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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在校中小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后,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怎样承担责任,成为近几年损害赔偿的热门话题。由于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明确规定,故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社会舆论,可谓众说纷纭。2001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6月国家教育部制定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确立了以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2.
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关于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尤其是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的关系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与学生是监护关系,学校对学生承担监护职责,应当按照无过错或者公平原则确定学校的责任,即凡是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在校受到伤害,学校均应像无过错的监护人那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是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教育关系,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应当按照过错原则确定学校的侵权赔偿责任,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尽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依法重申了学校对于学生是教育关系,不承担对未…  相似文献   

3.
随着在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案件的频频发生,学校面临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不断增加。本文阐述了学校在不同类型的校园伤害事件中过错确定的几种责任原则(即过错推定责任、过错责任和补充责任)以及学校应当承担的证明义务,归纳了审判实践中常见的过错情形和学校可以采用的抗辩方式,对学生伤害事故中多个过错责任人的追加和责任比例的界定,从而提高学校争取较好诉讼结果的可能性.避免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4.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是我们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它解决的是侵权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在我国的民事立法和侵权损害赔偿法理论中,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有三种,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那么未成年学生在校受到损害,学校应依据什么归责原则承担赔偿责任呢?是不是只要学生在校受到伤害,不管学校有无过错,都要赔偿损失呢?一、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学校承担学生在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简单地…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随着我国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频繁发生,学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已经成为困扰广大学校教育工作者的一大难题;而新闻媒体的介入,又使得学生伤害事故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教师)动辄被推上被告席,法院判决的结果又几乎总是学校(教师)受罚、舍财,让人觉得既焦灼又无奈。2002年8月21日,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已于同年9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出了具体规范。《办法》在明确规定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  相似文献   

7.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  相似文献   

8.
未成年学生是我国社会结构中最庞大的群体,也是最易受到伤害的群体之一。学生受到的伤害无非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学校的教职员工的行为及教育、教育设施的瑕疵给学生造成的伤害;二是由于校外的第三人或他人饲养的动物给学生造成的伤害。对这两种损害有关责任主体无疑都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依据什么原则(标准)认定学校的法律责任?学校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否必然意味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是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十分关注又感困惑的问题。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发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学校担责及免责的情形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一、学生伤害事故与学校民事侵权责任《办法》第5条和第7条明确规定,“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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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内容,但这些规定很原则,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审判实践的需要。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弥补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事实上长期的缺位。本文拟结合《解释》及其他法律规定,具体谈一谈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一、学生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和标准学生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常规赔偿),是指还没有达到受害人残疾或者死亡后果的一般损害的赔偿。根据《解释》及其他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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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问题研究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问题是一个现实性很强的实际问题,它不仅造成教育方面的困境,还带来了司法方面的混乱.学校不是在校未成年学生任何意义上的监护人,但由于家长和学校之间存在着实际上的委托关系,所以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部分监护职责;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件不能只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学校也并不只是承担过错责任,在特殊情况下,学校还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甚至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12.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特殊民事法律关系.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主要有上课期间的人身伤害、学校设施与建筑物等引发的人身伤害及意外事件引起的人身伤害等三种类型.在对未成年人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必须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等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3.
文件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发生的中小学生人身伤害或者死亡事故(以下简称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适用本条例。幼儿园发生的幼童伤害事故,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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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之责任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学生人身安全和有关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等问题,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而学校与学生及其监护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定性是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前提和核心问题.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下称《办法》)中规定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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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据有关报道显示,1999年全国有1.6万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并且这个数字有逐年攀升的趋势,不能不说与近几年来学校伤害事件屡屡发生有很大关系。学校伤害事故涉及到国家、学校、学生三个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衡量,要搞清楚事故责任的承担问题就必须正确认清三者的关系。但目前就学校伤害事件中学校责任方面的论述仍不够完善,给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带来许多不便.而且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模糊认识,认为“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理应由学校负赔偿责任”,而忽视对学校自身权益的保护。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学校事故中学校责任的性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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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校外第三人或者饲养的动物致害学生的事故不断发生,如因学校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被犯罪分子杀害、伤害;因教师失职,学生被不明身份之人领走而失踪;动物窜入学校咬伤学生等。法院对这些大体相同的案件中第三人和学校责任的认定存在较大的差别。有的认为学校和第三人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有的认为学校和第三人应按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属于按份责任。为了及时正确地处理好这方面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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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据有关报道显示 ,1999年全国有 1 6万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 ,并且这个数字有逐年攀升的趋势 ,不能不说与近几年来学校伤害事件屡屡发生有很大关系。学校伤害事故涉及到国家、学校、学生三个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衡量 ,要搞清楚事故责任的承担问题就必须正确认清三者的关系。但目前就学校伤害事件中学校责任方面的论述仍不够完善 ,给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带来许多不便 ,而且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模糊认识 ,认为“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理应由学校负赔偿责任” ,而忽视对学校自身权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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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赔偿责任问题,已成为教育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教育关系,而非监护关系或契约关系.相应地,学校所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为过错责任,而非基于监护关系的无过错责任或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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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是学校办学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本课题组在北京市中小学和各级教育委员会做专题调查,发现学生在校伤害事故成为困扰学校办学的难题,成为产生校内法律纠纷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研究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问题,探索及时、公正、妥善处理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措施和办法,对于保护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完善学校法制体系,依法保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素质教育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的法律关系直接影响学校事故中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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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年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受教育者开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学校的各种权益,包括他们的人身权。这不仅显示了依法治教的成效,同时也警示学校应当审慎处理教育与保护的关系,在中小学校严格制止与防范未成年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发生尤为重要。一、对未成年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认识未成年学生在校伤害事故是指未满18周岁的学生在校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而引起的对其身体和心理的损害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可分为三种情况,其一是其他任何客体对学生构成危害条件的情况下,由学生主观行为而导致伤害(如学生在游戏中摔倒造成伤害);其二是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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