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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著作权法律制度.然而,该制度自实施以来就广受诟病,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许多报刊在尽情享有转载、摘编权时,没有认真遵循限制规则,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以致损害了作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2.
所谓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是指对报刊上已发表的作品,其他报刊依法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转载、摘编的法律制度.我国《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对这一制度做出了如下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一规定中包含了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中的两种限制,一种是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另一种是著作人对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的反限制.下面分别就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中的限制与反限制问题以及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对外国作品的适用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3.
所谓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是指对报刊上已发表的作品,其他报刊依法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转载、摘编的法律制度。我国《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对这一制度做出了如下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一规定中包含了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中的两种限制,一种是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另一种是著作人对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的反限制。下面分别就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中的限制与反限…  相似文献   

4.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深入发展和信息传播模式的变革,网络转载报刊作品适用法定许可有其可行性。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不仅是合理的,而且适应网络化发展的需要,应当扩大至网络环境下网站对于报刊媒体作品的转载。网络传播的特点需要法定许可制度发挥作用,互联网网站对网下报刊已发表作品转载摘编可以适用法定许可。法定许可的实施需要一种制度保障来解决使用费的收取与分配问题,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具有承担这一职责的条件。  相似文献   

5.
由于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存在严重的适用漏洞,著作权人的获得报酬权并未获得充分保障,首发报刊的利益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此,2012年《著作权法》修改案草案保留了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并且对其内容进行了大幅度改善和创新,试图克服该制度的现存困境。然而,针对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固有缺陷和实践情况,仍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实现促进作品传播并保护著作权人报酬利益的立法本意。  相似文献   

6.
由于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存在严重的适用漏洞,著作权人的获得报酬权并未获得充分保障,首发报刊的利益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此,2012年《著作权法》修改案草案保留了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并且对其内容进行了大幅度改善和创新,试图克服该制度的现存困境。然而,针对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固有缺陷和实践情况,仍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实现促进作品传播并保护著作权人报酬利益的立法本意。  相似文献   

7.
最近,国家版权局颁发了《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演出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和《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现就与《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有关的问题回答如下: 1、什么是法定许可使用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完整的含义是使用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付报酬。这些情况包括图书出版、拍摄电影、电视、录像,对作品进行改编、翻译、编辑后再使用以及使用未发表的作品等。在这些情况下,著作权人的权利是不加任何限制的。付酬的标准和方式既可以按国家的规定,也可以由著作权人和使用者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但是,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  相似文献   

8.
在建设全媒体、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版权问题。当前,未经授权擅自转载他人作品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转载人没有正确理解《著作权法》关于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规定,而拿它来做挡箭牌。文章旨在分析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关的一些错误认识和做法,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据并援引案例,理清并强调报刊转载法定许可有其严格适用范围,即仅限于报刊之间。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媒体必须严格把握该规定的适用范围,即使是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报刊转载也必须注明出处和作者姓名等信息并及时付酬,否则就有可能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相似文献   

9.
对我国的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如要适用转载法定许可,需要具备以下7个条件:第一,作品已公开发表.第二,作品发表在报纸或者期刊上.第三,著作权人没有作出不得转载、摘编的声明.第四,其他报刊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形式刊登已发表作品.第五,依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六,没有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第七,已发表作品是中国人的作品.  相似文献   

10.
陈星 《传媒》2022,(17):78-80
数字技术冲击“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制度,动摇以“复制权”为根基的版权理论,当前“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制约数字环境新闻作品传播效率、阻碍版权价值最大化实现。媒体融合背景下完善法定许可制度需要平衡三对利益关系,即平衡版权人与公众、创作者与新闻出版者、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的关系。创新媒体融合时代新闻作品法定许可制度包括:赋予互联网媒体法定许可资格,细化互联网媒体“转载”法定许可具体使用规则,完善新闻作品版权法定许可计酬规则等。  相似文献   

11.
《编辑科技》2000,12(4):70-70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著作权法实施八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只颁布了以报刊转载、表演和录音的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定许可付酬标准,其他有关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一直没有出台。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并于审理并作权民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现任"本刊自创办以来,受到广大媒体同仁的青睐,每期均有文章被转载,对此本刊表示感谢。除特虽申明外,本刊欢迎各媒体  相似文献   

13.
网络环境中报刊资源共享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就网络环境中报刊资源共享的法定许可问题进行了探讨 ,认为应对模拟环境中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制度做出必要的调整 ,以使网络传播作品有法可依。文章还就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在网络环境中适用的注意事项做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4.
由于技术提供者与内容提供者的分离,转载、摘编在我国数字出版业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在数字出版领域,转载、摘编他人已发表作品进行网络传播者必须取得原著作权人的明文许可。数字出版物编辑在转载、摘编时需注意:分清"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转载传统出版商推出的汇编作品时,要根据情况取得不同的许可;将自己通过转载、摘编方式形成的文摘类传统出版物予以数字化出版时仍需再次取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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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  相似文献   

16.
张天定 《编辑之友》2010,(11):109-110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者为作者."[1]编辑人员以作者身份从事著述,与其他作者并无两样,他们对自己创作的作品,无疑也享有著作权.但在编辑加工中,编辑人员能否拥有个人的著作权呢?<著作权法>只规定了"编辑作品由编辑人员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说明,"编辑作品"是指那种选择若干作品或作品片段汇集编排而成的作品,如各种文选、诗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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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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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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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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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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