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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从芙蓉姐姐到凤姐、伪娘的一夜走红与被追捧,从贾君鹏帖子的‘被创作’到养生专家身份的‘被神话’,从各家电视台争夺收视率到火拼‘相亲’节目……幕后推手、媒体躁动、低俗炒作、价值观迷失,这些文化现象的背后,到底是谁在左右与操纵?”(《人民日报》语)  相似文献   

2.
作为电视法制专栏节目,《今日说法》在标题制作上独具匠心,狠抓标题的四定位:重在“普”、根在“法”、淡于“奇”、贵在“引”。在标题的具体制作过程中始终遵循“普及法律知识,弘扬道德风尚,宣扬精神文明”的宗旨,将标题与栏目的相互关系系统地融入节目制作之中,充分地体现了法制节目的特征。本文对《今日说法》部分节目的标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期给电视栏目的标题制作提供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3.
李华 《新闻世界》2003,(12):20-21
近年来,电视剧播放的“扎堆现象”日趋严重。何谓“电视剧播放的‘扎堆现象’”呢?这里主要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内,许多电视台都在播放同一部电视剧的现象。为了说明这个问题.笔以今年6月1日-29日的《中国电视报》为考察对象对北京电视台卫星节目、上海卫视节目、天津电视台卫星节目等30个省市电视台卫星节目进行了分析。古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推进,法制节目在电视屏幕上也获得快速发展,活跃在不同电视媒体早、午、晚的黄金时段里。《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等,真实的情感,鲜活的事例,曲折的情节,深刻的教训,丰富的法律知识等等特点优势使得法制节目在所有电视节目中堪难匹敌。群众越喜爱的节目越应将它办好,而要办好法制节目,“策划”则起着事关成败  相似文献   

5.
陈章华 《声屏世界》2003,23(7):36-37
“二五普法”时期(1991年———1995年),法制类专栏节目开始在电视媒体中初露头角,至“三五普法”时期(1996年———2000年),该类节目在全国迅速升温、普及。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这一非黄金时段的法制节目,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就成功开创了中央电视台新的收视高峰段位,吸引了不同层次的观众。各地电视媒体中诸如“法制经纬”、“法制视野”、“拍案说法”、“金剑之光”等等,更是令人目不暇接。应该说,“二五普法”时期的法制节目大都带有遵命行事的意思,政府部门为了普法的需要,要求电视台提供一个窗口,使普法宣传的形式…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电视法制节目逐渐陷入"模式化"的困境中,法制节目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产生脱节,群众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他们希望法制节目不仅仅是以案说法来宣传法律知识,还希望能有权威的团队出现在他们身边,为他们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或服务。本文以福州电视台《法眼》栏目的"法眼服务团"工作实践为例,探讨地方电视台法制节目如何整合资源,让法制节目普法形式更多样,更贴近群众,服务好群众。  相似文献   

7.
杨力 《新闻前哨》2001,(9):21-22
自从中央电视台推出法制栏目《今日说法》以后,国内各级电视媒体都相继推出了自己的法制栏目,有些电视台甚至开办了专业的法制频道。这些法制栏目和法制频道,都以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开展舆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主要宗旨,为国家法制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电视法制节目的这种“繁荣”背后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是栏目定位及形式表现出趋同性,有特色的栏目太少。法制栏目“克隆”现象严重,地方台和中央台之间、省级电视台之间、市级台和省级台之间都呈现出大体相同的特征:外景拍摄报道一个案例,…  相似文献   

8.
“电视法制节目重在‘普’,根在‘法’,淡于‘奇’,贵在‘引’”(中央电视台副台长李东生)。这句话,很好地为我们的电视法制节目定了位。近十年来,电视法制节目在中央电视台和各个地方台相继问世,并很快成为收视率较高的节目,电视在法制宣传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面对着亿万观众的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就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引导观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发言人”。那  相似文献   

9.
房芳 《青年记者》2004,(7):59-59
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80年代,我国出现了早期的电视法制专栏《规矩与方圆》和《观察与思考》。2000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统计,45个全国卫星频道中,已开办了法制专栏的有33个台,不少电视媒体因法制节目办得有声有色而名声大振,法制节目也与时俱进,逐渐成为各电视媒体的强档或金牌节目。如央视的《今日说法》、重庆台的《拍案说法》、安徽台的《法眼看天下》等等。其中,山东电视台的《道德与法制》是全国开办时间最长的法制栏目,它创办于第一个全民普法五年规划开始实施的第一年1986年,栏目收视率和观众满意度在全台各栏目中始终名列前茅,并多次获得全国大奖。  相似文献   

10.
凌燕  李正国 《现代传播》2003,(6):115-116
“说法”类节目因其拍摄成本较低、制作简便 ,又能寓法制教育于生动形象的节目中 ,而成为当前电视法制节目的主要形式之一。从央视的《今日说法》到重庆卫视的《拍案说法》 ,从黑龙江电视台法制频道的《说案》到山东电视台的《举案说法》以及沈阳电视台的《荧屏说法》等等 ,还有众多不以“说法”二字命名的“说法”类节目。在一个个流动的法律故事中 ,“说法”类节目事实上参与了国人法律意识和法制精神的建构过程 ,并且在其中发挥着难以估量的影响。然而 ,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 ,正是由于电视台不容置疑的权威身份和较广的辐射面 ,使节目制作…  相似文献   

