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我国司法体制的概念与国际司法体制的概念有较大差别,它涵盖面较宽,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四家。但是,目前四权分立并不彻底,如果再加上司法行政权,五种权力仍有很多交叉,影响司法公正及效率。 相似文献
2.
李少杰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5)
司法公正、高效与权威,是我国法院司法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目前我国司法公正、高效与权威的实现存在哪些障碍?如何正确看待这些障碍及解决之?文章试从当今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公正、高效与权威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进而从立法层上提出自己看法与建议,以期在我国快速建立起公正、高效、与权威司法体制。 相似文献
3.
郝川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108-112
目前社区矫正的试行受阻于体制转型迟缓且前景不明。与传统体制相比,贴近基层法律服务的司法行政部门更易树立以人为本的矫正观;以假释人员为主的矫正对象结构决定了司法行政部门接手社区矫正的必要性;持续扩大社区处遇对象更须充分利用其管理优势。因此社区矫正主体应以司法行政机构为主导,形成公安、检察、法院联动体制;该体制还须尽量吸纳社会力量,最终以"小政府、大市场"的政府购买模式完成对特殊类群的观护及督导。 相似文献
4.
王从峰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7(3)
司法体制改革是涉及宪法体制调整与完善的宪法问题,应当确立合宪性观念,并在明确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司法体制框架体系的基础上找到司法体制改革的宪法空间与界限.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司法体制框架体系包括司法体制的宪法精神体系、司法体制的宪法原则体系和司法体制的宪法规范体系.司法体制改革的宪法空间要在我国宪法确立的司法体制框架体系中寻找,并根据这一结构内部不同要素的不同地位和功能来予以具体确定. 相似文献
5.
丁卫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3(1):97-101,128
基层法官处于司法实践工作的最前沿,其司法活动对于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以秦镇人民法庭为例,本文分析了压力型体制之下基层法官的组成结构及其来源、工作模式与审判实践,进而讨论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司法的巨大需求。 相似文献
6.
刘卉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3):27-29
目前,我国刑事司法裁判权监督机制本身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导致监督机制的应有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要建构正当有效的、能够实现司法公正的刑事司法裁判权监督机制,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和改革现有的监督内容,以逐步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实现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7.
司法改革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性问题。立足于现行宪政体制,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价值目标,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务实思路。就我国目前而言,司法改革,除了内在体制、理念的变革外,也包括外在形式的各种符号性变化。“法官职业化”凸显了司法改革对“人的因素”的关注,它与司法外部构造上的“非地方化”和内部管理上的“非行政化”一起构成了目前和今后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程序是司法之特殊所在,故司法程序改革应当是司法改革的基础性问题。司法改革的理想是实现现代司法理念引领下的公平与正义,追求司法权的独立,然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必然是一个渐进的漫长过程。 相似文献
8.
1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是我国举行的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也是我国《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全面修改实施后举行的第一次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1司法考试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在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提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正在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相似文献
9.
司法公正是时下国人最关心的热点与焦点之一,任何司法改革都是以司法公正为最终目标。司法公正的关键在于法官,而目前司法者素质堪忧,若不实施改良决策,司法公正势必难以实现。本文就法官素质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司法公正所需高素质法官出现与成长有关法律和制度上的完善,作了较为新颖全面的论述,提出了完善法官及司法体制的一些建议,对我国以全新的角度进行司法改革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司法在个案中既要实现普遍正义又要实现个别正义。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信从司法的状况,其实质是司法信任。司法信任可分为司法普遍信任与个别信任。目前中国司法公信力不足指的是对司法的个别不信任。影响司法个别不信任的状况既有信任主体方面的因素,也有司法环境与社会环境方面的因素。消除影响司法个别不信任的因素、建设司法公信、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是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公务人员中培育法治信仰,改革不适应的司法体制和司法机制,提高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相似文献
11.
魏建新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3):89-92
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问题涉及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工与制约关系,更关系到司法权监控行政权的力度与广度。我们有必要在法理上重新界定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内涵,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从理论和实践上突破现行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确立一个完善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的开放性思路。 相似文献
12.
李忠义 《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11,32(2):28-30
我国的宪政体系设计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相对分立,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司法原则。作为审判权的行使机关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就审判权的行使联合下发文件的做法违背了我国宪政制度的设计,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最终将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3.
杨锦炎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0(4):44-49
从新制度主义理论的角度看来,司法腐败是基于激励机制的扭曲、机会结构的畸形发展和约束结构的软化等制度性原因所造成。司法独立的内涵很丰富,但是在制度架构上包括法院独立、法官独立、审级独立三个方面。司法独立对于形成司法腐败的机会结构缺陷有较好的矫正作用,但是对于激励机制和约束结构等方面的制度缺陷的匡正作用并不是很明显,因此司法独立对于遏制司法腐败具有一定作用,但是其作用也不能高估。 相似文献
14.
陈根强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9(3):60-66
本文立足于上海司法审查实践,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法院近五年来行政强制案件进行了较系统的梳理,对行政强制案件的特点以及行政强制司法控制不足的表现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较全面地剖析了行政强制司法控制不足的原因,最后结合域外行政强制司法控制的理论和实践,从理念、立法、司法等方面提出了加强行政强制司法控制的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15.
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这早已成为共识,对行政救济中司法审查制度的研究也一度成为热点。但这些研究中大多数只局限于研究司法审查制度本身,而忽视了其最主要的实施主体:法官。提高法官素质是完善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逻辑必然,忽视了人的因素,再完美的制度设计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本文将探讨入世背景下完善我国司法审查制度对法官素质的要求,以及针对这些要求,有效提高法官素质的途径。 相似文献
16.
林婧祺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23-125
法律解释方法在不同的司法领域有着不同的特性。从对指导性案例的分析来看,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中法律解释方法具有一定的缺陷,诸如忽视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元规则缺失、运用水平低等。由此,在今后的行政司法审查中,我们应当依据行政法特性选择解释方法,努力形成解释方法元规则并积极遵循,提高运用解释方法时的说理论证能力,以弥补行政法解释理论之不足,摆脱行政司法审查解释的困境,推进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从1598年英国的鲁克案中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判决开始,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从理论和实践上,将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逐步推向了成熟。而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仍以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为原则,以审查行政行为合理性为例外,司法审查行政合理性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本文,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并对这一制度的建构提出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与日本在司法审查的法律基础、司法审查的对象和内容、司法审查的实质、司法审查的启动条件和实际效能、司法审查的权利主体及其审查的方式、司法审查的目的和职能、司法审查的范围等诸方面存在着差异,我国可以从某种意义上借鉴日本司法审查制度.其并不与我国的政治体制相违背,相反却存在一定的适应性,有利于制约行政权和立法权的滥用,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国家权力的平衡,更能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在司法审查主体、司法审查方式、司法审查内容、司法审查程序、司法审查对象、司法审查组织建设等方面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9.
刘杨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6(1):10-12
随着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发展,一直排斥在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的抽象行政行为能否纳入司法审查的问题日益凸显。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来看,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都具有深刻的法理基础。从法理上来说, 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范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此外,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完善司法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来制定。 相似文献
20.
李向阳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1,17(1):78-80
中国的腐败主要是指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腐败.腐败总是与一定的公共权力密切相关,即腐败总是权力的腐败.权力腐败表现为权力的非责任化和权力的权利化.遏制权力腐败的途径和方法很多,要防止权力滥用,遏制权力腐败,必须为权力的运作设立一个合理的界限即权力之间的制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