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论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印刷术发明以来,出版就是图书得以广泛而久远传播的最佳方式。所以,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向来在保护作者权益的同时,也非常注意保护图书出版者的权益。而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图书出版者的诸项权利中,最重要的便是专有出版权。 所谓专有出版权,就是作者授予图书出版者在约定或法定期间内独家享有复制、发行其作品的权利。 专有出版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1.作者在授权给图书出版者期间,不得自行出版其已授权的作品,更不能再授权给  相似文献   

2.
版权声明     
《出版参考》2014,(12):27
正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已取得麦克米伦儿童出版集团(Macmillan Children’s Publishing Group)的正式授权,独家拥有以下图书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简体中文版版权,任何未经授权出版发行该图书的单位,均涉嫌侵犯我社以及麦克米伦儿童出版集团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3.
出版者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是其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与否的核心标准。在著作权侵权纠纷司法审判实践中,囿于法院对合法来源抗辩制度的价值缺乏全面认识以及对“合法授权”的理解未结合出版者与作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导致出版者需承担的注意义务过重,出版者以出版、发行行为具有合法授权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抗辩难以获得支持。为了从源头上打击著作权侵权行为,保障出版者等作品传播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有必要适当减轻出版者的合理注意义务,仅要求其对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事项在其能力范围内承担有限注意义务,因授权者过错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直接由出版合同的相对人承担,以此规范作品创作活动,整治出版授权秩序。  相似文献   

4.
出版的实质是复制发行作品,是使用作品的一种方式,也是传播作品的主要途径。要做好出版工作,其基本前提就是要充分尊重作者依法对作品享有的各种权利。为此,笔者从出版者的角度,谈谈出版工作中的几个著作权问题。一.出版他人作品,必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有权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这是著作权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出版权(复制发行权的统称)是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享有的诸项权利之一。因此,图书、报刊出版者要使用作品的出版权,就必须取得作者授权,否则就会侵犯作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法  相似文献   

5.
台湾“行政院新闻局”已制订出《申请出版大陆出版品要点》草案,明确规定可出版有关科技、艺术、史料文献或反共言论的大陆出版品,并必须事先通过第三地区取得授权,每次以申请10种为限。出版者在申请出版前,应与第三地区已获得原著作权人授权者签订授权契约,著作权人若为中共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得准予出版,不过版税以作者视为认定的著作权人。授  相似文献   

6.
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智能技术改变了作品创作、传播和使用的方式,对出版者的版权治理构成了挑战。新技术环境下,作品的权属复杂化,作品版权状态不明的情形常态化,作品授权成本提高,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模糊化,算法推送的版权风险增大。为应对版权风险,出版者需设立专门的版权管理部门,配置专业的版权管理人员,健全版权风险防范的工作机制;在技术上可以引入区块链技术服务,进行作品权属的确认和授权许可,同时建立本单位版权管理的数字化平台;在演绎、剪辑、修改作品或使用多媒体数字化作品前,做好版权的风险防范工作;在利用算法推送作品时要提高注意义务,采用一定的过滤技术自动过滤明显构成侵权的作品。  相似文献   

7.
第十四条 出版社对其出版的作品,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他人在境外出版,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版社应将所得全部报酬的60%支付给著作权人。 第十五条 出版者已与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由于非著作权人原因导致作品未能出版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版者应按合同约定使用作品付酬标准的60%向著作权人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8.
导读图片侵权,让众多出版者防不胜防。本文介绍了出版者未经授权使用图片的形式及法律责任,详细论述了出版者使用图片应当注意的版权和相关法律问题,指明了未经授权使用图片之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案情介绍】A图片公司是一家专业图片公司,B报社一年内多次使用A图片公司经营的摄影作品(共80张,其中2张重复使用)作为文章配图,B报社的使用行为,没有得到A图片公司的授权。A图片公司向法院诉称,B报社侵犯了其对摄影作品享有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B报社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88400元,并负担其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B报…  相似文献   

9.
10.4 出版与发行项出版与发行项,著录连续出版物的制作、发行情况的全部信息。包括出版地或发行地;出版者或发行者;出版日期或发行日期。对复制件则著录该复制件的复制地、复制者、复制期,有关原件的出版发行信息著录在附注项。 (一)著录项目结构形式及其标识符号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印刷地:印刷者,印刷日期) .一一出版者:出版地:出版者或发行者[发行者注],出版日期  相似文献   

