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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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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目前的法律职业与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关系成为法学教育改革的重点问题,如果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紧密结合,容易忽视法学基础教育。本文通过对日本的司法考试及法学教育改革之法科大学院的分析,提出就发展趋势而言,两者也不一定需要相适应,应当提高参加司法考试资格的门槛,不允许本科生参加司法考试,改革法学硕士教育体系,以使法律职业者素质得到提高并达到司法考试的特殊要求。  相似文献   

2.
司法考试制度的确立给大学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司法考试注重考察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和法擘教育注重法学理论修养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同时二者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如何处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以及如何改进法学教育做到二者相辅相成,成为法学教育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作者提出通过改革课堂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等方法来改进和完善大学法学教育,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紧密结合,促进二者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法学双学位教育也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要部分。司法考试的背景下,法学双学位教育应以司法考试为指导;司法考试可以作为法学双学位教育的环节之一;正确认识法学双学位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关系,改善法学双学位教育和改革司法考试方式,实现法学双学位教育和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4.
构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规模的过度膨胀已经导致毕业生供求比例严重失衡,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后,法学教育的这种窘境更加突出。因此,理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建立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不仅可以促进法学教育改革,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5.
以厘清地方高校法学教学定位与司法考试目标的关系为出发点,探讨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以职业性为契合点,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为二者协调的理论基础,分析目前传统教学模式和考查方式与司法考试的异同,提出地方院校本科法学教育以司法考试为重点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良建议.  相似文献   

6.
大学法学教育与统一司法考试关系的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统一司法考试对大学法学教育有引导作用,亦有负面的冲击。法学教育要积极改革,坚持法学教育的独立性,尽力拉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间隔时间,司法考试内容宜多元化设计。  相似文献   

7.
从我国2002年实行统一司法考试以来,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衔接问题一直是法学界热议的一个话题。作为地方法学院校,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推行,既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为了能够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在日益激烈的法学教育竞争中凸显地方法学院校的特点与优势,有必要以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为契机,改革地方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  相似文献   

8.
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对高校法学教育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引发了各界对两者之间关系的热烈讨论,本文从对高校法学教育的定位与反思的基础上提出应当正确认识司法考试的导向性作用,改革高校法学教育,同时完善司法考试本身,两者的良性互动与协调才能更好地为我国法治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发展现状和法学高等教育的现状与问题入手,剖析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内在联系以及相互影响与磨合的互动关系,对于如何能使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更好的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其培养法律人才,选拔法律人才的作用提出了自己的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10.
司法考试制度涉及司法领域法律职业专门人才选用机制的重大变化,为法学教育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给法学教育带来一些不利的冲击.因此,必须正确处理高等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高等法学教育进行适当的改革与调整,使高等法学教育既能培养出符合司法考试制度下的合格人才,也能避免其在司法考试制度的冲击下沦为"应试教育".  相似文献   

11.
本科实践型教学方式的推进——以司法考试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允许在校大学生参加司法考试,为法学本科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普遍采取的传统型理论教学方式与司法考试侧重检测考生实践能力的风格形成鲜明的反差,如何改革现行教学方式以适应司法考试之需要,已成为国内各法学院探索而尚未解决的难题。本文从司法考试的特点出发,分析了目前国内法学教学方式与司法考试间的冲突,进而提出了推进实践型教学方式以适应司法考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法学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高素质的法律职业人才,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对促进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囿于司法考试制度的局限性,其对法学教育的消极影响不容小觑.法学教育的发展必须正确处理与司法考试的关系,才能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服务于依法治国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  相似文献   

13.
论司法考试与本科法学教育的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阐述了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之间的关系,认为必须针对目前的法学教育体制进行改革,统一司法考试是法学教育体制改革的契机和动因。  相似文献   

14.
在法律职业化趋势冲击下,中国传统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与教学模式面临巨大挑战,突出表现为大众的法学教育无法应对职业的司法考试。通过对中国目前法学教育困境的分析,以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融合为目标,对法学教育理念、教育内容知教学方式进行重新的定位,以期在法学教育中构建素质教育和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模式。  相似文献   

15.
司法考试把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很好地连接在一起,解决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长期脱节的问题。同时,司法考试也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中国法律人共同体的形成。然而,从另一方面看,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考试制度,与探求知识为旨求的教育内在地具有一定的矛盾,从这个角度而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具有一定的宰制,与法律职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要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国的法学教育要在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改革,注重实践能力的精英化教育培养。我国的司法考试要在内容、形式以及报名资格等方面进行合理的改革,这样就可以在不回避司法考试的情况下突破这种宰制,使得法学教育不失其原有的本色。  相似文献   

16.
王静 《高教论坛》2012,(3):71-73
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一直是法学教育界和司法实务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一方面,制度层面的思考十分必要;另一方面,法学本科教育亦应从现实出发,正视司法考试所带来的困惑,积极寻找自身与司法考试的契合点,并在"立足素质教育、兼顾司法考试"的基础上构建合理的教学模式。  相似文献   

17.
惠州学院法学专业学生从2008年起参加司法考试,考试通过率逐年上升,至2010年考试通过率为50%左右,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促进了法学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但在司法考试的冲击下,法学教育也出现了应试教育的某些苗头.今后法学专业在教学中既要重视国家司法考试,又不能离开社会各方面需求而仅仅围绕司法考试来运行,要不断探索新的法学教学和学生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18.
考虑到我国法学本科生的生源性质、大学的博雅教育使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政策,法学本科教育仍应是通识教育基础之上的职业教育而非纯粹的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不应以司法考试为中心,也没有必要与司法考试完全对接,但需要采取必要的适应性措施消除当下的一些弊端.  相似文献   

19.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于解决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接轨和良性互动,必须对当前的法学教育理念、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改革。同时,司法考试也应做出一定的改革。  相似文献   

20.
惠州学院法学专业学生从2008年起参加司法考试,考试通过率逐年上升,至2010年考试通过率为50%左右,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促进了法学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但在司法考试的冲击下,法学教育也出现了应试教育的某些苗头。今后法学专业在教学中既要重视国家司法考试,又不能离开社会各方面需求而仅仅围绕司法考试来运行,要不断探索新的法学教学和学生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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