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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对冤错案件及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刑事申诉作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材料来源,为权利人提请救济冤错案件提供了重要途径。但由于实践中申诉审查主体不中立、审查程序缺乏监督以及审查标准高,导致申诉案件难以进入再审程序,申诉制度被虚置。为保障申诉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引入异地审查模式,实行立案登记制,审查公开进行,保障律师的参与,降低再审启动标准。  相似文献   

2.
对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性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审判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人权保障和公正价值。我国审判监督程序在申诉制度、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和具体程序的运行等方面存在着不少弊端,亟待完善。因此,应强化当事人申诉权;取消法院主动决定再审权;明确再审的管辖、再审方式和效力;确立再审不加刑原则。  相似文献   

3.
涉诉信访是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方式,也是人民法院加强自身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渠道。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当事人申诉或申请再审的目的是要启动再审程序。应当完善再审程序和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当事人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问题。  相似文献   

4.
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逐步成为未来刑事申诉的重要制度,在明晰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的重要性与可行性的基础之上,分析当前构建检察环节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并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对策路径,以期构建运行顺畅、高效便捷、保障权利得以伸张的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从而促进检察环节刑事申诉工作及其律师代理制度得到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特征就是强化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的全面有效监督。刑事申诉检察承担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的双重职能,其中修正案新增刑事特别程序、完善刑事证据制度和审判监督程序方面等规定与刑事申诉检察职能密切相关,因此新刑诉法实施无疑会对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针对可能引发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梳理探究,以期对刑事申诉检察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法、德、日三国的刑事再审程序关键的框架性规定非常类似甚至相同,呈现出大陆法系国家刑事再审程序的一般面貌和共同特征,在我国刑事再审制度改革呼之欲出的现阶段尤其值得对其探讨和借鉴。  相似文献   

7.
刑事申诉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刑事诉讼法对其作出了明确规定。尽管如此,我国刑事申诉制度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在理论界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对其进行完善,是当前司法改革中必须关注的一个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8.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恢复与确立的刑事辩护制度和律师制度,对保障社会主义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或指定,担任一审程序或二审程序被告人的辩护人,已经得到普遍的推行.然而,到目前为止,律师工作机构却不能接受刑事申诉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律师不能担任刑事申诉人的辩护人.①律师业务的这种局限性,与发展变化的客观需求,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反差.笔者认为,律师担任刑事申  相似文献   

9.
刑事再审程序是我国纠正错误生效裁判的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刑事再审程序的设立,对于纠正错误的裁判,保护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完善刑事再审程序,应取消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权力,明确规定再审的理由,明确规定提起再审的时限和次数,取消原审法院的再审权。  相似文献   

10.
刑事申诉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的最后救济手段。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侦查申诉、不起诉申诉、生效判决和裁定申诉等三种申诉。但由于条文规定的粗略,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申诉滥、申诉难等诸多问题。从刑事申诉的概念、性质等基本理论问题入手,对当前申诉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从重构思路和具体制度设计上给出解决的方案,无疑将对申诉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1.
现行再审程序以实体真实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在具体程序设计上以监督权作为权力基础,导致现行再审程序成为单纯的个案纠错程序,其应有的功能难以发挥.为此本文提出应当以法安定性和客观真实作为再审程序指导思想、以诉权作为再审程序的权利基础,并提出以再审申请程序、再审抗诉程序和非常上诉程序为主体的具体设想,以期发挥再审程序的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12.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国际刑事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由于一事不再理原则蕴含多重价值理念,因此受到世界各国推崇。我国未确立该原则,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与该原则存在着冲突。我国应顺应历史潮流,在刑事诉讼中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并相应地改革刑事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着诉讼理念落后于时代发展,启动事由和启动主体规定的过于宽泛等诸多问题。因此,直从更新司法理念,取消人民法院主动提起刑事再审程序的资格,合理界定启动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提高再审程序审理法院的级别,限制再审次数等方面加以完善,使之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主体的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然而由法院主动启动刑事再审审判程序,不符合控审分离、裁判中立、控辩平等等诉讼理念和原则。因此,应该取消法院的再审启动权,将启动主体限定为检察院,使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得到真正的发挥。  相似文献   

15.
现行的刑事再审制度受“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指导思想影响,以及程序设计缺乏科学合理性,已经日渐显露出其弊端,未能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被告人人权。根据最高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设定的目标,本文提出改革我国刑事再审制度的一些构想,分为过渡阶段和确立阶段,循序渐进扭转“实体真实”的单一价值观,重新设计再审管辖,建立再审之诉制度,加入再审不加刑原则等,这些措施都将会对我国构建科学合理的刑事再审制度产生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刑事案件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被发现确有错误,只有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即刑事再审程序才能得以更正,因此再审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救济和调和功能的发挥程度直接影响着司法公正价值的实现。但目前由于司法资源缺乏、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观念等种种原因,我国再审程序在公正与效率的平衡上、充分保护当事人权益上、司法实践具体操作上还存在很大不足,本文将就此进行分析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17.
刑事再审理由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再审理由的规定具有非确定性,非理性化的缺点,致使实践中当事人间及其与法院之间对再审标准的认识时常不统卫,引起再审程序的混乱,本文从再审的正反作用入手,辨证地分析再审的特点和局限性,对现行再审理由进行一定的解构,并重构了我国的刑事再审理由。  相似文献   

18.
制度是由目的决定的.我国现有的刑事再审制度是以"纠正错判、追求实体真实"为目的构建起来的,这一目的导致再审程序背离了诉讼的一些基本理念和制度,失之于对人权的保护.考察世界其他主要国家的再审制度,大多是在"保护被告人利益"和"追求实体真实"两个目的之间进行选择和取舍.从理论依据、客观可能性、现实基础和国际大环境四个方面来分析,我国应确立"各方利益动态平衡"的新型刑事再审目的,即总体上保持再审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实体真实和程序正义的平衡,同时依情势和时代需要予以动态调整,并在此基础上重构我国的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19.
刑事抗诉在司法实践中长期遭遇冷落是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来自<刑事诉讼法>所设计的抗诉程序.分析二审抗诉程序中撤回抗诉制度和再审抗诉程序中指令再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有利于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中外刑事再审制度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外刑事再审制度在发起主体、发起理由、管辖方式、发起时限及次数和改判原则上存在差异.我国应借鉴国外制度设计的价值理念,使再审程序设计做到实体真实和正当程序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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