11.
媒体很穷吗?     
如今的媒体是不是很穷?说穷吧,看看那一座座漂亮的广电大楼、哪一点显得穷气?说不穷吧?“我们这些单位早就被赶下海”,“不仅要‘断奶’,还要‘造血’、‘献血’”,再加上“第四媒体——网络的竞争”,“自己养自己日子很不好过”等等又总是挂在嘴边。于是乎,电视主持人从头到脚的穿戴都是由商家提供赞助的。笔者统计过某日某家电视台  相似文献   

12.
20世纪80-90年代,尤其是1999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开播前后,我国电视法制栏目火遍了大江南北.以《今日说法》为代表的电视法制节目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方面确实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当前,电视法制节目,特别是地方台的电视法制节目已呈现出“风光不再”的颓势.  相似文献   

13.
蔡星 《视听界》2000,(5):29-29
专栏化的广电节目,随着广电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地受到受众和广电人的重视。搞好专栏建设,提高专栏质量,对县台来说,有一个“为什么要创办‘名’‘优’专栏节目,按什么样的标准、怎样创办‘名’‘优’专栏节目”的问题。一、争创“名”“优”专栏节目的必要性。1999年度,我们台推荐2个专  相似文献   

14.
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在我国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法制越来越和人们的切身利益相关。这种关系反映在电视传媒中,便是各类法制频道和法制栏目的纷纷成立。相对于单一的法制新闻报道来讲,法制专题节目以其对某一主题全面、详尽、深入的反映,形式上各种表现手法、技法的综合灵活运用,更能发挥电视优势而被媒体视为法制报道的“重头戏”,在人力、物力上多加倾斜,出现了央视《今日说法》、《法治在线》,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等一大批具有广泛影响的法制节目。但是综观一些省级卫视和市级电视台的节目,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偏重专业性,可…  相似文献   

15.
郭勇 《声屏世界》2011,(10):26-26
某媒体曾刊登过这样一条新闻:长沙铁路公安处破获一起特大贩卖假币案,犯罪嫌疑人被抓后交代,为躲避警方打击,团伙要求成员经常研究警方的侦破手段,央视的《今日说法》等法制节目必须看。法制节目竟然成了一种“犯罪教材”,实在让人警醒。法制节目不应该只注重案件的展示和法律的讲解,而应注重人文关怀,关注当事人的个人命运。从法律的视角对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关照,  相似文献   

16.
2004年12月23日,《新京报》刊载了一则题为“神州电视台对垒央视”的新闻。称“在中央电视台之外的又一家全国性电视台———神州电视台即将在明年1月前获准落地,并在国内推广数字电视节目。”神州电视台“是国内放开民营资本进入内地电视市场后,首次获准成立的全国性电视台……随着神州电视台的落地,维持了几十年的广电传统格局将有可能从此被打破。这一切都缘于国内网络电视市场的巨大前景。”第二天,国家广电总局即在其官方网站上澄清:“到目前为止,广电总局并没有收到任何与设立‘神州电视台’相关的申请,所谓国家广电总局设立“神州电…  相似文献   

17.
县级电视台台小人少,起步较晚,实力较弱。如何才能抓出质量,创出水平,回顾高邮电视台建台三年来的工作,可以得出这么几点启示。启示之一:树立常抓不懈思想,注重功夫在平时。“节目质量”是一个老话题,但在操作上却经常出现“抓一阵子”的问题,时紧时松,缺乏连贯性和延续性。尤其是对待新闻创优,更有临时“抱佛脚”“年底冲刺试一  相似文献   

18.
作为地方主流媒体,扬州广播电视台作为“始终以自办节目立台、以‘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为使命、以植根本土创办文化节目”的城市台,在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锻炼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创新报道方式,融合报道“喜迎二十大”和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植根本土立足原创开办文化节目,传播优秀地方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创作精品,讲好扬州故事,树立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19.
张健 《新闻窗》2007,(2):16-17
与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相比,在人力、物力上,地级电视台无论如何也只能算是一个“小台”。然而,相比之下,“小台”的“小”也只紧紧体现在人力、物力上,“小台”决不缺少“大智慧”、“大志气”。“小台”做的节目,同样能让上级台刮目相看,同样能尽到媒体的责任,发挥媒体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城市电视台主要包括省会城市电视台、副省级城市电视台、计划单列市电视台和地级市电视台.1983年起在“四级办电视”与“四级混合覆盖”的政策中扮演国家与省级电视台补充的角色.在20世纪末,省会城市台实现无线台、有线台与教育台等合并,城市电视台从规模上、资源整合上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在境外媒体,以及以电视剧为主体的节目市场竞争中,城市电视台面临诸多问题.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也给城市电视台带来严峻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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