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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仍然没有走出"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的老路。以应用法学基本理论为指导,从创新法律实务教学模式、培养法律实务教育师资、构建法律实务教材体系和建设法律实务实践基地等几个方面入手,或许可以探索出法学本科生培养之新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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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师是法学人才培养的关键.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师资基本具有良好的法律知识背景和法律感悟能力,但是许多教师缺乏法律实际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人才的质量.这要求高校与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加强合作,搭建法律职业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建立双向交流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出台激励政策,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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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少林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151-154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实务能力分别是法学本科学生的专业灵魂和专业技能,法学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应当是培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专业灵魂、以法律实务能力为专业技能的法律职业人才。法治理念培养的主渠道是夯实法学理论基础,法律实务能力的提高的基本途径是强化专业实践性教学,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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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律职业素质培养缺失,应改革课程结构体系,加大法律实践课程;多种教学方法有机结合,法律职业教育贯穿四年教育的始终;改变专业师资来源和结构,提升法学教师的实践能力;加强法学院系与实务界的沟通与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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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司法考试体制下,法学高等教育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合格法律职业者的重任,而法律职业素质的培养应当包括法学基础知识、法律实践能力和法律职业伦理三个方面的教育。法学基础知识教育是向学生讲授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现行的法律制度;法律实践能力教育是对学生进行实务能力培养和训练;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培养学生的公平正义理念和法律职业者应有的职业操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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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学法学教学应当加强实践教学,而加强实践教学要求教师应具有司法实践的经验和能力。为此,法学教师应当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积累司法实践经验;同时,高校也可以聘请法律实务工作者到高校任教。这就要求高校法学院系要加强与法律实践部门的密切合作,实现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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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法律实务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应确立实践教学的主体体位,加强培养实务型人才。必须把实践教学作为能力培养的主战场,建立以实践教学为主的实务能力培养体系,建立新的教学管理体制,构建适应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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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前提是要有一大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双过硬的教师,偏废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高水平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目前法学教师重理论、轻实践的观念应转变,要通过代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到司法机关挂职等形式强化法律实践能力,尽快打造一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实践技能娴熟、法律职业道德高尚的全面发展的法学教师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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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校外综合实践教学基地是指相关法律院校在大学校园之外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将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机构作为法律实践基地,供法学专业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进行相应法律实践,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从而强化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和实践性。该文以北京联合大学"法学专业丰台校外综合实践教学基地"为例,讨论法学校外综合实践教学基地的创设背景、建设情况、运行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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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者所在学院法学专业建立以来,作者在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上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特别在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有了突破,实施并开展了平台实务教育模式,即在法学实务教育中实施案例教学平台、模拟法庭平台、法律实务培训平台、辩论比赛平台,形成四种各自相对独立又有机结合的一体化实务教育平台模式。由于这种平台教育模式紧扣法律实务,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也可称为"四平台"实务教育模式。从作者所在学院实行的情况来看,这种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平台模式符合法学教学的客观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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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贻强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4(9):51-53
案例教学法被引入我国法学教学已有十余年,但丝毫没有缓解法学毕业生法律实务技能差的难题。究其原因,乃是案例教学法并不适合我国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只有践行真正的法律实践教学,才能切实提高我国法学毕业生的法律实务技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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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既不同于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也不同于法学硕士研究生,但究竟如何定位,无论是在决策层还是在实务中都比较模糊。基于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法学教育过度扩张等现状,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根据我们调研问卷的结果,将法律硕士(法学)人才定位为高层次、精英化、专业化、实务型法律职业人才是比较符合社会需要和法学教育的内在特点的。增加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这一类别有利于提升我国硕士法学教育.培养法律职业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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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3):150-152
在我国传统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明显不足。近年来,以"工学结合"为代表的实践教学手段越来越受到法学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加强实践教学、改革和完善法学教育已经成为法律实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法学界的共识。通过法学实践教学有效整合法学教育、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资源,达到实践育人的法学教育目标,有利于提高我国的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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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已经步入法律职业化时代,要求法律职业人员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广博的法学专业知识、较强的法律思辨能力与实务技能,法学教育应正视法律职业化发展的客观需要,积极转变教育理念、转换教育体制,明确职业教育的定位,以司法考试为契机,顺应教育国际化的趋势,努力提高法学教育质量,为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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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代引发的教育变革对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西藏高校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目前还存在培养场域不够宽泛、具身学习体验不足、精准个性化培育不到位等现实困境,对照后疫情时代教育变革发展需求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后疫情时代进一步提升西藏高校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需要准确定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体系、变革教学范式、优化评价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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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是处于法治发展进程中的中国法学教育的应然之路。但此种模式在我国当前却面临着"水土不服"的窘境,这主要源于中美两国在法学教育定位上存在的差异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我国高校在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师资、资金等方面的不足。随着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法学研究生教育的权重在逐步加大,其现实功能也逐步从培养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向输送司法实务人员的转变。结合当下的中国国情,诊所法律教育应主要面向法学研究生开展,同时积极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功能,才能使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真正在我国得到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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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中礼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21,13(4):35-41
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的关键环节,是法科学生深化理论知识以及促进实践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当前,法学本科实习的形式化倾向日趋严重,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实习中未得到实质性的提升,与新文科的发展大潮相悖.新文科时代,要革新法学本科实习教育的理念,借助实效性教学理论,在尊重法学高等教育内在规律性的基础上,完善法学本科实习的质量评价标准,发挥法律实务部门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第二阵地"的作用,从而构建完善的法学本科实习培养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20.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
法学本科教育对于实务技能的培养具有局限性,目标应当定位为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者"毛坯",此"毛坯"经过工作的历练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职业者。因而,法学本科教育对于学生实务技能的培养不能大包大揽,以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态度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职责,一方面着眼于分析表达技能的训练,另一方面克服或者避免舍本逐末之举,包括不放松专业知识的教学、专业实习不可"重形式而轻实质"、相关性课程开设不宜贪多求全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