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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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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多年来,我国由中央统一立法的格局逐渐向地方立法分权的格局转变,这对调动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和填补中央立法的空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出现立法冲突、重复立法、越权立法和立法权被异化等现象。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配置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为我国新形势下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合理配置理出思路,提出对策,以优化中央与地方立法职能,构建科学合理的、富有生机活力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法律的发展中,随着立法行为在社会需求中的增大,地方立法也在发生着不可逆转的变化,主要是地方立法权从浑然一体的各种国家权力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种与行政权、司法权并驾齐驱的自我存在的权能。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我国也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立法体制,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已成为我国立法体制中互为补充的重要结构模式。当然,在现行体制模式和立法权限划分上,还有许多方面有待于完善和发展,本文仅就优化地方经济立法权的问题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3.
税收立法权是立法权在税收领域的延伸,是关于税收事项立法的权力,其权力配置包括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纵向配置以及中央各部门之间的横向配置。税收立法权配置制既要满足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又要遵循一国的立法体制。我国税收立法权配置纵向地方权力严重缺乏,与地方政府职责不相称;横向税收立法权过多地由行政部门行使,有悖于我国立法体制以及立法规范。因此,有必要有限制地扩大地方税收立法权限,同时严格规制税收行政立法。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地方立法主体由“较大的市”向所有设区的市全面扩容,不仅是制度设想更是地方立法实践发展的趋势。实践中最主要的地方立法主体是省级行政区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现行法律尚未授予其他设区的市以立法权。设区市立法权研究应当以“较大的市”立法权的理论与实践为重要参考,以解决日益复杂化的地方性事务为主要目的,促进地方治理积极性的提高,维护立法体制权威性,发挥地方立法“先行试点”作用,而有效的运行和完善的监督是评价设区市立法权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相似文献   

5.
《立法法》的修订赋予了更多城市以独立立法权,这必将推动地方改革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国法制体系的完善。对此前已有多年经验的立法主体的实践情况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从立法规划、人员配备及立法内容等方面获取启示,以期有助于设区的市新获立法权后开展独立的地方立法工作,建立专属的立法机制,推动城市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地方立法包括民族自治立法、一般行政区立法、特别行政区立法、经济特区立法.自治立法权是民族自治地方所享有的自治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有效行使对能够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维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确认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区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与其他地区立法权,对于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民族法治建设、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H省S市立法权行使的实证分析,可以发现我国设区的市立法权行使面临的共性问题。为了尽快将S市立法权行使纳入法治化轨道,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而全方位确保立法质量。只有保证设区的市的立法质量,才能全面彰显地方特色,进而有效解决当地经济社会等领域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中央地方税权划分的法律思考——以税收立法权为核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税权的核心是税收立法权,中央和地方之间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一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分税制是一种不彻底的分税制,在中央和地方的税权划分上,尤其是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上没有体现责任、权限和利益的有机结合和统一,这一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地方因地制宜配置资源、安排收支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果,适当地授予部分地方税收立法权已成为我国税权格局重构和税制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体制重视立法的灵活性,原则性,但对中央与地方立法事项、立法权限未作划分民事基本法律的立法权属于国家,地方有民事法律的补充权。地方民事立法不得与国家民事法律相冲突,不得将私法问题公法化。地方立法在物权制度,民事程序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赋予地方立法权,在中央领导下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我国立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地方立法分实施性、自主性和民族自治三种立法类型。坚持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民为本、立法为民是地方立法要坚持的四个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1.
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存在立法滞后,缺乏超前意识;立法体系混乱,政策措施相互矛盾;中央立法少,地方立法多,立法层次低;缺乏责任规范和制裁办法,实施机制薄弱等问题。完善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应更新立法理念,树立超前的立法意识;加强中央立法,提高立法层次,完善立法体系;制定责任规范和制裁办法,强化实施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覆盖全民的全国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法。  相似文献   

12.
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困境与政府责任缺失的相关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社会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社会保障覆盖面过窄,扩面受到现有体制和管理机制的约束;统筹层次偏低,提升统筹层次受到区域发展不均衡和地方既得利益的阻碍;几种主要社会保险制度均面临财务上不可持续问题,尤其是养老保险潜在的资金缺口巨大。突破我国社会保障困境的关键是强化政府责任。强化政府资金投入职责,承担起对"隐性社会保障债务"的清偿责任;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障立法职责和管理职责,建立以中央政府为主导,采取中央政府集中管理与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统一立法、统一政策和统一制度的社会保障治理结构;合理划分中央政府责任和地方政府责任,并在人大立法中对此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3.
试论我国的地方教育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方教育立法是相对于中央教育立法而言的,它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地方教育法包括地方性教育法规、自治条例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和教育的单行条例、教育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教育立法形式多样,地方教育法规、规章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较为复杂。  相似文献   

14.
以色列中小学教育投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色列从建国起就形成了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教育投入的体制。在这个体制中,中小学教育投资占全社会教育投入的一半以上。其中,以色列中央政府对中小学教育的投入又占中小学教育投入的大部分。除此之外,以色列还通过立法等手段保证对中小学教育的投入。  相似文献   

15.
地方金融立法是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金融立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来调整和规范金融监管的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立法发展迅速,地方金融立法表现尤为突出。上海、温州、泉州等地率先进行地方金融立法的创新,对我国地方金融立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湖南、四川等内陆省份的金融立法则出现了一些问题。地方金融立法的完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根据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确立地方金融立法权;加强地方金融立法的创新;建立有序的金融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6.
立法技术制度化——基于法的结构及语言之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当前我国中央立法及地方立法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立法结构和立法语言为视角切入点,从这两个相对稳定且易于操作的立法角度分析了立法技术制度化可行性的理论及现实基础,并从立法技术文本规范化及立法技术标准统一化等方面提出了对立法技术制度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农业法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我国农业投入、农民权益和农村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农业法制建设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以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农民权益为中心的农业立法数量不断增加,这为我国的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农业立法尤其是地方农业立法中可操作性较差、适应性不强等问题突出,因此通过完善地方农业立法后的效果评估体系,尤其是建构科学合理的地方农业立法效果评估主体制度,对于增强地方农业立法质量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8.
宋代非常重视法制建设。就立法而言,成果丰硕,形式广泛。立法过程中除了中央的努力外,地方官员的作用也功不可没,他们在提议立法、为立法做资料准备、指出现行法的弊端、在新法试用期提出修改意见、在新法正式实施后发现问题再提出建议这五个立法环节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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