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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每年的三、四月份.都是当年的应届毕业生签约的高峰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在双方之间确立了一种意思,即毕业生愿意在毕业后到该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也愿意在该学生毕业后接受其作为单位的员工。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报到前.表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之间存在就业和录用意向的明确也是唯一的凭证.因此在整个毕业生  相似文献   

2.
在毕业生自主择业和双向选择的过程中,由于毕业生就业市场还不够完善,法规和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加之部分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和诚实信用的观念还不够强,使得毕业生在自主择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有持多份协议书签约的,有签约后随意违约的,还有对就业协议书的生效理解不一而发生争议不愿承担违约责任的,等等。一些用人单位反映,由于学校对就业协议书管理不严,曾一度出现不清楚最后能真正落实多少毕业生来单位的情况。这些行为如果不加以规范和控制,任其自由发展下去,在市场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势必会导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混乱,…  相似文献   

3.
1   心跳之一--冲去心理   毕业生在求职择业中,普遍存在着急躁、焦虑情绪,一旦接到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后,便认为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了,或由于担心用人单位反悔,忙于签订协议书.其实,这种急于求成的心理是要不得的.对毕业生而言,一旦盲目签约,想更改就难了,甚至有可能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被动局面.……  相似文献   

4.
《教书育人》2012,(9):84
从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了解到,为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将于2012年3月~6月开展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工作。同时要求各高校要引导和规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诚信签约,杜绝  相似文献   

5.
目前,在录用毕业生时,不少企业用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来代替《劳动合同》,在《协议书》中通常只规定毕业生的工作义务及违反约定时的赔偿,而不涉及用人单位应该提供的工资标准、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等条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教育部下发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属于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必须经劳动仲裁裁定,对裁定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于是就业协议就变得可有可无,毕业生的劳动权益较难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6.
签订就业录用协议书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有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踏两只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所以,毕业生应该信守协议.如果万不得已要单方面毁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违约金,方可列入就业方案.……  相似文献   

7.
一、就业协议书的概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要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统一交到学校,由学校按  相似文献   

8.
慎签《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9.
刘宇 《煤炭高等教育》2008,26(5):100-102
根据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签订的,并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经过几年的实施,该协议书的使用已经被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所接受和适应。然而,由于其法律规定的不尽完善,存在协议书的称谓容易与劳动合同混淆等问题,需要对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做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必须要有一份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三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以便毕业生能够在毕业后顺利到用人单位报到.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就业协议书的问题逐渐显现.本文分析了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作用,并针对其弊端提出了改进建议,进而指出高校就业部门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管理职能逐渐弱化,而教育服务职能成为主导.  相似文献   

11.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作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学校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上达成一致的合同本,是解决就业协议争议的合法依据。但《就业协议》存在的种种不足,使其未能充分胜任好这一角色。笔认为,完善《就业协议》,其一,学校应由协议当事人之一转变成协议的审批或监督;其二,《就业协议》的条款约定应当更加具体化。  相似文献   

12.
试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重要协议,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依据,明确就业协议书是录用合同的法律性质,有利于减少违约现象,有利于保护毕业生的权益,更有利于正确适用法律,顺利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13.
每年11—12月份是毕业生开始收获offer(用人单位接收函)的季节,在这期间,常常有毕业生会问及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就业协议书的作用等问题,下面通过三个案例来介绍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每年毕业的学生都想努力寻找到最为优越、最能发挥自身才能的工作单位。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需要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书,这时毕业生就需要了解一些毕业生就业分配中的特有劳动法律事项,尽量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协议书”不等于合同目前,很多企业包括北京市的一些国有大型企业,在接收毕业生时,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来代替《劳动合同》,在《协议书》中只规定毕业生定期服务的义务和违反约定时的赔偿,而不提用人单位应该提供的工资标准、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等《劳动…  相似文献   

15.
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诚信思考   总被引:5,自引:1,他引:5  
为了充分尊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意愿,保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合法权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几年来毕业生择业过程中的违约率逐年上升,毕业生在“双向选择”过程中面对就业时出现的种种“诚信”的问题是重要的原因之一。该文从近几年来高校毕业生在就业中出现的诚信问题主要表现,探讨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际和国内就业机制的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已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我国正在使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计划分配体制下的产物。对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高校在其中的法律地位,以及违反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已成为争议的焦点。本文借鉴国外的经验,立足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我国就业机制由计划向市场转型中的产物。《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24条明确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  相似文献   

17.
浅议高校毕业生就业违约现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违约现象近年呈上升趋势,违约问题已经成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就业过程中碰到的一个难题。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违约现象是一把“多刃剑”,不仅使签约的双方——毕业生本人或用人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整个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秩序。同时给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为地增大了工作量,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如果某个高校的毕业生违约行为过多,导致用人单位对学校产生“信任危机”,对该校今后毕业生的签约行为产生不利影响。为了更好地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需要认真分析高校…  相似文献   

18.
高校就业协议书签订后经常毁约,造成根本原因是协议书法律性质不明确。通过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违约现象分析,提出构建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赔偿方式等建议。签订就业协议书为缔约阶段,违反就业协议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9.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统计依据是每年6月初高等学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精确到每个毕业生具体情况的软盘及表格),计算方法是经毕业生的总人数减去未就业毕业生人数与毕业生总人数的比率来计算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目前所涉及的毕业生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7种:①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②毕业生不通过学校办理手续,也不需要就业报到证,直接到用人单位应聘;③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单位就业;④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回来源地区,由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安排就业;⑤毕业生自主创业;⑥…  相似文献   

20.
可自主选择就业学校《就业实施办法》原文:毕业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部门;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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