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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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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同“悦”,愉快。)《论语六则》2.直:系向牛头充炭直。(同“值”,价钱。)《卖炭翁》3.还(xuan):扁鹊望桓侯而还走。(同“旋”,回转,调转。)《扁鹊见蔡桓公》4.止:止有剩骨。(同“只”,只有。)《狼》5.已:曾观弈者之不若已。(同“矣”,了。)《弈喻》6.火:出门看火伴。(同“伙”,伙伴。)《木兰诗》7.贴: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同“帖”,涂抹)《木兰诗》8.坐:满坐寂然。(同“座”,座位。)《口技》  相似文献   

2.
关于人之“性”与人之“欲”,最早的认识从孔子开始。《论语》大量记述了孔子对“欲”的言说,他认为“欲”是“性”发的结果,“欲”可分为:“性”发而皆中节的“和之欲”和“性”发而失中节的“贪之欲”。“和之欲”经《中庸》的进一步阐释,为孟子所继承并提出性善说;“贪之欲”为荀子所发挥,提出了性恶说。  相似文献   

3.
初中语文第二册《弈喻》:“弈之优劣,有定也,一着之失,人皆见之,虽护前者不能讳也。”(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该句“护前”一词,课本注云:“回护以前的失误。《三国志·朱桓传》:“桓性护前,耻为人下。”(见课本第286页注释(?))课本注释虽有《辞海》等辞书作依据,然我以为此注失当。释训词义,关键在于能通文意。按课本对“护前”的释义看,验之于文意难通。纵  相似文献   

4.
“巨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故令人持璧归,间至赵矣。”(《廉颇蔺相如列传》)课本注“间”为:“间道,小路。这里用作‘至’的状语,‘从小路’的意思。”这是不妥的。据《常用汉字详解字典》(孙云鹤著,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间”也可以从本义(隙也)引申为“悄悄”,“偷偷”的意思。如:《史记·陈涉世家》:“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从祠中。”《史记·魏公子列传》:“侯生乃屏人间语曰……”《汉书·项籍传》:“太公吕后间求汉王,后遇楚军。”《汉书·匈奴传》:“左大都尉欲杀单于,使人间告  相似文献   

5.
年龄称谓     
在平时的学习中,年龄称谓往往是理解文义的关键,尤其在古汉语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现将年龄称谓整理如下,以飨读者。赤子:出生的婴儿。“子生赤色,故言赤子。”“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孟子·离娄下》)襁褓:本指包裹婴儿用的被子和带子,后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则四方之民襁褓负其子而至也。”(《论语·子路》)周日卒:小孩出生一周岁。“两女牙牙,生汝死后,才周日卒耳。”(袁枚《祭妹文》)孩提:2~3岁的儿童。“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孟子·尽心上》)龆、齿龀:又称龆龀,指儿童换牙,借指7~8岁,也称童龄、童龀、毁齿、龀…  相似文献   

6.
关于人之“性”与人之“欲”,最早的认识从孔子开始。《论语》大量记述了孔子对“欲”的言说,他认为“欲”是“性”发的结果,“欲”可分为:“性”发而皆中节的“和之欲”和“性”发而失中节的“贪之欲”。“和之欲”经《中庸》的进一步阐释,为孟子所继承并提出性善说;“贪之欲”为苟子所发挥,提出了性恶说。  相似文献   

7.
人教版初中《语文》第三册《使至塞上》一诗中,有“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课本把“属国”注释为:“附属国,这里指吐藩(ho)军队。”笔者认为,课本的注释有可商榷之处。开元二十五年(737年)春天,王维奉唐玄宗之  相似文献   

8.
一、人称名词(代词)+之+地点名词——“之”用作动词 例:(1)吾欲之南海(《蜀鄙之僧》)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4)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 分析以上句子,“之”字前面都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3)是承前省略了陈涉.“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垄上”;整个句子合起来表达“某人去某地”.这样的句子中“之”用作动词,解释为“去”、“到”或“往”.  相似文献   

9.
在古汉语中。“三”与“九”不仅可实指,还可以泛指。这样的例子在高中语文课本中有很多:①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司马迁《鸿门宴》)②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韩愈《师说》)③其存君兴国而欲反覆之,一篇之中,三致意焉。(司马迁《屈原列传》)④自我徂尔,三岁食贫。(《卫风·氓》)⑤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司马迁《报任安书》)⑥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司马迁《报任安书》)⑦青泥何盘盘。百步九折萦岩峦。(李白《蜀道难》)⑧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屈原《离骚》)⑨中间驰至九…  相似文献   

10.
“所”字结构是古代汉语一个重要的结构形式,在通常情况下,“所”字结构主要有如下两种表现形态。一、“所+动”式。例:①燕王,吾所立。(《伶官传序》)②寻向所志。(《桃花源记》)③我岂有所失哉。(《信陵君窃符救赵》)在“所十动”式的结构中,有时动词虽同,但所涉及的对象不同。如:④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殽之战》)⑤诚欲往来言所闻。(《答书中立论师道书》)⑨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⑦袁曰:“然,固有所闻”。《(谭嗣同》)。④“闻”涉及的对象是“劳师以袭远”,故“所闻”义为“听说劳师以袭远这种事情”。⑤“闻”涉及的对象是“为文之道”;“所闻”义为“懂得的这方面的道理”。⑥“闻”涉及  相似文献   

