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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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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如何理解“以当南日”“垣墙周庭,以当南日”,课本注作“院子周围砌上墙,用(北墙)挡着南边射过来的阳光”。此注让人生疑。“以当南日”的“以”,译为“用”,不妥。“垣墙周庭”与“以当南日”是因果关系, “以”应翻译为“因而”。  相似文献   

2.
我们先看看下面几个例子: (1)开户内日之光,目光不能照幽,凿窗户牖,以助户明也。(王充《论衡·别通》 (2)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归有光《项脊轩志》) (3)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归有光《项脊轩志》)  相似文献   

3.
<正>一、试卷总体分析2014年宁夏高考语文试卷是在依据新课标谋求学生能力发展,稳定之中谋求变化稳中求创新的总体思路上设计的。所出记忆理解的题目都可以在中学语文课本中找到答案,如第4小题考查古文实词的积累,所考查的几个词都在课本之中。"振":"振长策以御宇内"(《过秦论》)"当":"以当南日"(《项脊轩志》),"当侍东宫"(《陈情表》)"临":"今当远离,临表涕零"(《出师表》)"籍":"云有兰家女,承籍在宦官"(《孔雀东南  相似文献   

4.
一部《三国演义》教了很多人,也害了很多人,因为很多人偏偏不把它当小说读,而是当历史读。KOEI(日本光荣公司)的《三国志》系列,虽然标榜为“志”,其实基本还是以演义为蓝本,这从人物参数上面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日本另一家名为“龙”的游戏公司曾经做过一款《三国正史》,那才是真正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可惜历史和历史游戏完全是两码事,一板一眼照正史  相似文献   

5.
“以”字作连词,人们都知道它可以译为“而”、“因为”、“而且”等。但是它还有一种译法,人们未予重视。这就是当“以”表示两分句之间的假设关系时,可译为“假设”或“如果”。例如: (1)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捕蛇者说》) (2)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论积贮疏》)  相似文献   

6.
《干将莫邪》“当于汤镬煮之”的“当”,一般都理解为“应该”。《语文知识》1997年第3期《释“当”要恰当》一文认为不是“应该”,而是“判决”的意思。因为“汤镬”是一种酷刑,“当”作“判决”讲便顺理成章。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解释“当”也有“判罪,判决”义,古汉语中也不乏这样的用例,但我们认为这并不能作为上例中  相似文献   

7.
“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出自新课标选修教材《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里的《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教材注释为“因为我年纪比你们大一点,你们不要认为这样就不说了。以,因为,介词。下面的‘以’,认为,动词。一日,一两天。乎,于。尔,你们。”如果按照注释直译的话,“毋”译为“不要”;“以”译为“认为”;那么“吾”,明显的“我”,又该如何翻译呢?配套教参译成:“不要因为我年纪比你们大一点,就不敢回答我的问题。”也体现不出“以”是“认为”的意思。笔者认为,此句中的“以”解释有误,当译为“用”;“毋吾以也”当译为“(人家)不用我”。  相似文献   

8.
明代散文家归有光《项脊轩志》有这样一段话:"(轩)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轩"字为笔者所加)教参译文":屋子又是朝北的,照不到阳光,一过中午室内就昏暗了。  相似文献   

9.
在古代汉语中,“相”有去声和阴平两个读音。读去声时是动词和名词:读阴平时,是副词。 做动词的“相”,当“观察”、“审察”讲,如“相鼠有皮,人而无仪”(《诗经·鄘风·相鼠》),“伯乐学相马……”(王充《订鬼》);也当“辅佐”、“帮助”等讲,如“至于幽暗昏惑而又无物以相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做名词的“相”,当“容貌”讲,如“儿已薄禄相’(《玉台新泳·古诗无名人为焦仲卿妻作》);当“百官之长”讲,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史记·陈涉世家》)。在这些时候,“相”是实词,它直接担负句子的一个成分,其作用清楚,含义明白,毋庸赘言。本文着重分析当副词用的“相”。  相似文献   

10.
叶宪祖于天启六年(1626)迁工部主事后,旋即升为该部郎中,晋升时限当在天启六年十月到七年八月之间。黄宗羲《改葬墓志铭》和《明史》的相关记载均不误,只是因为其中省略了一段事实过程。宪祖起复年份在崇祯元年,而他任南京刑部之职则应在崇祯三年(1630),且所任为刑部主事一职,而非“部郎”或“侍郎”。《明诗综》等对之未加考究,以致以讹传讹。应当结合《四艳记》的结构形式,以“南曲十一折(出)”的标准来确定其剧类。该剧内部结构明显呈现“块状”。将《四艳记》定为杂剧是合适的。  相似文献   

