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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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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原大学学报》2017,(5):31-34
司法能动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者规定较为模糊的情形下,根据具体案件发挥主观能动,合理地对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具体到环境案件中,基于环境案件的隐蔽性、持续性等特点,如果一味适用司法克制主义可能难以解决环境问题。所以在环境案件中适用司法能动是为了更好地保证环境案件判决的合理性和解决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冲突。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在推行司法能动的同时必须将其限定在特有的范围之内,不得僭越司法的边界。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的刑法司法中,应坚持柔性的司法克制主义理念。从制度基础、法治进程及法官素养等层面看,司法能动主义不应过度提倡。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看,我国的刑事司法意识形态应是柔性的司法克制主义。柔性司法克制主义的贯彻,需坚持几个规则:适用于法律疑难当中、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及强化判决书的说理性。  相似文献   

3.
遵循先例作为普通法系各国共同的基本规则,在英美两国司法过程中却存在差异。在贯彻先例规则时,英国的法官更注重形式推理,司法过程呈现明显的克制性与统一性;而美国的法官更注重实质推理,强调能动司法,司法过程具有明显的灵活性,并呈现出动态的发展模式。两国司法风格的差异根植于两国的文化之中。中国的法官现阶段应秉持司法能动的理念,但应当是司法克制下的司法能动,以衡平法律秩序与社会正义的内在冲突。  相似文献   

4.
司法克制主义体现了法官在解释的过程中对规则、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尊重,具有坚实的哲学基础和不可替代的优势。司法克制主义通过对形式正义的维护来实现法治,我国历史上缺少对规则的尊重和对法律的信仰,在法治建设初级阶段,司法实践中应强调以司法克制主义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5.
司法克制主义体现了法官在解释的过程中对规则、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尊重,具有坚实的哲学基础和不可替代的优势。司法克制主义通过对形式正义的维护来实现法治,我国历史上缺少对规则的尊重和对法律的信仰,在法治建设初级阶段,司法实践中应强调以司法克制主义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6.
司法积极主义和司法消极主义都是一种司法哲学,是在宪政范围内进行的讨论,是对法院政治功能在认识上的针锋相对的主张,两者之争由来已久。参考美国争论不休的现实和借鉴学者对此问题的中立态度,我国应该结合实际,在强调司法能动主义的同时,重视必要的司法克制,实现司法能动和克制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需要有一批精通法律、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法律人去实施。在我国目前成文法的框架下,法律相对于判例法国家来说,其内容更加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对法官的司法良知予以制度保障,可以更好地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本文从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法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司法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了法官司法良知的重要性,提出了从制度上保障法官司法良知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8.
中国城乡差距较大,人们的文化水平高低有别,尤其是法官在面对农村案件当事人时,怎样引导他们正确参与诉讼是值得认真思考之事。司法能动是中国大法治环境下积极倡导的司法理念,这一理念契合了农村基层人民法官处理农村案件时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现状。语言是法律诉讼的媒介,基层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同时,还要掌握语言的深浅,避免与法律相违背的语言缺陷。农村案件当事人需要法官给予更为直白的诉讼指导,由于司法语言承载着司法公正,司法语言运用成为司法实践中很重要的部分。  相似文献   

9.
中国城乡差距较大,人们的文化水平高低有别,尤其是法官在面对农村案件当事人时,怎样引导他们正确参与诉讼是值得认真思考之事。司法能动是中国大法治环境下积极倡导的司法理念,这一理念契合了农村基层人民法官处理农村案件时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现状。语言是法律诉讼的媒介,基层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同时,还要掌握语言的深浅,避免不与法律相违背的语言缺陷。农村案件当事人需要法官给予更为直白的诉讼指导,由于司法语言承载着司法公正,司法语言运用成为司法实践中很重要的部分。  相似文献   

10.
能动司法检察监督具有深厚的理论、实践、政策和法律基础。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监督权,可以充分发挥其防止能动司法权滥用功能和保障能动司法过程中权利实现及其受侵犯时得到有效救济的功能。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客观上要求通过检察监督,保证能动司法依法进行,防范能动司法偏离司法属性、背离法治轨道等情况的发生。能动司法检察监督是检察监督的应有之义,是现行法律的规定,也是能动司法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必然选择。凭借权力实现对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监督和制约是世界通行做法。鉴于当前我国法院和法官的能力状况、能动司法中存在的错误风险,有效规制能动司法需要检察监督的介入。  相似文献   

