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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程序法治化路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柳砚涛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行政程序法治化包括行政行为程序化、行为规范程序化、行政程序合理化和行政程序法治化四项基本要求。行为程序化是为行政行为配备必要的程序要素和制度,为主体双方设定合理的权利义务。行为规范程序化是使静态的法律规范变成动态的规范,增加规范的程序含量。行政程序合理化是使程序更加合乎理性。行政程序法治化包括法治程序、以法治理年规制和整合行政程序、程序理性等基本涵义。 相似文献
2.
姚荣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2,24(1):15-30
探寻大学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是高等教育法律研究的经典议题。程序正义是法治与恣意而治的分水岭。公平、公正与公开是大学治理程序正义图谱的三项基本要素,是大学治理迈向良法善治的核心要义。大学治理缘何选择程序法治与大学治理何以走向程序法治是大学治理法治化亟待回应的两项基本议题。基于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的法律乃至宪法保障原理,高等教育领域的立法和政府规制,往往相对谦抑且赋予大学以较为广泛的自治空间。国家对学术自治的监督,更多基于程序规制的原则展开,而较少介入大学专业判断的实体裁量部分。大学治理法治化选择程序正义进路的动因包括:大学治理的公法属性与大学的公法地位、学术自治的特殊性、新型法律纠纷的复杂性以及高等教育领域人权保障的诉求等。大学治理法治化之所以能够走向程序正义进路,得益于法定程序条款的增加与行政程序立法的特殊适用、政府监管对师生程序性权利的普遍关注、司法审查介入大学自治的程序审查及高等教育领域行业规范的程序规制。由此可见,程序正义规则并非一种内生的、自生自发的秩序,而是借由立法监督、司法审查、政府监管以及行业规范等多重规制力量的介入,能够较好地回应大学作为特殊公域的属性以及师生权利救济的复杂性和多元性的秩序。重审大学治理法治化的程序正义进路,需呼唤学术自我规制的“程序化”变革,以便更好地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增进大学裁量决定的实质合法性与正当性。 相似文献
3.
刘丽雪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2):82-84
作为行政法领域的核心问题,行政机关权力行使的正当性问题是一个逻辑上包含于法治国家目标的命题。我国行政决策模式经历了管理主义模式到参与式治理模式的转变,探寻法治政府和程序正义理论下行政决策法治化的要求,并试图从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等几个方面对促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高等教育法治化的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晓君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3(1):117-120
高等教育因其具有前瞻性和基础性,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高等教育法治化因此也成为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目前,在我国高等教育法治建设中存在着行政化倾向浓厚、法治观念缺位、法律体系不完备等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等教育的发展,这些问题必须得到正视。中国高等教育应该在立法规划、立法体系和法律的实施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并在不断研究和探索的过程中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6.
吴世彬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2,10(4):36-38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目标的确立及中国“入世”,依法行政愈加迫切和重要。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行政必要的程序保障 ,是约束决策主体行为随意性的重要工具。因此 ,行政程序法治化有其独立的价值。通过行政决策责任的法治化 ,作到“谁决策、谁负责”有利于提高决策质量 ,保证决策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7.
8.
廖永健 《集美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7(1):93-96
随着高校学生处分行为引发诉讼的情形急剧增多,传统被视为高校权力保留领域的高校处分权的法治问题也倍受关注。高校依据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内部管理规则对学生实施的处分是教育行政行为,但实施中存在着诸多非法治问题亟待解决。要完善高校学生处分制度,应当在行政法治的原则和框架下实现高校学生处分行为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9.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行政法治原则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从行政法治原则视角对其进行审视和分析,是高等教育法制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新《规定》凝结了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等的集体智慧,蕴涵了丰富的法治原则和精神,但也难免存有疏漏和缺失。本文拟从法律保留、正当程序等行政法治原则视角,对其进行审视,为完善高等教育管理法治化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0.
对高校管理法治化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发强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08,23(7):96-98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高校管理法治化,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当前高校依法治校方面还存在“人治”传统影响、法制不健全、普法教育力度不够等影响因素,因此必须采取“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制度体系、构建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文化”等措施,以实现高校管理法治化。 相似文献
11.
