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随着高职院校大专业招生趋势化、转专业及转校逐渐放开等一系列高职教育改革举措的实施,学生将有更多的机会重新选择自己的职业方向。然而,在更多选择机会面前,如何让学生更加理智、客观地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也成了一个困扰学生和学校的问题。在多种专业选择面前,学生会茫然,会跟风,这样使得选择机会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困扰。如何改变大专业招生存在的问题是当前高校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从专业视角下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针对高校普遍存在的大学生转专业问题,通过研究招生数据及问卷调查,分析学生转专业的原因,提出适于新建本科院校的相关对策建议:积极推进培养模式、专业结构、管理方式改革;深入挖掘学生专业潜力,使其专业诉求得到满足,从根本上贯彻高等教育"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相似文献   

3.
李阳 《考试研究》2014,(5):18-23
中外合作大学即独立法人资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拥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其招生制度与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相比有着很大的区别和鲜明的特点。学生报考前与高校之间相互了解较深,招生过程中学校注重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学生入学后转专业相对灵活,且重视学生的英语能力,这些特色对当前我国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有一定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4.
英国大学十分重视大学新生入学前的选专业与入学后的转专业工作。入学前,由"大学和学院招生服务中心"(UCAS)提供以充分专业信息为载体的"专业搜索工具"和"开放日体验课程"帮助学生选择专业。入学后,以伦敦大学学院(UCL)为例,英国大学转专业有两种模式,即跨学部或跨学系转换专业与同一学部或学系内通过更改课程单元转专业,两种转专业模式各有不同的转专业时间安排和约束标准。UCL通过开设"衔接性课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调换课程等途径,为学生转专业提供帮助,避免转换专业的盲目性。伦敦大学学院专业选择与转专业制度安排可为我国高校做好转专业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与启示。  相似文献   

5.
大类招生是高校实行"通才教育"的一种改革,会计学专业从2015年起纳入我院大类招生范围。《会计学》作为一门平台课,其受众由原来的非会计学专业学生转为纳入大类招生范围的所有专业的学生,因此,该课程需结合这一变化,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调整满足未来不同专业选择的学生的学习需求。  相似文献   

6.
随着高考招生体制的深入改革,高考填报志愿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部分高校已经试点宽口径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经过一至两年的大学体验期后进入专业选择和学习阶段。但在目前高考  相似文献   

7.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进入大学后由原专业转另一专业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相似文献   

8.
通过对成都地区20所高职院校学生产生转专业想法的时间特征、人群特征及原因的调查分析,发现一年级是学生产生转专业想法的高发期,女生及农村学生是转专业的高发人群,学习困难、不感兴趣及对就业前景的担忧是学生转专业的主要原因。对此,高职院校可从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强化职业生涯规划、改进招生宣传等四个方面入手,积极稳妥地处理学生转专业的诉求。  相似文献   

9.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省职业学校的学生将可以提前毕业、休学创业。江苏省将开展职业教育学年学分制的试点,学生根据社会需要,个人兴趣爱好和条件,选择学习难度适宜的课程和任意选修课,总分达到规定要求,准予毕业。允许受教育者先就业和创业,再根据需要回校完成学业。同时,职业教育招生制度也将作相应改革,放宽入学年龄限制,逐步试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一二年后,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适当放宽学生在校内转专业的限制,部分地区和学校将从招生录取制度转向注册入学制度江苏职业教育推出重大改革学生可提前…  相似文献   

10.
正如果说,在中国教育领域有什么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话,那么高考必定是其中一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  相似文献   

11.
2003年,浙江大学改革又迈出了新的步伐,无论是在招生方式上,专业的调整、设置上,还是在人才教育的模式上,改革的变化都将有充分的体现。拿浙江大学招办主任程艺的话来说,从今年开始学生会有更多的自主性和选择权,2003级新生将是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多种选择任你挑 2003年浙江大学招生规模和人数与以前不变,本科人数为6000名,研究生人数为5000名。其招生方式实行按专业招生,部分院系实行按大类招生,按专业和分院系招生的本科学生都将按大类培养的方式,以发挥  相似文献   

12.
山东大学今年制定的“学生校内转专业”方案可为20%的学生提供入校后二次选择专业学科的机会。据介绍,学生入学后,经过一至两年学科平台基础课程的学习,可在教育部当年的招生政策与体检指导意见等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经选拔符合条件者,可二次选择专业。从现在开始,山东大学将允许全校各专业一年级学习成绩前10%的新生,自由申请调整专业,无须学院批准。对学习成绩不在年级前10%的新生,山东大学还将选择5个教学基础好社会需求量大的专业,供其转专业学习。申请调整专业学科的学生需要通过考试进行公平竞争。(摘自《光明日报》)…  相似文献   

13.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们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决定”明确发出了高考制度改革的信号。现行高考制度有哪些利弊,对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改革有哪些影响,未来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招生制度,我们拟对此作一些评议,以期引发大家的深入探讨。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们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决定”明确发出了高考制度改革的信号。现行高考制度有哪些利弊,对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改革有哪些影响,未来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招生制度,我们拟对此作一些评议,以期引发大家的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4.
向娟 《上海教育》2011,(20):4-4
大类招生制度改革消息传来,笔者心头为之一振,亦为之振臂高呼,"我的专业我做主"终于开始由美好的期许走向实在的现实,且不断推进。在笔者看来,大类招生益处有三。其一,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实行大类招生能够帮助学生相对更科学、理性地选择专业学习方向。高考填报志愿的传统做法,往往造成学生、家长在"一知半解"的迷糊情况下"一报定终身",  相似文献   

15.
随着新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大学生的专业思想认知发生了动态改变,通过文献研究及典型学生访谈发现变化主要体现在:专业选择思想前置但仍需克服短视性弱点、专业适应思想有进一步灵活开放趋势、专业学习思想受考生学科基础与专业招生要求匹配度影响增大。这种动态变化给高校学生工作既带来了"招生主体责任加重""人才培养遭遇生源挑战""高校管理成本骤增"等冲击,也带来了转型机遇,在改革风口下率先创新招生团队工作模式、战略性调整专业建设、转型升级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高校将抢占人才培养先机。  相似文献   

16.
文章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从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五个方面,探索了"五位一体"的高考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7.
高职教育专业建设和学生就业选择"错位现象"的根源在于忽视学生的职业志趣.解决之策是发现学生职业志趣、改革招生制度、建立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坚持"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以学生志趣为根本"的专业建设原则.  相似文献   

18.
高校实施按大类招生培养的改革意义深远,已成为必然。但是在实行大类招生改革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单科性较强的专业招生方法、相近专业分布不合理的现象以及如何使学生学好专业知识等问题,是实施按大类招生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认真对待。  相似文献   

19.
自教育部2013年4月出台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等职业学校经过三年运行已初见成效,目前高职招生已逐渐全部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对于有志向就读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选择的学校及专业多了,这无疑是件好事,如何选择一所社会认可度高的学校,使自己掌握一技之长,毕业后凭技能自食其力并得到社会认可,是学生乃至家长关心的问题。本文从选择学校入手,分析高职院校的性质、专业设置、收费情况等,目的是让学生选择满意的高等职业院校就读。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