司法层面正确适用“向公众传播作品”要件和著作权侵权主观要件,以更好地治理NFT数字作品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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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同质化代币 网络链接 权利凭证 信息网络传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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