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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主体的一些思考
引用本文:殷仕俊.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主体的一些思考[J].湖北档案,2009(9):15-17.
作者姓名:殷仕俊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资讯管理系
摘    要:正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三类主体政府信息公开显然是行政法所调整的领域之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的各方当事人。目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学术界的认识不尽一致,但主要

关 键 词:政府信息公开  监督主体  行政法律行为  法律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  制度体系  类主体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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