11.
巧记妙喻     
“之”字诀文言文中“之”字的主要用法可以用如下的口诀来记忆:“之”字代宾在谓后,代人代物要分明。(如: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之”字紧跟定语后,译作“的”字肯定行。(如: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之”字带宾充动词,译“去”译“到”随句型。(如:吾欲  相似文献   

12.
人教社高中《语文》第二册《种树郭橐驼传》中有“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之句,对其中的“植木之性”.书上的注释是这样的:“[植木之性],种树的方法。性,性质,方法。”《教师教学用书》作了这样的翻译:“大凡种树的方法,(它的)根要舒展。(它的)培土要平。(它的)土要旧的。  相似文献   

13.
柳宗元的《童区寄传》,记述的虽只是一个少年区寄智胜劫贼的故事,然而社会意义却很深远. 章士钊在《柳文指要》中很精辟地指出:“《童区寄传》为集中关系史迹,表著义愤之作.”这个“史迹”就是唐时南疆边州越人的社会生活;这个“义愤”就是对唐帝国的“汉官”鱼肉越人的抨击.  相似文献   

14.
何谓小说?“小说者,街谈巷语之说也”(《隋书》卷34 《经籍志》).小说是怎样采辑、编缀而成的呢?三国郡丞如淳注《汉书·艺文志》说:古者“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小官)”,采缀“街谈巷说细碎之言”,“使称说之”.是“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汉志》);而小说则是稗官所采民间细言琐语而缀成的杂记野史,有别于正史,故谓之稗史——小说.  相似文献   

15.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大家放开喉咙读”的书和先生自己“大声朗读”的书中,有这样一些句子比较难理解:一、“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这一句见于《论语·述而》篇。岳麓书社1987年出版的《四书集注》是这样标点的:(子曰)“仁远乎哉?我欲  相似文献   

16.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情态。例: ①生男女,必货视之。(《童区寄传》) ②吾得兄事之。(《鸿门宴》) 例①中的“货”,古代指金玉布帛之总称,名词,用作“视”的状语,表示将宾语“之”视为“货”,译成“象对待财物那样地”;例②中的“兄”,名词,作动词“事”的状语,表示将宾语“之”视为“兄”,  相似文献   

17.
人教社高中《语文》第二册《种树郭橐驼传》中有“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之句,对其中的“植木之性”,书上的注释是这样的:“[植木之性],种树的方法,性,性质,方法。”《教师教学用书》作了这样的翻译:“大凡种树的方法,(它的)根要舒展,(它的)培土要平,(它的)土要旧的,(它的)捣土要结实。”这个翻译粗一看也似乎说得过去,然而,仔细推敲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其一,牵强附会地把“性”解释为“方法”。查《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性”有以下几个义项:①人的本性,②事物的固有特点,③性格,④性命,生命。从…  相似文献   

18.
1.襁褓。“襁褓”本意是婴儿的被子。如《论语·子路》“则四方之民襁褓负其子而至矣”。后来以此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2.孩提。指2 ̄3岁的儿童。《孟子·尽心上》“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注:“孩提,二三岁之间,在襁褓知孩笑,孩提抱者也。”3.齿龀。又称为龆龀,指儿童换牙。4.总角、垂髫。指幼年儿童。“这院门上也有四个总角的小厮,都垂手待立。”(《林黛玉进贾府》)5.豆蔻年华。指女子十三岁。杜牧《赠别》:“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6.笄。指女子十五岁,笄,女子成年之礼犹冠男也。《礼记》“女子……十年五年而笄”。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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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   “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语出初中语文第二册《弈喻》 (1993年人教版 )。课后注释 (16)曰:“赞成自以为正确的,反对自以为不正确的。”我们认为此注释不妥。理由有二: 1.此注释丢了主语,没有解释“各”为何意。 2.并未说明“是”与“所是”之“是”、“非”与“所非”之“非”是否相同。   “各”在句中是个指示代词,指代一定群体中的不同个体,即“各个人”、“每个人”的意思,作主语。   由于注释并未说明“是”与“所是”之“是、”“非”与“所非”之“非”是否相同,学生难以完成课后练…  相似文献   

20.
释“物”     
《史记·封禅书》多次提到“物”,如“李少君能使物却老。……言上日:‘祠灶则致物。’”又云:“依物怪,欲以致诸侯”;“欲以下神,神未致而百鬼集矣”;“黄帝以上,封禅皆致怪物,与神通”;“震于怪物,欲至不敢。”钱钟书先生据此而旁征博引《左传》、《论衡》、《汉书》以至《西游记》等书中有关“物”的记载,(见《管锥编》第一册288~289页)读之殊益神志。钱氏征引,虽云广博,但对“物”之来龙去脉,却并未理清,使人如堕云雾,不得要领。 “物”,即今民间所云“怪物”、“妖怪”、“妖精”、“妖魔鬼怪”。古代或称之为“鬼”,如《庄子·达生》记皇子谓有鬼,而所举之“鬼”皆罔象、委蛇之属,此即“物”;《史记·陈涉世家》记吴广“卜有鬼”,而“鬼”竟作人言,钱先生认为此“鬼”即“物”,是。或称之为“神”,《汉书·郊祀志》上:“黄龙见成纪,……下诏曰:‘有异物之神见于成纪’”,“异物之神”,即指“黄龙”,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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