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制度越来越显得不堪重负;加之审判监督程序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一些误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权威。因此,应对审判监督程序加以严格限制,建立有限再审制度,使其更符合公正与效率的诉讼理论。  相似文献   

2.
张伶 《考试周刊》2013,(68):29-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6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由于立法上的缺陷和不足,致使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职能发挥受到阻碍和制约.为了考察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现状,本文探析了具体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完善基层检察院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3.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主体制度的设计是再审程序功能和价值能否实现和发挥的关键所在.文章在经较借鉴一些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审判监督程序启动主体制度的改革进路进行了阐述.主张重构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主体制度,即取消法院的启动主体地位,建立再审之诉,充分保障当事人获得程序救济的同时,保留并且限制检察院的抗诉,以理顺审判权、诉权和法律监督权三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我国强制医疗程序的具体实施还存在一些弊端,现有规定中强制医疗程序的具体适用范围、临时性保护措施的实施、审判中精神病人陈述意见的权利以及复议之外的救济措施都表现出对于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缺失。因此,我国有必要将审判监督程序和检察院定期审查纳入强制医疗制度,并明晰强制医疗的程序细节,以促进强制医疗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对我国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主体的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然而由法院主动启动刑事再审审判程序,不符合控审分离、裁判中立、控辩平等等诉讼理念和原则。因此,应该取消法院的再审启动权,将启动主体限定为检察院,使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得到真正的发挥。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审判监督是主要职能之一,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参与人民法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是检察机关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深化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与同级人民法院联合签发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暂行规定》,将这项工作推向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但不可否认,目前这项制度的实践在总体上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在分析该制度的职责、范围和程序以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拟提出完善的建议,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7.
我国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普遍薄弱,庭审监督虚无,庭外调查和庭外程序监督缺乏,庭前请示无法监督,简易程序和自诉案件的监督空白.原因在于法律规定的不具体,监督形式简单,检察院没有强制监督权.因此,赋予检察院强制监督权、强制抗诉权,是确保检察监督权有效履行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和发展的,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现行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因自身的缺陷已难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文章从我国现行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弊端入手,分析指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必须做到观念更新,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9.
李明玉 《考试周刊》2015,(15):191-192
文章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践角度,对工伤认定行政争议引发的一些程序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简化救济程序、畅通维权渠道、完善复议诉讼制度等相应的措施和设想。意在抛砖引玉,促进工伤认定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人性化、合理化,真正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的有效渠道。  相似文献   

10.
对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性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审判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人权保障和公正价值。我国审判监督程序在申诉制度、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和具体程序的运行等方面存在着不少弊端,亟待完善。因此,应强化当事人申诉权;取消法院主动决定再审权;明确再审的管辖、再审方式和效力;确立再审不加刑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