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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举证责任,首先表现为立证责任,即当事人自己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的义务,如果主张的事实被证明为不真实,需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其次是证明责任,即如果当事人在相关诉讼程序结束后仍不能证明其主张的主要事实,则法院不认可以该事实为要件而产生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承担不利于己的法律后果。这两层意义,前者是行为责任,后者是结果责任,其核心是解决在法院处理案件的正当程序完结之后,如果事实真伪仍不能辨,则法律后果如何承担。我国的民事诉讼中奉行的举证责任原则,主要来自《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以及最高法院对民诉法的《适用意见》第74条中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这一系列条款可总结为: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即主张积极利益和提出事实者承担举证责任;但专门列举的特殊侵权之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在确定双方当事人具体的举证责任上,这些法规还有很大的漏洞。首先,这些法规明文规定的,只有当事人举证的行为责任,没有结果责任:只规定了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却没有规定当事人举证不能或者所举之证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时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样的规定与我国审判工作中长期奉行“实事求是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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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之法理基础 “谁主张,谁证明”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那么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呢?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案件中,原告不必举证,只需表明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不需要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则必须对于自己提出的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能证明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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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之法理基础“谁主张,谁证明”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那么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呢?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案件中,原告不必举证,只需表明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不需要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则必须对于自己提出的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能证明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1]需要倒置的事实,往往属于原告举证困难而被告比较容易举证的,比如证据距离原告较远、倒置的事实处于被告控制之下等。举证责任倒置是将某些事实的举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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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据责任与证明责任有着本质上的差异,将二者罗死在一个“举证责任”概念之下,并从提供证据的立场把握证明责任的法律性质是难以解决问题的,考察举证责任制度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两大法系的举证责任理论都承认在举证责任的不同解释中证明责任为其本质,证明责任的法律性质应为负担,是当案件事实于最后仍真伪不明时,一方当事人所承担的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5.
举证责任是指特定主体所承担的证明案件事实的风险责任。明确举证责任的主体 ,举证责任的范围 ,有助于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 ,分清责任。本文试从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的关系 ,举证责任的分配体系以及举证的时间等方面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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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应当由谁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举证责任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它最早出现于古代罗马法,罗马法规定:“在诉讼中主张事实的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定无须举证:双方均不能举证时,负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这一原则至今为世界各国所公认。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责任的分配要解决的问题是在争议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由何方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和诚信原则及公平原则,我国民事诉讼中分配举证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例外原则、补充原则。我国对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规定不合理的地方有待立法和司法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本文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正,论述了刑事诉讼证据运用的有关问题。作者认为,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有助于发现实体真实。法官在庭审中地位的变化要求法官有独立的判断证据能力。在新的审判方式中,判断证据的标准只能是自由心证。在新的形势下,承认自由心证理论对我国刑事审判的诉讼价值,已是大势所趋。无罪推定原则的规定从总体上决定了人民检察院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作为我国三大诉讼之一 ,有着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不同的特点。本文拟从举证责任、提供证据的期限、证据种类形式和法院调取证据等方面就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特殊性进行探讨。一、关于举证责任举证责任 ,是指当事人对有利于自己的主张 ,有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 ,加以证明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主张时 ,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这是一般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具有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不同的特殊规定。在刑事诉讼中 ,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司法机关承担。《刑事诉讼法》第 4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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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需要证明对象包括实体事实和诉讼程序事实,实体事实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其合法性由被告举证,但是对于行政诉讼中的诉讼程序事实是否适用举证责任缺少明确规定。文章在分析举证责任的含义和证明对象的范围后,认为原告要对特定的诉讼程序事实负担举证责任;在分析诉讼程序事实适用举证责任的条件和举证责任分配的原理后,对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诉讼程序事实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证明责任对民事诉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司法实践中,证明责任的分配除了法律直接规定外,更多的需要法官的司法裁量。因此如何规范证明责任司法裁量权,防止法官权力的滥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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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的预设     
本文提出了论证的四个预设,认为它们是保证一段话语成为一个论证的基本条件,而且,这些预设在某种意义上把论证与推理区别开来。正是这些预设,使得我们把一些包括演绎有效推理的论证判定为谬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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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事诉讼理论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法官按照什么标准来分配证明责任,才能符合实体公平、程序正义和诉讼效益的理念,既要从宏观上确定适用于种各类诉讼的分配证明责任的一般规则,又要从微观上解决具体个案中证明责任的合理均衡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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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心证制度被实践证明是一项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制度,它有其自身的存在价值,对于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实现司法独立目标、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作用。自由心证的核心在于设计一套有效的制度来确保法官合理心证,法官的良心和理性是自由心证的必要前提,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则是自由心证的基本方法。自由心证的制度构建包括合理心证制度、心证公开制度、判决理由制度和不当心证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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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举证责任的规定很简略,理论上也少有针对性的细线条探究,司法实践中标准不明,随意性大。根据我国的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结合外国立法和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理,公诉案件审判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原则为:对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由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排除犯罪事实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对于量刑、执行刑罚有影响的情节,谁主张谁举证;对于举证责任冲突的情节,可分不同情况处理;对于程序的合法性,公诉方负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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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的使用日益广泛,鉴定意见在帮助法官查明事实方面也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司法鉴定的相关制度并不是十分完善。一直以来,相当一部分法官和当事人把鉴定意见当作科学结论,而忽视了其言词证据的本性,因此疏于对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进行审查。因此,我国应借鉴各国的实践经验,分析我国现状,从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意见三方面完善立法,以促使司法鉴定更好地发挥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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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一种根据合意的纠纷解决方式。必须在调解中坚持最基本的证明观念:调解中同样存在证明的问题,当事人需要对基本事实进行证明,调解员也承担着对基本事实进行了解、查明的责任。调解中的证明与诉讼中的证明相比存在自身的独特性:调解中的证明是一种自由证明,而非严格证明;调解中存在主观证明责任,但是客观证明责任在调解中不一定发生作用;调解中证明标准具有更大灵活性,但要避免在调解中过分降低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8.
证明责任倒置制度在法律实务中应用颇为广泛,但是由于审判人员理解的偏差致使这一制度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并未获得预期的效果。证明责任倒置设立的初衷是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诉讼一方的当事人,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法官不得肆意改变证明责任。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只有改变一般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法律规定才属于证明责任倒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仅仅存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这三种情况,《证据规定》中其他五种特别责任的规定不属于证明责任倒置。为完善证明责任倒置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应该保证证明责任倒置的法定化,减少法官自由裁量权,同时必须完善立法,明确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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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果关系推定的视域下,原告须先就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初步举证并达到一定程度的盖然性。然后才发生推定因果关系成立和证明责任倒置的效果。我国现行法采用的是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规则,证明要件从诉讼伊始就已经完成了分配,损害行为和所受损失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而行为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则应当自始由被告来承担,故原告对因果关系提出“表面证据”或者“初步证据”并非被告举证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责任倒置的前提。  相似文献   

20.
举证责任来源于古罗马法的概念,我国《行政诉讼法》首次对举证责任制度加以规定,但并未对其做出详尽的说明,因而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则争论颇多。从举证责任的涵义和性质入手,分析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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