11.
高中语文课本 (1 990年 1 1月第 1版 )课文《项脊轩志》,标点符号有两处值得商榷。我们先看课文第 1自然段开头 :项脊轩 ,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 ,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 ,尘泥渗漉 ,雨泽下注 ;每移案 ,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 ,不能得日 ,日过午已昏。 ·余 ·稍 ·为 ·修 ·茸 ,·使 ·不 ·上 ·漏。·前 ·辟 ·四 ·窗 ,·垣 ·墙 ·周 ·庭 ,以当南日 ,日影反照 ,室始洞然。……从加点句子看 ,“使不上漏”和“前辟四窗”之间用“。”不当。因“尘泥渗漉 ,雨泽下注”,“又北向 ,不能得日 ,日过午已昏”,才使得“余稍为修茸”。而“修茸”…  相似文献   

12.
《金瓶梅》最早当刻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冬季至四十七年(1619)秋元,即所谓“万历本”,今已亡佚。今存《新刻金瓶梅词话》当刻于万历四十七年(1619)秋冬之际,刻成于天启三年(1623),称之谓“万历至天启刻本”。《新刘绣像批评金瓶梅》为“崇祯本”,它以《新刻金瓶梅词话》本为底本,刻成于崇祯年  相似文献   

13.
现行高中语文第一册《赤壁之战》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权勃然曰:‘……非刘豫州莫可以当曹操者”,《教参》把这一句译为:“除了刘豫州没有人能依靠来抵挡曹操的了。”窃以为《教参》的翻译欠妥。笔者认为这里的“以”相当于“与”,“以”的后面省略了一个代词“之”字,“之”当“我”讲,这一句话实际上相当于“非刘豫州莫可与(之)当曹操者”,翻译出来就是:“除了刘豫州没有谁可以和我一起来  相似文献   

14.
归有光《项脊轩志》中有这样一段描写: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对"前辟四窗"中的"四窗",一  相似文献   

15.
五年制中学高中语文第三册《信陵君窃符救赵》一文中,把“欲以客往赴秦军”(232页)这一句,解释为“想带着门客同秦军拼命”,我认为课本把原句中的“以”作“带领”讲不甚妥当。第一、把“以”解释为“带领”,在文言文中似乎并无此例。“以”作为介词当“凭借”来讲,就很常见了。如:“将军以神武雄才…当横行天下。”(《赤壁之战》)又:  相似文献   

16.
FF4:烟花推销商(“牵你的手去感觉烟火最迷人的季节”《烟火的季节》)。4inlove:接线员(“失望是偶尔拨不通的电话号码,多试几次,总会回答”《一千零一个愿望》)。D戴佩妮:广播播音员(“外面正在下着雨,今天是星期”《你要的爱》)。刀郎:酒鬼(“那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胡乱的说话”《冲动的惩罚》)。动力火车:恐怖分子(“当地球不再转动,当天地万物化作虚有”《当》)。A阿杜:英语教师(“Hello”《Hello》)。阿牛:动物园管理员(“无尾熊抱抱”《无尾熊抱抱》)。C蔡依林:美学艺术家(“人不爱美天诛地灭”《看我72变》)。陈冠蒲:富翁(什么都…  相似文献   

17.
<正>益《战国策·赵策》“少益耆食”,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注为:“少(shǎo),副词,稍稍.益,副词,更加.耆,通嗜,喜爱.”(见该书修订本第一册第126页)郭锡良等编写的《古代汉语》注成:“少益:两个副词连用,稍微渐渐地.”(见该书上册第153页)对照上述二解,分歧唯在“益”上,而据文意,当以郭解为好.因为在“少益耆食”这一语言环境里,将“益”说成是表“更加”义,就使得“少”、“益”这两个如此不同的程度副词,同时都被用来修饰同一个动作行为,这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  相似文献   

18.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以“注意”形式强调:“表示原因,一般用‘因为’不用‘为了’。”郑文贞等《语病汇析》也说:“‘因为’是连词。表示原因,‘为了’是介词,表示目的。二者作用不同,……二者分用既成趋势,还是分用为好。”马真《简明实用汉语语法》认为下例是病句:“八一队这次为什么失败?我看不是为了别的,而是因为有了十比零的绝对优势而疏忽大意了。”马真说:“‘为了’应改为‘因为’,以便跟下文‘而是因为’相一致。”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用“为了”的说法较常见:  相似文献   

19.
作者认为:1、《墨子·非攻上》“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的“园圃”不是偏义复词,而是同义复词。2、《左传·殽之战》“中寿,尔墓之木拱矣”的“拱”当释为“两手合握”,而非“两手合抱(围)”义。3、《论语·述而章》的“五十以学易”中的“五十”,不是由“(氏十)”字分裂而成,而是两数相连并称,当解为“五、十以学易”。  相似文献   

20.
文言虚词“以”通常有两大用法,作连词和介词。但当“以”在句中表示“原因”意义时,介词与连词的界限就难以区分,往往影响句子的准确翻译及句意的正确理解。如语文出版社1984年出版的《文言文学习手册》(林三松编),对《岳阳楼记》文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句中的“以”字,在该书的293页上划为介词,认为是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用在动词、形容词前作状语,相当于“由于”;而在该书的300页上又说成是连词,相当于“因为”。这种前后牴牾的说法,令读者无所适从。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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