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论汉代的判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代是我国古代判例法的发展时期;成法的局限与不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指导思想,遵守祖制、效法先王的化传统是判例法发展的主要原因;汉代判例法的迅速发展改变了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对成法起了补充、延续、修改和完善的作用,使儒家道德法律化,同时也为儒家任意引经释法、司法官吏徇私舞弊开了方便之门;研究判例法实施的得失在信天仍能给我们以启示。  相似文献   

2.
法律适用统一事关公正司法长效机制建设的成败,数字时代的新型案件给法律适用带来了挑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及时发布权威案例以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在司法实践中,指导性案例等制度定位不清晰、类案检索等实体应用不健全等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因此,构建立足于解决新型疑难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中国式判例制度将成为一种抉择。建设中国式判例制度将有助于促进权责配置改革与激励体制建设,发挥司法发展与人民司法需求间的矛盾调节器作用,建设实现路径包括:明确判例制度的法源效力、加强判例制度与制定法适用的程序性衔接。  相似文献   

3.
制定法的调整方式是由一般到个别,判例法的调整方式是由个别到一般,这两者的配合,使法律的确定性和适用上的灵活性相统一,有效地调整着变动中的社会关系,也使司法官摆脱了消极执法的困窘状态,因此制定法与判例法的相互为用是中华法系的特点和优点之一。借鉴我国历史上的成功经验,承认民事判例的一般规则作用,积极发挥法官在民法发展中的作用,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推进我国民事法律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论法官造法     
法律的特点之一是滞后于社会生活的发展.以判例法为主的国家,法官具有根据当前社会的一般价值观念阐释既有判例形成的原则和规则的权力,而在以制定法为主的国家,法官也不能因为制定法的缺位而拒绝裁判。法理上看,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和社会的变动性必然使法律留下某些空白地带,法官自由裁量权必然存在;而我国由于法治所处的特定历史阶段和成文法传统,又缺乏适用判例法的经验和复杂的技术,对中国目前来说只有从提高法官素质、增强并规范监督制度等方面着手,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借鉴判例制度。  相似文献   

5.
李娜 《林区教学》2010,(3):93-94
在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的英美法系国家里,在法庭判决阶段,法官通常会采取遵循先例的方法对案件进行裁决,即相同案件应相同处理,这时候运用的推理方式主要是类比推理,类比推理也是似真推理的一种,在法庭的判决阶段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中国古代除了有人所共知的法典式制定法之外.还有发达的判例法。自西周以来,在有据可查的法制史料中,我们可以不断地发现古代中国的判例法。特别是宋代以来,以皇家的名义编纂判例已蔚然成风。判例法的形成和发展,同封建社会其他法律形式一样,经历几千年的漫长历史发展和演变。  相似文献   

7.
台湾地区继承了大理院时期的传统,编纂并公布了大量的判例。判例具有相当大的社会统制作用。判例的材料来源是最高法院各庭及最高行政法院所审理的案件,形成的程序较为严格,对以后审判具有拘束力,均附有“要旨”并且公开。结合台湾地区的判例制度的经验,构建大陆地区判例制度时应注意:改“案例指导制度”为“判例制度”;明确赋予判例以拘束力;判例创制主体的唯一确定性;改革判决书的制作方式;完善从判例形成到适用的过程。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立法模式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因而判例法不是法律渊源,但是成法因其具有不合目的性,滞后性和模糊性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而判例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成法的这些不足,同时,我国从历史上和现实中都有判例法的经验基础,因此,应在我国建立起以成法为主,判例法为辅的立法模式。最后,本还从提高社会整体法律意识,加强法官职权和提高法官素质,正确认识成法和判例法的地位以及明确授权给创设判例法的机关等四个方面作出了论述。  相似文献   

9.
判例在宋代有极大发展,宋统治为防止以例破法采取了诸多措施,但终因体制的弊端、价值取向的偏差、社会关系的急剧变动和技术的缺失等原因,形成以例破法局面,其经验教训极大地影响了明清的判例实践。  相似文献   

10.
中国民商判例制度之建立——判例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英美判例法的特点入手,分析了判例法的借鉴意义,在阐述中国建立民商判例制度作用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民商判例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11.
当今世界,最原始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概念已不复存在。在司法活动中,大陆法系国家在成文法阵地的同时,已允许判例占一定的地盘;英美法系国家虽然仍恪守“遵循先例”的传统的共同趋势,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成文法历史的国家,判例曾经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但在当代,判例却仅仅起着参考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外国的判例制度进行了探讨,提出建立我国刑事判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规范的刑事判例体系,对于弥补成文法缺陷,限制司法机关权力,促进法制统一,满足公民预测可能性以及解释和理解刑事制定法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判例已经成为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动力。我国应适应刑事司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规范性的刑事判例体系。  相似文献   

13.
判例制度的功能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判例制度与判例法有本质的区别,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即法律的起源,法的生长点,解释、说明制定法,解决当前司法标准的不统一,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法官正确地适用法律,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及有助于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相似文献   

14.
先例制度是一种在法院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和内部联系的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体系。本文从法哲学的角度论证了法官在创造性地发展司法先例制度方面权能的正当性.提出在法律漏洞成为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法官造法很有必要。结合我国目前所处于建设法治的初始阶段的国情,重点探析在中国推行司法先例制度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的问题.但是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推行法官造法必须慎重.提出从制度上提升法官的素质,把法官的任意性降到最低限度,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15.
公共利益是我国现行法律中的一个重要法律概念,却经常容易发生混淆,导致了法律实践中的诸多困境。公共利益法律化的可能性在于:不确定概念并非绝对不能确定;其他国家已有立法先例可以借鉴;行政和司法能够提供制度保证。在我国立法至上体制下,公共利益法律化的现实路径在于构建以立法为中心的多元主体界定模式。  相似文献   

16.
随着当前法律的趋同化趋势进一步加强,法律的进步和发展需要博采众长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法治对域外法律制度、法学理论的借鉴很有必要.具有丰富成熟的法律理论与教义的德国法学,对世界法制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对我国法学和法制建设也影响深远.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魏德士教授,其专著<法理学>体例严谨规范,角度新颖,内容翔实,能帮助中国的法律研习者形成法律人思维,对中国法学理论研究以及法学教育亦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意义.  相似文献   

17.
法律认知的培养和提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依法治国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而法律认知是法律意识的首要表现。法律认知的培养和提高需要内在的因素和外部的条件。内在的因素主要是指认识主体相信、渴望和需要法律。外部的条件有法律环境和培养、提高的方式方法。  相似文献   

18.
宋代债法的渊源及宋代债法发展的历史动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代债法就其渊源而言,主要由《宋刑统》、皇帝的敕令、条发事类、判例等重要部分组成;同时,社会上流行的家族法规和民间惯例也是宋代债法的重要补充形式。伴随着“重义贱利”思想的转变,宋代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加剧,封建商品经济迅猛发展,这是作为交易法的宋代债法发展的强大动因。同时,宋代债法的发展也是建立在继承和借鉴前代债法成果基础之上的。  相似文献   

19.
英美法系在判例法的发展过程中,确立了独立董事在一定条件下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并没有规定独立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而作为一项制度,不仅要赋予制度的执行者一定的权利,更重要的是要有责任作为基础,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由此,通过对英美法系独立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介绍,从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来构建我国独立董事对第三人责任制度,以使正处于制度移植和与我国现行制度相契合的独立董事制度得到健康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太平天国法律思想既有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内容,亦有西方近代法律思想的元素,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交融的产物。太平天国法律思想开创了中国近代史上以传统法律文化融合西方法律文化的先河,是中国法律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对中国法律现代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