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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作为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刑事证据展示制度,发源于英美,如今已成为许多国家司法改革的目标.在我国实行证据展示,不仅是实现司法公正和正确适用法律的需要,也有利于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提高诉讼效率.我国应尽快完善立法,确立有中国特色的证据展示制度.  相似文献   

2.
造成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询问难99存在多方面的原因。解决“询问难”对于检察机关具有重要意义。从立法上赋予检察机关自侦部门机动侦查权、建立污点证人制度、提高询问能力和水平、建立拒绝提供证据罚则,都有利于检察机关“询问难”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是我国现行证据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然而,与规则制定之初的满怀期许相比,现实层面中,非法证据排除难依旧困扰着我国的司法实践。由于我国检察机关的监督性质,对于排除非法证据具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与义务。本文便以检察机关为视角,分析非法证据难以排除的原因所在。  相似文献   

4.
新民事诉讼法首次将"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情形作为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提起抗诉的事由之一。检察机关应当在正确把握新证据的本质、分类、要件,并综合考虑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环境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新证据启动民事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5.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创新规定,凸显其监督执行者、法律守护人和证据裁判官的诉讼地位。但是,由于新法对非法证据排除适用未作详尽措置,检察机关的证据监督操作依然陷入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自向证明与他向证明、配合协作与监督制约、证据证明力与证据能力四个方面的困境与迷思。鉴于此,结合我国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检察机关应从诉前环节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由单一制裁向合意、联动、参与监督转型的程序性建构,拓展预防和监控公安机关非法取证行为的能动角色。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依照法律授权,检察机关是侦查职务犯罪的唯一主体,其他任何机关、团体都无权行使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权。纪检机关在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有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也应移交检察机关。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纪检监察证据证据能力的判断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言词证据并不能作为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只能作为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一种线索;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实物证据,由于具有不可重复性,可以根据诉讼的特点进行审查、转换作为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  相似文献   

7.
解决公诉证据标准问题,应当坚持实质真实主义。我国目前的公诉证据标准应当降低。检察机关在判断公诉证据时,无须过分关注审判时的定罪可能性。审查逮捕的证据标准应当与审查起诉的证据标准进行合理协调。  相似文献   

8.
2010年两院三部颁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均对检察机关审前排除非法证据的职责予以明确。但有关检察机关审前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并未在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审前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程序有待规范。为强化检察机关对审前非法证据的排除,应从规范检察机关职权行使、健全检察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规范检察官考核方式三个方面努力,同时对排除程序的启动、非法证据的审查及审查后的处理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9.
基于收集证据不同于提供证据、认证不同于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的理论指导,公安、检察机关只是立功的查证主体,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是认定立功的主体,当检察机关根据案件需要做出酌定不起诉而终止诉讼程序时,立功的认定权由检察机关享有和行使。人民法院对立功证明材料应进行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审查,程序审查集中在立功证明材料的来源方面,实体审查意味着应对立功证明材料进行质证。  相似文献   

10.
我国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新律师法的实施解决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三难”(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也给检察机关带来了挑战,包括:辩方在证据掌握上将由弱势向强势转化、在侦查职务犯罪时对言辞证据的取得和固定会越来越困难、审查起诉难度和庭审对抗性会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应以辨证的观点看待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工作性质,在证据收集和使用方面应该坚持程序公正原则,以应对新律师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各地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展开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由于我国对于刑事和解制度没有统一的立法,各地的检察机关分别以不同的模式参与刑事和解。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了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作用。检察机关应采取指导监督的模式参与到刑事和解中去,其在刑事和解中起的应是监督、保障以及平衡协调作用。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是否在公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具体的罪名,法院应否拥有变更罪名权,对司法公正有着深层的影响,同时影响到法院的司法审判的逻辑与被告人辩护的方式,并涉及到犯罪理论的界定.只有明确检察机关指控罪名的责任,罪由法定才能真正实现,才能使检察机关真正承担举证责任,才能使法院处在中立的超然地位,才能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从而实现刑事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3.
刑事立案监督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立案监督是通过检察权对立案权的有效介入,实现对刑事立案权的理性制约。结合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实践,分析我国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在法律规定、监督程序、运行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检察权的性质和特点、司法实践的要求等方面阐述了完善刑事立案监督的必要性。并就如何从法律机制,保障措施机制及内外部制约机制上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提出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中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最鲜活的体现,也是惟一贯穿于刑事诉讼始终的一项制度。但长期以来,这项制度在立法上被虚置,实践中被严重弱化,监督效果也不尽人意。本文从实际运行现状出发,对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进行系统化研究,主张应对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进行重构,并结合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提出完善谏言,以期对推动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立法及规范检察实践活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这为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和解提供了法律支撑。基于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作用,可将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分为检察机关参与模式和主导模式。从这两种模式的理论分析以及我国检察机关的定位审视,未来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应当以能动监督模式作为发展方向,从而实现检察权在刑事和解程序中的科学回归。  相似文献   

16.
李蓉 《巢湖学院学报》2007,9(5):20-23,32
刑事程序中检警关系模式是刑事诉讼构造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正确处理检察机关与警察机关的关系,对于国家诉追权的有效行使,从而使刑事程序更加合理、有效地运作,保证刑事诉讼任务的实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在考察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检、警关系的基础上,对于我国检警关系的现状及弊端进行了分析,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司法公正是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保障,而司法独立的实现需要检察功能的重新定位。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功能庞杂、效益低下,不能适应现代刑事诉讼的要求,理应随着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作相应的改革,加强其侦察功能和探诉功能,同时将其司法审判监督功能剥离出来,移交人大机关。  相似文献   

18.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对我国原有检察制度的重大突破。它为检察权的独立行使提供了制度保障 ,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办案效率和质量。该制度的全面实施 ,迫切需要建立侦检一体化的公诉制度和在检察系统内部建立垂直领导体制 ,以真正保障检察权的独立行使。这亦是整个刑事检察体制改革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新刑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总则并对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权力做了较为深刻的改革,如何将逮捕的两大基本功能——"诉讼保障"和"人权保障"重新保持均衡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实践难题。文章以新刑诉法修正案为背景,通过考察检察逮捕权的立法渊源,分析其在司法实践上的漏洞,从而提出优化我国现行检察逮捕权的对策,主要包括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构建批捕质证程序、建立羁押复查机制等方面。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存在受案范围小、争议难点多、执行到位率低、检察机关提起偏少等缺陷,为完善这一制度,应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明确检察机关在其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增设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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