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公民信息素养教育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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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森林.中美公民信息素养教育比较研究[J].图书馆学刊,2014(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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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森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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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葫芦岛市图书馆,辽宁葫芦岛1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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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是实行公民信息素养教育比较完善的国家,有着悠久的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历史。我国的公民信息素养教育起步较晚,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的水平相对比较落后。比较分析了中美公民信息素养教育在理论认识、组织主体、体系内容和评价标准等方面的情况。我国公民信息素养教育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加强对于公民信息素养的认识,明确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的主体,构建完善的公民信息素养体系内容,制定适合国情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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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中国 信息素养 信息素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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