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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①鱼,我所欲也,‖②熊掌,亦我所欲也,③二者不可得兼,‖④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1)这句的基本结构是转折复句,第三分句以下跟它前面可以有个转折连词。第一部分是并列复句,第二部分是条件复句。上古文言一般接近口语,因此关联词语用得很少甚至常常不用,本句是凭借逻辑关系的连缀,只有一个关联词语“亦”。 (2)“我所欲”意思等于“我欲者”,是偏正词组。结构形式上“所”在动词前面,“者”在动词后面,“所”字的作用在于使有关的动词成为名词性的词组,或者在于化主谓词组(我欲)为偏正词组(我所欲)。又,“所”字结构译成现代汉语可以跟“的”字结构对应,参看后面的译文。“二者”译成现代汉语是“两样东西”,“者”字代替物,又,“所欲”等于“欲者”,这是就“所”、“者”跟动词结合来说的,如果把动词换成数词就不是这样了,“二者”决不能说成“所二”。“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是偏正词组作为一个名词谓语,“者”字代替事。 (3)“可”与“得”同义复用,修辞上起强调作用。但是,“可”与“得”用法又有区别:“可”表被动,如“孺子可教也”,是“孺子可  相似文献   

2.
在古汉语中,“所”字常用在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前面(有时也用在名词或形容词前面)组成所字词组充当句子成份,如“所见无非牛者”(《庄子·养生主》)的“所见”,“圣人非所与熙也”(《晏子春秋》)的“所与熙”等。由于所字词组在古汉语书面语言中出现频率高、用途广,所以自《马氏文通》以来的许多语法著作都重视  相似文献   

3.
教学《鱼我所欲也》,一开始就要碰到“亦”字。前三个“亦”可解作“也(是)”,而“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中的“亦”字,却无论如何也是不能解作“也(是)”的。因为这个句子和后面两句组成了一个二重复句,总的关系是因果;但在原因的部分又夹了一个转折关系,即“所欲有甚于生者”。  相似文献   

4.
从《论语》看上古“者”“所”的用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有关《论语》中“者”“所”解释的几点探讨“所”和“者”是一对很有个性的古汉语常用词,主要是做特殊指示代词。因为它们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总要附着在其它词或词组上,才能表达一定的意义,所以有人又称之为结构助词。这也不无道理,叫什么倒无关紧要,关键是应该掌握它独特的功用。比如:“所”字,总是附于动词或动词词组前,而“者”字是附在动词或动词词组的后面;所字结构的含义是“所”字所附动词的宾语,而者字结构的含义是  相似文献   

5.
大概是因为《语法修辞讲话》①中说了“‘所见’等于‘看见的’或‘看见的东西’”这一句话,所以,有的语法书就说“‘所”字结构相当于‘的’字结构,如:所见、所说”②,“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的’字结构”。③一、内部结构不同。组成“的”字结构的词类范围很宽。如:“我的(代词)”,“公社的(名词)”,“红的绿的(形容词)”,“吃的(动词)”,开车的(动宾词组)”,“孩子玩的(主谓词组)”,“来参观的(连动词组),“浅红色的”、“打得好的”(偏正词组),“使他感动的(兼语词组)”。组成“所”字结构的词类范围很窄,只有动词(或合成性动词)才能构成“所”字结构。如:  相似文献   

6.
高中语文第四册《鱼我所欲也》一文,教学时,一开始就要碰到“亦”字。前三个“亦”一般都解作“也(是)”,而“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中的“亦”很不好讲,课文以及一般的古文选本都未注释此字。从文意上分析,  相似文献   

7.
“所”作为代词,位于动词前与“之”组成所字词组时,所字称代的是受它后面的动词支配性限制的人、事、物。当所字位于介词前与“之”组成所字词组时,所字称代的是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原因、工具、条件、方式方法等等,这时所字称代介词介绍的对象.所字的称代内容理论上清楚易晓,然而接触到纷繁万变的文言文句,却往往使人费解.《例说》(载《语文教学通讯》1984年第11期)作者认为《触龙说赵太后》一文“诺,恣君之所使之.”一句的“所”是名词,应解作“意”.这实际是把代词所当成名词来解释了.诚然“恣君之所使之”一句中的“所”不能与后面的“使之”直接结合构成所字词组,然而由此判定所“非代而名”却也失之武断。“所”之所以是代词,是因为“所”在句子里有其称代的内容,在“恣君之所使之”一句里,“所”称代“使之”的方式方法。先秦文言文里似“恣君之所使之”这样结构的句子并不乏见。例如:  相似文献   

