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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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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死刑案件中特有的一个程序,而死刑复核权是死刑复核程序的关键性问题。但自1980年以来,死刑核准权被下放,死刑复核程序名存实亡。  相似文献   

2.
20世纪80年代,最高人民法院将死刑复核权下放至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如今,最高人民法院主动推进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统一收回死刑核准权,为此,舆论一片叫好之声。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将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这只是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起点而不是终点,它仅仅解决了死刑复核权由谁行使的问题,但如何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则更加任重而道远。本文在通过对现行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论证了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应以公正与效率、保障人权和程序公正为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3.
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未能解决死刑复核程序运作的所有问题,死刑复核程序应当重构。死刑复核程序应实行侧重于法律审查的全面审查原则和部分地实行直接、言词原则;审理方式应实行开庭审理与不开庭审理相结合的审理模式;审判机构设置上应采取在最高人民法院内部设置专事死刑复核程序的死刑复核庭的做法;案件的裁判应在实体上从严把握死刑量刑的尺度,在程序上确立死刑立即执行的裁量一致同意或大多数同意原则。  相似文献   

4.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道特有程序。自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之后,死刑复核程序的应有功能仍未完全发挥。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死刑案件更使得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再次成为人们极为关注的话题,死刑复核程序的修改也必将成为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规划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5.
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死刑复核程序,体现了我国立法者的慎刑思想。文章首先介绍了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提出死刑复核程序的关键问题在于核准权的行使,指出了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死刑审判制度之检讨与重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现代司法程序原理的角度讲,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公开、单方控制以及形式化等机理性缺陷,从而造成了死刑复核程序的正当化难题。目前理论界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研究缺乏一种总体上的理论进路和框架,研究具有分散性,结论缺乏系统性。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必须以正当程序理念为目标指引,在正当程序理念和制度框架内,探寻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变革的可行性方案。为此,必须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三审制改造,同时严格死刑案件的程序要件,以构建死刑案件审判的正当程序。  相似文献   

7.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程序,它在严格适用死刑,防止错杀、滥杀,保障人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司法实践中死刑核准权的下放,以及我国当前立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死刑复核程序名存实亡,进一步规范与改进死刑复核程序已成为社会共识.  相似文献   

8.
死刑复核程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方针,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死刑复核权的下放必然带来一系列的弊端。因此必须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即赋予被告人辩护权,实行公开审理,进行三审终审制改造。  相似文献   

9.
论死刑复核中审判权的归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不是我国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终点,而仅仅是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开始.如何根据国情和现实需要,从诉讼角度重新构建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这是事关司法公正,也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本文以死刑复核程序的定位为立足点,提出将死刑复核程序改为"死刑复审程序".在此基础上,应允许控辩介入,保证审判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同时应明确复审方式和期限,并确立以法律审为主,以事实审为补充的复审功能.  相似文献   

10.
论死刑核准权的回归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死刑核准权和死刑复核程序再度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现有的死刑复核程序造成了我国部分高院在适用法律上的不平等。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取消高级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权,应该将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院,从而实现在死刑问题上全国标准的统一。  相似文献   

11.
论死刑存废的应然与实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纵观人类刑罚史,刑罚的人道性是人类刑罚发展的动力与方向,死刑作为人类历史上最严厉的刑罚经历了由兴盛到衰亡的发展过程。近年来国际社会反对死刑的呼声渐高,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本文就死刑的价值、废除死刑的基础进行探讨,以从理论上澄清废除死刑是人类文明前进的方向以及中国所面临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12.
死缓发端考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我国独有的一项刑罚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旧刑法典中均有明确规定。死缓作为一种思想和制度,究竟起源于何时何处,一直为学界所关注。通过从卷帙浩繁的古今中外典籍中查找有关记载,并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进行实证分析,证明死缓设想系托马斯·莫尔于16世纪最先提出,死缓制度则确立于我国20世纪50年代。  相似文献   

13.
死缓是我国刑事立法的创举,但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具有相对不确定性,刑法第50条规定了缓期二年后死缓将变成相应确定的刑种,并有三种可能结果。文章对死缓刑种变动的三种情况逐一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新的见解。  相似文献   

14.
死刑作为一种刑罚有其产生、发展、灭亡的规律,它只能顺应规律而不能跨越其中的任何一个阶段。文章分析了中国当前的立法趋势,指出死刑还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存在并发挥一定的作用,现在最为理性的选择就是进一步限制死刑的运用,在将来条件成熟时废止死刑。  相似文献   

15.
死刑限制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死刑是现代刑罚体系中最古老的刑罚方法。从世界范围看,废除死刑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在我国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虽然废除死刑的条件尚不具备,但应做到极大限度地限制死刑。而在死刑限制的问题上,则应注重政策、立法、司法三维一体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16.
秋审制度是清代每年秋天举行的对各省斩监候、绞监候案件进行会审的制度。秋审的内容很完备,最后经过秋审大典的罪犯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四类。情实的案犯,还要经过复奏和勾决程序,才能知其是生还是死,而缓决、可矜、留养承祀的案犯经过秋审后司法程序就结束了。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更新死刑观念已成为死刑制度改革绕不过的问题,也是我国死刑制度改革的难点问题。崇尚死刑报应和迷信死刑威慑力的观念根深蒂固,阻碍着死刑观念的提升和现代化。死刑观的转变法官首当其冲。法官适应限制死刑的新理念的内涵应当包括:严格把握死刑适用标准;重新审视死刑案件公开审判的重要性;适应死刑复核案件裁判方式的改革,确立新型死刑复核的新理念;严格把握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树立死刑新理念在实践中遇到了人为的死刑束缚和体制内的羁绊,主要有三种错误观念:人为干扰,导致死刑的案外标准;漠视程序正义价值;司法中对死刑的依赖。法官死刑观念的更新直至定型化和成熟化,将有力推动我国死刑制度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8.
本从我国目前的政治、经济实际情况出发,指出我国应保留死刑,但须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特别是减少死刑的实际执行,并应加强在死刑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  相似文献   

19.
杖刑是《唐律》规定的五种法定刑罚之一,《唐律》对杖刑制度作了具体规定,但是 唐代杖刑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首先是杖刑被广泛用做附加刑;其次,唐供许多死罪被以杖杀的方式执行,杖杀成为绞,斩以外的又一死刑方式,第三,唐供中后期又出现了新的决杖方式即“一顿杖”及脊杖。杖刑在唐代名轻而实重。宋代基本上完全沿用了唐代杖刑制度。  相似文献   

20.
刑罚个别化实现是国家通过刑罚制定个别化、刑罚裁量个别化和刑罚执行个别化,制定、裁量和执行与刑罚本质要求相一致并体现刑罚目的和犯罪人个别情况的刑罚,它除具有刑罚所具有的特征以外,还具有个别性、完整性、统一性、渐进性等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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