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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第三册《信陵君窃符救赵》中“晋鄙合符,疑之,举手视公子曰”一句,一般的教学参考资料都将“举手”释为“举起手来”,实在令人费解。 其实,这里的“举手”即“举首”,就是“抬头”的意思。晋鄙是一位“宿将”,很有经验,对至关重要的合符一事,他是决不会轻易放过的。合符时,他一定是低着头集中注意力去验符以辨真伪。合符完毕,对公子“单车来代之”的举动颇感怀疑,这时他的注意力自然要从虎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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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玉平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2001,(5):20-20
在《信陵君窃符救赵》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公子遂行。至邺,矫魏王令代晋鄙,晋鄙合符,疑之,举手视公子,曰:‘吾拥十万之众,屯于境上,国之重任。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欲勿听。”对“举手视公子”一句课本未注,1995年6月第2版人教社高中语文教参第四册译为“举手看着公子”。有不少资料沿袭了这一看法,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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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诚!四川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99,(6)
《信陵君窃符救赵》一文中“举手视公子”一句,人教社教材本注,同册教参译作:举起手来望着公子。似不甚合情理。我们知道,兵符是古代调遣军马的凭证,是极其考究而机密的军事信物。据经验,将周p果发现所传兵符有诈,情急之中是完全可能举以示众的。然而课文中信陵君所传是真符,晋鄙当确信无疑。既如此,举手又有何意呢?此其一。其二.普鄙双手合符,即便是在惊疑之下,他又举哪一只手?抑或举起双手2是举一次还是一直举看7其三,这举手与视公子有什么必然联系呢?笔者猜想,“举手”当是“举首”,产近而误,“手”、‘首’相通。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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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建国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89,(7)
《信陵君窃符救赵》中的侯赢,也是司马迁精心描写、倾心歌颂的人物,不可忽视。尤其当信陵君危难之时,侯赢分析了局势,献窃符矫夺晋鄙兵之良策,荐朱亥助他成功,一切安排停当之后,即出人意料之对信陵君说:“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向自刭,以送公子。”此处真是惊心动魄,令人咋舌!侯赢为什么一定要用死来送信陵富呢?这种死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按照高中语文教学参考书(第三册)的看法,即侯赢的死,“体现了士为知己者死的时代风尚。”似乎也解释的通。战国时期的确不乏先例:晋国豫让漆身吞炭为智伯死;荆轲图穷匕首见刺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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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及其注释,然后按要求答题。信陵君纳言自责已却秦存赵,使将将其军归魏,〔甲〕公子①独与其客留赵。赵孝成王②德公子〔乙〕矫夺晋鄙兵而存赵,〔丙〕与平原君③计〔丁〕五城封公子。公子闻之,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客有说公子曰:“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夫人有德于公子,公子不可忘也;公子有德于人,愿公子忘之也。且矫魏王令,夺晋鄙兵以救赵,于赵则有功矣,于魏则未为忠臣也。公子乃自骄而功之,窃为公子不取也。”于是公子立自责,似若无所容侧行辞让,从东阶上。自言罪过,以负于魏,无功于赵。赵王侍酒至暮,口不忍献五城,以公子退让也。(节选自《史记·魏公子列传》)〔注释〕①公子:魏公子无忌,封信陵君。《信陵君窃符救赵》被采用为高中语文教材。它主要写信陵君礼贤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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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中 《历史教学(高校版)》1982,(9)
“符”是古代朝廷传达命令或征调兵将用的凭证,用金、玉、铜、竹、木制成,双方各执一半,合之以验真假。《韩非子·孤愤》里提到:“相室制符,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这里所说的剖符,就是将符剖开,人立与人臣各拿一半,以后政令的行使,以合符为验。如信陵君窃符救赵,即偷符而发晋鄙之军,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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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教授《信陵君窃符救赵》,给学生解释“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一句时,颇觉困惑。教材是这样解释的:“拿出袖子里笼着的铁锤,一锤打死了晋鄙。前一个‘椎’是名词,后一个‘椎’是动词。”我对第一个“椎”的解释没有疑义,而对后一个“椎”是动词的解释存有个人的理解。我觉得,此句中的第二个“椎”字也可理解为名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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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学生不能发现问题时,教师要善于创设问题的情境,制造矛盾与障碍,诱发学生对知识现状的不满和怀疑,引起探索、研究的好奇心和兴趣,从而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下面我谈一个课例:在教学《信陵君窃符救赵》时,每学到“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这一句,学生都会发出或惋惜、或惊异、或悲壮的叹息,教师可顺势营造问题情境:“我们如何评价椎杀晋鄙一事?有没有必要付出这么大的牺牲?有没有既可以不杀晋鄙,又可以解救赵国的办法?比如说把晋鄙软禁起来———先把他关起来,等击退秦军、解救了赵国后再把他请出来。”学生经过思考、论证,最后回答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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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殿明 《山东教育学院学报》1997,(5)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1996年12期载张雅珩先生《候赢“北向自刭”为哪般》一文(以下简称张文),论及高中语文第四册《信陵君窃符救赵》中的侯赢之死,笔者读后存有异议,愿与张雅珩先生商榷。原因一,张文认为侯赢自刭“为坚定信陵君夺晋鄙军权来却秦救越的信念。”笔者认为此说不能令人信服。此说前提是侯赢忧虑怀疑信陵君的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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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永 《临沧教育学院学报》2004,13(2):95-98
新教材中仍然保留了《信陵君窃符救赵》。经过修订,注释更精练、准确了,但仍然有几条注释值得商榷。“乃谢客就车”应翻译为:“才辞别朋友(朱亥),坐上车子”。公子介绍的对象应是侯生,不是“宾客”。“为寿侯生前”应翻译为:“到侯生面前祝酒(或敬酒)”。“无所辞”,还是旧教材的注释更恰当。“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中,后一个“椎”属于名词作状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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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志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96,(3)
《中学语文》1995年第7期发表了成永笔同志《〈信陵君窃符救赵〉注释辨正》一文。该文对《信》文注释作了3条辩正。其实,《信》文注释还有一条很值得商榷。课文对“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注为“拿出袖子里笼着的铁锤,一锤打死晋鄙。前一个‘椎’是名词,后一个‘椎’是动词。”该注释译文不准确,后一个“椎”注解不对。原句应对译为“袖子里笼着四十斤铁锥,用它打死了晋鄙。”原句虽采用意译,但差别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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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第三册《信陵君窃符救赵》一课中,“今日赢之为公子亦足矣”一句的注释为“今天我侯赢难为公子也够了。为,使动用法。一本作羞。”一些参考书也都是这个讲法。但是我反复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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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第三册《信陵君窃符救赵》中“公子遂将晋鄙军。勒兵,下令军中,……”一句,其中“勒兵”,课文注释为:“检阅军队。”将“勒”释为“检阅’,我们认为是不妥贴的。 这里的“勒”应释为“约束”。《后汉书·光武纪》:“降者犹不自安,光武知其意,勒令(降兵之帅)各归营勒兵,案行部陈。降者更相语曰:‘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可见“勒兵”只是整顿队伍,“案行”才带有“检阅”的色彩。这个意义在古代又说成“部勤”。如《汉书·陈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