10.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维护作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在书面复制为唯一复制手段时,由掌握专有权利的出版者对作品进行传播和控制是可行的。就作曲家而言,一般情况是由出版者与作曲家签订协议,出版者由此获得对有关作品的专有权利。其不仅以书面形式复制作品,而且还可以授权他人公开演出该作品。由于这种演出是由数目有限的现场表演者进行,由出版者直接发放许可证与作家分享所得版税的作法是可行的。随着复制和传播技术的发展,作品的种类和使用作品的方式和途径越来越多,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控制力越来越有限。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是1777年在法国成立的戏剧法律局,以后更名为“戏曲家和作曲家协会”。著作权集体管理全面发展始于1847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  相似文献   

11.
论出版者的合理注意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出版者 ,或称出版单位 ,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 ,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报社、期刊社 (编辑部 )、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在当今的网络时代 ,出版者还应包括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的互联网出版机构 ,即网络出版者。出版者在其日常出版活动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内容的作品。对于这类侵权作品 ,出版者应在何种程度上尽到审查义务 ?一旦出版了侵权作品 ,出版者何以抗辩 ,以免除或减轻其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这…  相似文献   

12.
本刊讯(记者韩阳)由全球最大出版集团之一的企鹅出版社买断的《狼图腾》英文版,2008年3月内即将在110个国家和地区发行。2月20日,长江文艺出版社正式得到了企鹅出版社的英文印刷版,并获得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中国出版社的名义出版发行的授权。  相似文献   

13.
1.授权范围、语种、载体形式及出版方式 一般来说,国外出版公司授予大陆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的区域都是中国内地地区(港台澳地区除外);个别国外出版公司会独家授权整个中国区域.特殊情况下,版权授权是非专有的,即授权方可授权大陆地区几家出版社同时出版发行.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 1995年4月,A出版社与作者M签订了《普希金诗选》一书的图书出版合同.合同规定,作者授权出版社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图书形式为其出版《普希金诗歌精选》(暂名)作品文本的专有使用权.合同有效期内,出版社享有以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付酬方式和标准:按国家稿费标准.新译诗歌每10行18元,旧译诗歌每10行12元.印数稿酬按国家标准.作品首次出版十年内,出版社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十年后,出版社重印应当事先通知作者.重印和再版后出版社应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合同还对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做了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15.
传统出版者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经授权享有相同的权利但有完全不同的"责任",造成著作权人权利边缘化和空巢化及媒体间的不平等竞争。网络用户对授权合法性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除应当对其取得的转授权合法性负责外,还应承担网络用户信息披露义务。  相似文献   

16.
在图书出版活动中,瑕疵作品出版侵权引起的著作权纠纷往往是一件让出版社须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甚至财力才能妥善解决的问题.所谓瑕疵作品出版侵权是指出版者出版的经过授权的作品中有对他人作品侵害的内容,从而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瑕疵作品出版侵权的行为主体较为复杂,所产生的侵权纠纷在过错责任的区分上较难界定.而过错的认定又涉及赔偿问题,处理不当,往往会在保护被侵权人利益的同时,使授权方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让作品出版人受到不应有的损失.本文主要针对经授权引起的瑕疵作品出版侵权中的过错及责任区分进行深入的探讨,以求更合理公正地保护著作权人及出版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授权影印版西文图书的编目   总被引:5,自引:1,他引:5  
李艳 《图书馆学研究》2004,(5):54-55,29
授权影印版西文图书是一种新的图书类型,是由原出版机构授权另一个或几个出版机构出版发行或双方联合出版发行的图书。本文在对引进国外版权的西文图书特征描述、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馆工作实际,讨论了该类出版物的编目方法。  相似文献   

18.
专有出版权利弊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有出版权,是法律赋予我国图书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地区内,以同种文字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这是我国著作权法有别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的一项重要特征。目前世界上只有我国在国内法中,对国内的图书出版者授给了这种专有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这种专有权利包含有下列的内容:  相似文献   

19.
5.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多种权利,有些权利,如文字作品的图书出版权(作品复制、发行权中的一种)和戏剧作品的表演权,作者授权他人行使比较方便;有些权利,如音乐作品的表演权、机械复制权(即制成录音制品出版发行)和播放权,由于使用者众多而分散,作者很难逐个授权,使用者要获得每个作者的授权也很困难,中间需要一座桥,这座桥就是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20.
出版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共生于著作权法内,但两者之间似乎存在着逻辑上的悖论.出版中的修改是否会侵犯作品完整权,法院的裁判也并非一以贯之.从规范目的来分析,出版者行使修改权具有正当性,其与法律保护作品完整权之目的并非全然不可调和.作者对出版者的修改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被出版修改权所修正,但是出版者的修改必须要恪守合理的尺度.通过对出版中的编辑工作的类型化处理,能有效化解出版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间的悖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