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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共利益"是《物权法》房屋征收中一项重要制度。但《物权法》仅仅规定公共利益为征收的依据,并没有规定其内涵外延界定标准,这使得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判断主体、判断标准、认定程序十分模糊。借助各国家(地区)立法及实践之比较,基于我国国情,探讨公共利益本质问题,提出在实体角度对公共利益界定的同时,强调从程序上完善我国《物权法》公共利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关于国家所有权取得方式的规定,在征收制度的可操作性、无人认领遗失物的归属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国有土地收回等方面,均存在缺陷与不足。我们应当通过健全征收制度、确立拾得人有条件取得遗失物所有权制度以及妥善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国有土地收回问题来完善《物权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作为一部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法律,《物权法》做了若干保障民生的制度创新。落实《物权法》,应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如《征收征用法》、《住宅法》等,明确和细化《物权法》的有关原则性规定。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为用益物权,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物权法》中的“用益物权”编并单独成一章居于该编之首,这充分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法律地位。《物权法》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就整体而言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而架构,对家庭承包取得的用益物权性质进行法律规范,与2003年3月1日生效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相衔接,使法律规范具有一贯性。《物权法》颁布,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公共利益、征收补偿主体、补偿标准、程序等多方面细化了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在保障公民财产权利方面有了诸多实质性超越,但在公共利益及其界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等问题上存在立法不足,加之财税体制、"土地财政"等深层次问题的存在,条例的很多规定难以实施。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包括地方税系及农村土地改革等诸多化解体制和机制弊端顶层设计的出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用的有关法律制度也将得以完善和落实。  相似文献   

6.
长期以来,与相近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概念处于模糊歧义状态,值得认真辨析。随着宪法修正案修改后的规定实施,存在诸多现实问题,突出的是滥用征地权力、征用范围过宽、征地程序也不完善等。这就应当逐步完善我国的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制度。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实施后,在与之相适应的行政征收法出台之前,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处于法律适用的空白时期。这一时期,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合法性问题应当紧紧围绕《物权法》中对非国有财产征收的规定具体展开。实际操作上应建立起正当程序、程序公开、公众参与和公平补偿理念,平衡拆迁所涉及的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8.
冯汝  张伟 《滨州学院学报》2012,28(2):115-118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城市房屋被征收,野蛮拆迁、暴力征收等矛盾冲突层出不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解决了城市房屋征收中出现的众多问题与矛盾,使得现在社会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了集体土地征收方面。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土地征收法规中关于程序性的规定薄弱,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实践中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频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分析研究现行土地征收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立法完善,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9.
《大连大学学报》2016,(4):106-109
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问题,引发的关注度极高。盖因其关乎千家万户的重大利益,立法的一个留白,引发了全民的不安。本文结合温州事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阐释了住宅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属性,现有立法缺失的成因,续期收费的不正当性分析,进而从立法角度,通过完善现行物权法之相关规定,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解决思路,期望对未来《物权法》的修改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中国的城市化与土地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一方面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公益性还是非公益性土地需求,都必须通过国家的征地行为来满足,必须先变成国有;另一方面《宪法》又明确表明,国家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对农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现行征地制度中存在着这个二律背反,应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城市国有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尤其要重视研究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土地增值的分配、城市化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农民增收的关系、城乡宅基地同权同价以及粮食安全责任分摊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土地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共利益”概念界定不明;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征收补偿不到位;征收中对农民权益救济的司法保障不力等。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要实现经营性用地市场化供给,完善土地征收的程序,改革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建立完善的司法救济途经。  相似文献   

12.
禹晗 《教师》2010,(22):111-112
“公共利益是最高的法律”,源于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公共利益不但是公共行政合法性的来源,也是行政征收权的依据和前提;既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合法限制,又是对国家行政征收权的基本约束。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征地的数量也越来越大。尽管我国的宪法和相关的法律都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规定不明确,程序缺位,导致土地征收权滥用问题十分严重,并由此引发各种社会冲突,影响社会稳定,也产生了很多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现象。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对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13.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障碍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精神,消除现行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形成的障碍,立法机关应当对《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中的不合时宜的相关规定予以修改以符合立法政策的需要,完善土地和物权法律制度以及其他配套法规,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切实维护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描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价值所在,以及在《物权法》中的现行规定。归纳总结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现实中的法律应用。结合我国国情,针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对如何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提出了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5.
我国《物权法》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对预告登记制度加以确立,但立法过于笼统。文章通过对《物权法》中预告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形式要件、效力及失效四个方面进行研究与分析,提出实施预告登记所需要完善的细节问题,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6.
禹晗 《教师》2010,(19)
"公共利益是最高的法律",源于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公共利益不但是公共行政合法性的来源,也是行政征收权的依据和前提;既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合法限制,又是对国家行政征收权的基本约束.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征地的数量也越来越大.尽管我国的宪法和相关的法律都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规定不明确,程序缺位,导致土地征收权滥用问题十分严重,并由此引发各种社会冲突,影响社会稳定,也产生了很多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现象.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对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有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土地征收规模不断扩大,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被征地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文章针对我国现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一些建议: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立法;增加补偿方式;扩大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健全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的救济。  相似文献   

18.
主要阐述<物权法>第42条建立了完善的征收补偿规则.<物权法>有关农村土地征收的创新.<物权法>有关房屋拆迁的条款确立了一个标准,这就是应当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尽快制定配套法律法规,落实物权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法律对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界分以地域为标准,特别是将城市土地绝对地规定为国家所有。这种界分标准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物,也是由于立法者受时代的限制而未能对土地界分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的结果。"城市"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以"城市"作为土地的界分标准势必会导致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边界的模糊。从权利发生的视角考虑,我们可以规定某一时点的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并用权利证书的方式固定下来,使其成为权利变动的基础,但是我国土地总登记并不登记国有土地。从权利变动的视角考虑,这种界分标准在没有足够且正当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给予国有土地所有权特别的保护,破坏了物权变动规则。其结果是加剧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不平等,地方政府借现行界分标准肆意征收集体土地,严重侵害农民权益,引发社会矛盾。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彻底打破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各种制度设计都是不现实的。鉴于修改《宪法》、《物权法》之难于操作,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以土地总登记为基础,完善土地征收、司法救济等制度,弱化现行界分标准的负面效应,从而达到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20.
土地征收制度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一个牵涉公权力与私权利如何平衡的重要社会问题,构建完善的土地征收制度应从界定公共利益、建立公平的征收补偿机制、健全和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被征地农民妥善的安置方式等方面予以发展和完善。实践中,正当的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前提。因此,从实体法和程序法多层面对土地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要件进行界定,明确公共利益的判定标准,践行公共利益在土地征收中的法律化,对于保证土地征收制度的正当性和公平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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