高轩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3(4):37-39
刑事赔偿程序的法治化是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治化的程度直接反映一国法治文明与政治文明的状况。从我国现行的刑事赔偿程序的考察来看,其法制化程度还存在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该程序法理价值的茫然性与法治定位的欠缺性两方面,结合我国现行刑事赔偿程序的实际运作,在今后刑事赔偿程序的法治化必须以其法律属性的确定为基点,具体设计刑事赔偿程序的法治化内容:即刑事赔偿程序的法律形式法典化,刑事赔偿程序的实施监督完善化,刑事赔偿程序的私权救济充分化,刑事赔偿程序的责任追偿具体化,以及刑事赔偿程序与其他程序协调化。 相似文献
12.
由于内部行政行为的一些缺陷,容易成为规避依法行政,造成人治的避风港。为此,我们要强化内部行政行为的法治化。一是推进内部行政程序的法治化,二是完善内部行政行为各项法律制度,三是建设内部行政行为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3.
张明 《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4)
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是使行政决策程序法律化和制度化,并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切实地依据法定的程序进行决策。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有助于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利于保护人权,以实现社会公正与效率,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统一。我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在察觉机制、沟通机制及公众、专家参与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要实现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应加强和完善调查程序、决策规划程序、可行性论证程序、听证程序等。 相似文献
14.
法治化国家首先是行政的法治化,依法行政是行政法治化的前提,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着法律意识不足、法律依据不规范、监督不力、违法行政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与长期的传统法治意识有关,其中缺乏法律制衡观念尤为突出,致使在行政领域违法操作屡见不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加大在法律的宣传教育方面、行政立法规范方面、执法监督方面、法制机构权威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依法行政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落实。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国家针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大力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治理难题。腐败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依托在于法治。从国家治理法治化结构和过程的角度看,医药领域腐败治理至少要面对三个层面的困境:在法治国家建设层面,医药领域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亟待完善;在法治政府建设层面,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法治化治理能力亟须增强;在法治社会建设层面,医药领域法治社会氛围亟须培育。为摆脱这一困境,党政机关、社会等多层面需要共同协作,以提升我国医药领域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水平和能力。 相似文献
16.
张明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6,20(4):44-45
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是使行政决策程序法律化和制度化,并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切实地依据法定的程序进行决策。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有助于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利于保护人权,以实现社会公正与效率,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统一。我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在察觉机制、沟通机制及公众、专家参与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要实现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应加强和完善调查程序、决策规划程序、可行性论证程序、听证程序等。 相似文献
17.
张抗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1):30-41
当前权力清单改革停滞在政策层面,过于依靠行政手段,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权自法出和信赖保护原则,迫切需要法治。尽管权力清单法治化尚未上升至法律层面,但已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不仅有宪法及其修正案提供正当的法治理念基础,也是依法行政原则的重要体现,更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相契合。此外,政策设计下权力清单的弊端、法律进路设计的优越性、主观上权力清单内含的限权性以及客观上良好的行政环境,也使其法治化具备充分的现实条件。权力清单法治化的运行理当遵循法治逻辑,通过权力、责任、程序的法定化以达到保障人权的法治归宿。 相似文献
18.
法治化国家首先是行政的法治化,依法行政是行政法治化的前提,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着法律意识不足、法律依据不规范、监督不力、违法行政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与长期的传统法治意识有关,其中缺乏法律制衡观念尤为突出,致使在行政领域违法操作屡见不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加大在法律的宣传教育方面、行政立法规范方面、执法监督方面、法制机构权威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依法行政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落实. 相似文献
19.
由于传统认知将行政批复界定为内部行政行为,导致其社会知悉度不高而较少得到应有关注,其实在法治行政意涵上,行政批复具有层级监督的行政行为属性和多维效力面向,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渠道.近几年实证考察江苏省政府公布的行政批复样本,发现行政批复在文件中占比较为突出和行政批复类型、行政规划较为集中,且越来越受到基层行政机关的重视,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成为应对新情况或者疑难复杂问题的重要依据.进行学术追问,可知行政批复类型实践具有格式的简单化倾向、类型运行具有程序的平面化样态、类型公开具有选择的随意化偏好.遵循法治政府建设的功能主义进路,可从行政批复功能价值实现的类型区分、类型差异化的程序规范、类型差异化的公开方式三个方面探寻法治行政的实践路向. 相似文献
20.
行政约谈是近来在价格管理、税收征管、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监管领域被广泛使用的一种新型而富有成效的行政执法方式,是将民主、协商、服务等观念引入行政法中的产物。现行的行政约谈制度存在违法设定法律责任、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需要将其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对其进行法治化构建。在行政约谈制度的法治化构建中,规范制定、事项设定、实施主体、约谈程序以及救济的法治化是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