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高校学生处分设定权应该分成两个部分,开除学籍等涉及学生重要权利的学生处分由法律规定,其他内容由校规规定。高校享有的学生处分设定权应该属于学校,在教师、学生、行政人员、其他人员的共同参与下,行使学生处分设定权。高校可以设定灵活多样的学生惩戒措施。  相似文献   

2.
高校处分权的法律缺失及其可诉性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学生的违纪行为,高校可视轻重给予处分。其中,开除学籍的处分引起教育界、司法界的关注。我们认为,开除学籍的处分在实施过程中,高校是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与学生之间形成的是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学生对高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即高校处分权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3.
高校开除学籍处分纠纷是一个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而这与高校校规设定开除学籍处分密切相关。通过观察和比较32所教育部直属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校规中关于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发现校规之间在具体内容上差异较大,因此,提出高校校规设定开除学籍处分的权界问题。一方面,高校享有通过制定校规设定开除学籍处分的权力;另一方面,这一权力是有界限的,主要受到合理行政原则的限制。为此,从实体和程序方面提出了对高校设定开除学籍处分权的规制路径,促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化,推进高等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相似文献   

4.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高校享有对学生的处分权.高校处分权如果行使不当,极易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特别是"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一旦作出,对学生的权益将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但在我国,高校处分权的行使却缺乏有效监督,受处分学生如果不服,只能申请校内救济或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申诉,尚不能诉诸司法程序,这对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是极为不利的.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对8所"985"大学开除学籍处分规定的文本分析,发现高校开除学籍处分规定存在违反上位法的不合法情形和违反比例原则的不合理情形,并各自表现为三种不同的形态.本文主张,为实现依法治校、完善高教法律制度体系,高校应依循以下路径对开除学籍处分规定等校规进行修订完善:建立校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校规清理制度,建立校规制定的学生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6.
《教育科学论坛》2004,(6):64-65
9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进行重大修改。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取消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并明确规定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新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也取消了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对学生给予处分的,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对学生处分的法定方式有6种,即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 令退学、开除学籍。学校应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学生处分权。否则,学校的 处分行为,不仅违法、无效,而且因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
关于学生处分问题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前我国对学生处分的法定方式有6种,即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学校应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学生处分权。否则,学校的处分行为,不仅违法、无效,而且因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法律保留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守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但我国对此重视和运用不够.在处分违纪学生中,开除学籍关涉学生受教育权,却由部门规章所设定.借鉴德、美等国及我国台湾的做法,我国高校开除学籍有关规制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  相似文献   

10.
高校开除学生学籍的处分权是经授权的行政处分权。为确保此项权利实施的合法性,该权利必须由校长会议实施,在实施时需同时满足具有性质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具有严重的过错和符合开除学生学籍处分的规定等三项条件并符合正当程序要求,而且还必须建立对该权利的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1.
对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开除学籍"处分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取消了“勒令退学”,保留了“开除学籍”。文章结合这二类处分的概念与内涵,从处分情形、人权维护、遵守法律和学校管理权限以及现代管理要求等几个方面分析认为,对原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是必要的,但应取消的学生处分应是“开除学籍”而非“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剥夺了人的受教育权,侵害了人的基本人权,超越了学校的管理权限。  相似文献   

12.
一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主要集中在招生录取、行政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授予方面。(1)招生录取方面。学生录取工作中存在着事实不平等和不公平现象。如全国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的差异、性别歧视和违规招生等现象。(2)在行政学籍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学校违法处分学生,特别是在开除学籍、退学等涉及学生去留方面存在着违法现象。如有的高校规定"考试作弊,开除学籍"、"男女同学同居,开除学籍"等条款。这样的校  相似文献   

13.
高校处分权是大学管理学生的重要权能之一。由于我国立法的相对滞后,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学生诉高校不当处分案,引发出诸多问题,尤其是在学生考试作弊中的受教育权问题容易受到高校不当处分的侵犯,矛盾越来越突出。从高校处分权和学生受教育权入手,以大学生考试作弊为视角,通过对高校处分权的性质和对大学生考试作弊而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法理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使高校处分权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此保障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大学生考试作弊处理中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考试作弊现象愈演愈烈,对作弊学生的处分也越来越严重,但忽视了对作弊大学生的法律保护。处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加强高校管理的宗旨是为了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各种专门人才,而不是对学生动辄采取诸如开除学籍等严厉处分,处理作弊考生时应予以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5.
从2004年9月1日起,令中小学生心惊胆战的“开除学籍”处分在浙江省被正式取消,同时取消的还有“留校察看”和“勒令退学”,并明确“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如果学生认为学校对自己实行了不合理的处分,还可以要求听证。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还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浙江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作出的这些重大修改,使学校教育变得更加温情和人性化,从而体现教育本质的回归。我为这样的改革举措叫好!第一,此举是教育人性化的真正体现。处以“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意味着受教育者…  相似文献   

16.
从今年9月1日起,浙江各中小学将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处分学生要开听证会;处分撤销后,学校需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档案中撤出。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王振斌说,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试行的新管理办法,无论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阶段,都将取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强制措施,义务教育阶段还将取消留校察看处分。此外,新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和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都新增了一条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被人民法院宣告免刑、缓刑、假…  相似文献   

17.
开除学籍关涉学生受教育权这一基本权利,但当下开除学籍由部门规章和校规所设定。高校究竟有无开除学籍的设定权?作为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核心理念的法律保留原则,是法治国家普遍遵守的法治原则。借鉴德、美等国及我国台湾的做法,大陆高校开除学籍的有关规制也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高校不应享有开除学籍的设定权。  相似文献   

18.
几乎每所学校都有校规。在学校对违反校规的学生的处分中,最严厉的一种是“开除学籍”。然而,在教育越来越接近市场的今天,在人们开始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一些学校因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而招来了麻烦,甚至引来了官司。而在这些麻烦、官司中,学校有时甚  相似文献   

19.
从2004年9月1日起,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取消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并明确规定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这在全国教育界引起了轰动。笔者十分赞同这种做法,并且认为在一个提倡素质教育的时代,有必要以科学发展观重新认识开除制度的利与弊,认识教育是为每一个人的发展服务的本质。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普通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7,自引:2,他引:7  
我国普通高校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学生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其与学生最基本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其中,在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档案管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等方面是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在奖励,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校园秩序管理,与专业知识有关的管理等方面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此外,在公产管理,学生公寓租用,饮食服务和学生校园伤害等方面与学生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