11.
从某种程度上说,法的价值的司法运用其实就是法官的价值判断.在司法审判中,法官的自由裁量体现了法官对法的价值理解.法律价值因其特殊功能使它在立法、司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一种司法理念或司法方式,能动司法或称为司法能动主义在中国的语境下或多或少存有争议,可是应当达成共识的是,司法能动主义绝非要让法官恣意使用手中的裁判权。能动司法存在着一个谦逊品格,即不破坏法律的稳定性。无论司法面临何等的压力,谦逊的品格都将使能动司法始终恪守着司法的底线,使能动司法始终拥有着能动的空间。  相似文献   

13.
我国司法系统存在着司法的行政化,司法的主动性,合议庭审而不判、审委会判而不审,司法系统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法官盼独立又怕独立等一系列问题。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法律观念的滞后、司法制度法治化理性不足、法官的法律理论素养和司法技能不足等方面。司法观念的法治化更新、符合司法内在要求的司法制度的建立和法官专业水平的提高则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必须之策。  相似文献   

14.
司法三段论作为司法裁判的主要模式,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以法律规则、原则等为大前提,以案件法律事实命题为小前提,通过假言命题推理得出判决结论的推理方法。这种方法的模式、评价标准与逻辑三段论存在着差异,准确把握这一点对于法律理论研究和司法裁决活动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法官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运用的自由裁量权是司法权力运行的一种常态,广泛存在于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的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由于法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滞后性和模糊性等,导致法律在规范现实社会关系中存在不足,这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则成为平衡法律公正和个案公正的一个最有效果的方法.正因为存在着这样的司法权力,如何规制法官手中的自由裁量权,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对司法权力运行和提高审判质量保证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案件中司法审判的机会主义行为是指法官为追求期望的司法结果而恣意裁判,导致法律适用上的不确定和忽略个案正义的行为,包括机械地遵循指导性案例、同一法官对同类案件可能不同判决以及裁判过程中的模板化。除知识产权存在无形性、法律状态和保护范围不确定性等独特性之外,交易专用性资产和理论解释的分歧也会推动机会主义司法行为的发生。机会主义司法纵容了机会主义诉讼,损害法律权威性,必须通过制度的完善加以抑制。可以通过采取建立同类案件判决评价机制、判决公开化、培养法官司法人格、确保司法独立等措施,规制机会主义知识产权司法行为,实现法律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完美融合。  相似文献   

17.
司法建议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司法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一种补充裁判方式进行司法救济,不仅可以敦促行政单位依法行政,还能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然而,在现实中,司法建议并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反倒存在着诸如人民法院与法官认识不足、司法建议书形式不规范、反馈率低等问题。为改善司法建议现状,应完善司法建议立法,在人民法院内部构建严谨的制度体系,加强与被建议对象的交流,对有关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建议可以适当向社会公开。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酌定量刑情节和如何适用的问题一直存在分歧与弊端,存在对酌定量刑情节认定标准不一,量刑随意性大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应将相对的报应刑论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司法的理论标准;酌定量刑情节在范围上包括反映社会危害性和反映人身危险性的情节;在适用该情节时,应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法官的裁量过程,并充分论证判决理由,加强对法官利用酌定量刑情节自由裁量的监督制约,全面提高法官素质,把好法官队伍的准入关。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建设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司法审判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过程,它动态地衔接着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两个重要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涉及诸多法律的或非法律的客观因素,影响着司法过程的始终,进而影响着司法终极理念的实现。法官如何权衡这些因素,笔者将结合司法实践,做一个浅薄的归纳与反思。  相似文献   

20.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在保障人权和限制司法权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在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进程中,由于司法独立尚待进一步完善以及在基层法官中缺乏法律至上观念等原因受到一定阻碍。解决以上问题需进一步改革完善现行司法体制,提高基层法官的综合素质,减少人治因素,使罪刑法定原则得以贯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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