8.
在古汉语中,“者”字附着在动词、形容词、名词、数词或某些词组的后边,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有表示人或事物的名称的作用,如“学者”、“贤者”、“宦者”、“两者”、“观人风者”等,一般称它为“者”字结构。有的及物动词或其词组所构成的“者”字结构.前边还可加上一个“所”字,来指代行为的对象,如“所逐者”、“所毕世而经营者”等,这也是“者”字结构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9.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摘自高一语文课本《孟子二章》。孟子可谓孔子之后的“亚圣”,是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因其弟子编著的《孟子》而流芳百世。记得初中时读过的一篇课文《两小儿辩日》,其中的情节让我感受颇深:两个小孩以一个太阳远近的问题难倒了大圣人孔子。如今我真想穿越时空问孟子,鱼和熊掌恶乎不可兼得?在学生的眼中,学习成绩好就是“鱼”,当好班干部就是“熊掌”,但令他们感到尴尬的是,往往吃了“鱼”,就会对“熊掌”置之不理,吃了“熊掌”,“鱼”就会溜掉很难抓回来…  相似文献   

10.
二、“所”字和动宾词组中间插入介词以后的结构层次和语法功能 “所”字跟动词或动宾词组结合成“所”字结构以后,中间常常插入一个介词,如“以”、“为”、“与”等,这是不同于“所”字结构C的另一种结构,我们称它为“所”字结构D。例如: (1)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诸葛亮:《出师表》 (2)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 韩愈:《师说》  相似文献   

11.
所谓判断句,王力先生在《古代汉语》中解释为:判断句是以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为谓语,表示判断的。郭锡良认为:判断句表示某种事物是什么东西或不是什么东西,某种事物属于某一类或不属于某一类。《孟子》中的判断句数量较多,而且判断句的句式也多样。本文以《孟子》中的《梁惠王上》和《梁惠王下》两章作为探讨对象,以此来说明判断句在《孟子》中的运用情况,并由此推测判断句在先秦时的使用情况。  相似文献   

12.
说“而”     
古代汉语的连词“而”字,就象“于”字作为介词一样,用法极为灵活。除了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一般用“与”字和“及”字连接以外,其余象形容词、动词、动词性词  相似文献   

13.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历来作为一篇经典古文被选入初中语文课本。其中,由"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提炼出的"舍生取义"的观点早已深入人心。"舍生取义"的确  相似文献   

14.
王力先生的《古代汉语》说:“‘所’字也是一个特别的指示代词,它通常用在及物动词的前面和动词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对“所”字结构这样的解释,在所有的古代汉语书中都能看到,对它的认识,语法学界是一致的。正因为“所”字结构具有名词的性质,所以它常作主语、宾语。  相似文献   

15.
“所”字结构(或叫“所”字短语)前有“之”的形式在古代作品中经常出现,选入中学语文课本的古典文学作品中也有十几处。我在教学过程中,曾见过不少“教学参考资料”把这个“之”说成是联系主语调语两部分,使原来可以成为句子的结构成为词组的结构助词,这是不妥的。“所”和动词组合,构成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词组,它具有指代作用。“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伶官传序》),这里的“所立”即是指“所立之人”。有时在“所”字结构后面把所指代的  相似文献   

16.
孟子有言:“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今天,我要说:“爱心,我所欲也;童心,我所欲也。二皆我所欲。”  相似文献   

17.
《鱼我所欲也》章,准确地运用了类比推理来确立中心论点:“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义,我所欲也,生,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这段话,用现代汉语来说,就是:“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喜  相似文献   

18.
“所”字常见的用法有两种:一是名词,当“处所”讲;一是辅助性代词(有人称为助词),通常与动词组成“所”字结构,使之成为名词性的偏正词组。两种用法之间有联系,后者是由前者虚化而来的。此外,还有一种“所”字,独立充当句子成  相似文献   

19.
与五年制中学语文教材配套的《高中语文第四册教学参考书》(五省区教学参考书编委会编,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6月版)将《孟子二章·鱼我所欲也》一课中的“此之谓失其本心”译作“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同样的译法又见于《高中文言难句选释《(黄汉示著,知识出版社1984年2月版)和《文言文语言分析》(薛儒章、孔祥珍等著,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9月版).这种译法将句中的“此”  相似文献   

20.
孟子,名轲,本是鲁国人,但由于家族没落,迁居邹地。他受业于子思之门人,学成后游说诸侯施行仁政。晚年退居立说,编撰《孟子》七篇,给后世留下巨大的精神财富。孟子的文章,笔挟锋芒,长于辩论,善用譬喻,说理精辟,文字流畅,颇富雄辩家气概,对后代散文发展有很大影响。笔者仅撷取《孟子》中的几个例子,谈谈他的思辨艺术。一、善用比喻。比喻是孟子进行辩论或阐述道理的最有力的工具,也是他运用得最多最纯熟的方法。《告子篇》中,孟子阐述舍生取义的道理时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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