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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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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形势下我国洗钱犯罪的危害与防治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对外经贸往来的频繁和多样化,洗钱犯罪的方式方法呈现出新特点,严重地威胁我国的经济安全和金融体制的稳定。加入WTO后,我国洗钱犯罪的发展也出现新的趋势。为有效遏制、打击洗钱犯罪,在分析目前洗钱犯罪分子洗钱方式及洗钱犯罪现状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防治洗钱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出现和发展,跨国洗钱犯罪对国际社会各国具有极大的危害,跨国洗钱活动也不断出现的各种新的洗钱方式、方法。对此,国际社会不断完善反跨国洗钱犯罪的立法,以加强反跨国洗钱犯罪的国际合作。我国也应加强反跨国洗钱犯罪立法建设,积极进行跨国洗钱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相似文献   

3.
略论洗钱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些年,由于洗钱犯罪的频繁发生,国内外法学界对此极为关注。文章从洗钱犯罪的由来,洗钱犯罪的含义及其防治的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认为,对洗钱犯罪的防治主要通过完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职能和加强对洗钱犯罪的打击来实现。  相似文献   

4.
结合我国洗钱犯罪及反洗钱犯罪的实际情况,论述了洗钱犯罪的危害性、法律特征及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5.
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局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四类犯罪,大大削弱了对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得洗钱行为一度泛滥。因此,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对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的修正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提出了完善我国反洗钱立法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在对国内外洗钱罪定义进行法律概念对比的基础上,结合公职人员洗钱行为分析,发现自我洗钱模式、非自我洗钱模式与混合洗钱模式中,公职人员本人均不构成洗钱罪主体。针对该问题,提出了公职人员洗钱定义,其与《刑法》中规定的洗钱罪定义的主要区别在于上游犯罪类型、犯罪主体等方面的界定。利用该定义,可对公职人员洗钱行为进行洗钱罪的认定。最后,为有效打击公职人员洗钱犯罪,从四个方面给出了针对性的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文章从世界反跨国洗钱犯罪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的反跨国洗钱犯罪的现状并进行了完善性的探讨,就我国控制和预防跨国洗钱犯罪提出了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8.
毒品犯罪与洗钱犯罪紧密相连,打击贩毒集团的洗钱行为是对其生存和发展基础的致命打击。采取金融调查策略是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我国可通过加强金融监管、重构查证毒品洗钱行为的金融路线图以及立法和制度等方面完善毒品洗钱犯罪的金融调查。  相似文献   

9.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洗钱犯罪成为危害极其严重的国际性犯罪。近年来 ,此犯罪又在我国悄然兴起,给我国社会政治、经济造成极大危害。为适应打击洗钱犯罪的需要,我国新刑法增设了洗钱罪,但要准确地认定和惩治洗钱犯罪,必须把握此罪的构成特征  相似文献   

10.
洗钱是一个复杂、连续的过程,典型的洗钱犯罪可以分为三个步骤,即入账、分账和融合。洗钱犯罪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典型的有:利用保密天堂和空壳公司洗钱,利用现金密集行业洗钱,通过走私洗钱,通过金融机构洗钱。  相似文献   

11.
洗钱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本文着重分析了洗钱罪构成要件的主观方面,并对洗钱罪的故意是仅限于直接故意还是包括间接故意的问题进行了界定,明确了洗钱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 ,花样繁多的洗钱活动已经严重危及了国家的金融安全与政治稳定 ,而目前国内相关的刑事立法却远远滞后于日益猖獗的洗钱活动。因此 ,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 ,加强对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 ,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于2003年10月23日对中国生效,其中第6条、第7条两个条文分别规定了“洗钱行为的刑事定罪”和“打击洗钱活动的措施”,我国刑法立法中洗钱罪规定应从上游犯罪范围、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等做好与公约的衔接,以改变我国目前洗钱犯罪日益严重却很少能够打击的现状。  相似文献   

14.
洗钱活动的日益猖獗对我国现行洗钱犯罪的刑事立法体系提出了挑战,洗钱罪的主体应当包括上游犯罪的本犯,不能依据“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否定本犯的可罚性。上游犯罪的种类及其严重性与洗钱罪的成立无关,从立法者对洗钱罪的性质定位出发,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应当扩展至一切犯罪。  相似文献   

15.
洗钱罪自从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以来,其规范内容一直在不断地修正与完善。本次刑法修正案的出台,解决了一直以来理论界对洗钱罪规范不完善的各种批评所提出的问题。同时,洗钱罪立法沿革,也反映出刑法规范所具有的三组内在矛盾:刑法规范的稳定性与灵活性,刑法规范的国际性与地方性,刑法规范的建构与进化。  相似文献   

16.
我国洗钱罪刑事立法产生于我国签署维也纳公约之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之中,在1997年之后又历经了两次修改,在《刑法修正案(六)》中达到一个相对完善的境界。洗钱罪上游犯罪从一开始就处在不断扩充的状态下,在列举式、概括式等模式中,我国采取了列举式立法,并与2006年修改后的刑法第312条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建立了衔接。随着2006年末《反洗钱法》的出台,对“洗钱”理解不同,导致了洗钱罪上游犯罪空白罪状刑事立法的思维触角,引入空白罪状的同时并加以反思使得该种洗钱罪上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有了更充实的理论底气。  相似文献   

17.
洗钱是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自从西方发达国家加大了打击洗钱犯罪的力度,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金融、税收制度后,我国也对洗钱行为进行了立法,并不断完善。但是针对日益猖獗的洗钱犯罪活动,我国仍应加强国际合作,不断完善刑事立法,加强对洗钱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18.
洗钱犯罪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活动资金来源并使之正当化的犯罪活动,是有组织犯罪的生命线。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有组织犯罪而演变为跨国有组织洗钱犯罪。但因为各国法律不同和利益驱动,跨国打击有相当难度。在现有国际公约和国际标准框架下,中国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另一方面要进行有效的跨地区和跨国反洗钱合作,以切断有组织犯罪的“生命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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