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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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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大量存在农民权益受损的现象。调查发现,农民农地转让的知情权不明晰、自愿权受限制、经济利益难以保障等导致农民权益受损。究其根源,有地方政府的原因,有农地承包商的原因,也有农民自身的原因。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完善农地征收补偿机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2.
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大量存在农民权益受损的现象。调查发现,农民农地转让的知情权不明晰、自愿权受限制、经济利益难以保障等导致农民权益受损。究其根源,有地方政府的原因,有农地承包商的原因,也有农民自身的原因。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完善农地征收补偿机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3.
信托型农地流转可以设计不涉及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仅仅移转农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信托模式,不存在农民失地的风险而有着制度上的优势,但有限制农地交换价值功能的缺陷,不利信托经营者利用农地融资。我国农地信托流转主要有土地信托机构模式与土地经营者受托二种模式。农地信托的核心法律制度有:信托合同法律制度、信托经营者资质管理制度、农地信托程序制度、农民信托权益保护制度与信托当事人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4.
确立农地产权是对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前提,明晰农地产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保护农地产权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拳措。然而现实中,农地产权保护中主体虚位、产权虚置、权能残缺、帮助权缺失等,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对此,我国应通过科学设置农地产权、完善村民自治、保障农民结社权、强化司法救济等,为农地产权保护提供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5.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信信托、北京信托参与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相比传统的土地流转模式具有一定的金融创新意义。该信托属于商业信托,信托财产是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信托期限受到农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限制,土地流向上限制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这种信托模式有利于土地的集中经营,有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农业产业升级。目前,这种金融创新并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但是由于相关规定的不完善,在土地流转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因此,未来应该出台相应法律政策,对于委托人、受托人等主体的资格、信托登记法律制度等问题进行专门规定,推动我国农地流转信托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由农地所有权规定、农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规定以及农地征用补偿责任规定等构成。面对现实问题,从法律层面分析可知,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农地所有权主体模糊、农地集体所有权虚置、农地所有权与农地承包经营权关系不顺、农地承包经营权不健全且妨碍农地流转等缺陷。为了消除这些缺陷,建议在认清其成因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明确农地所有权主体、确定农地所有权归属、厘清农地集体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关系,争取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健全农地使用权体系,并制定农地产权规则,保障农民行使权利。  相似文献   

7.
经济、法律、社会、生态等因素均能导致农地流转纠纷的产生;农地流转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对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地有序、稳妥流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其仍有亟待完善之处.农地流转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原则、功能与外部环境优化,能将农地流转纠纷纳入法治轨道,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及新型农村经营体系的建立.  相似文献   

8.
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深入开展,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悄然展开。襄阳地区农地流转呈现以下特点:城市郊区农地流转快于农村土地流转;现时的农地流转比过去的流转规范。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下列问题:农地流转的面积不大,速度不快;农地流转的程序不规范;存在村委会截留土地流转费的现象。要解决农地流转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大土地流转必要性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大力扶持乡镇企业,鼓励创办经济实体;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普及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土地流转的质量。  相似文献   

9.
工商资本主导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利益分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促进农民承包地有序流转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许多地方探索出了各种不同的土地流转形式,有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充分发挥了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收入职能。但是,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各相关主体利益分配不合理现象,突出表现为农民利益受损,工商资本侵害农民合法权益。文章分析了工商资本主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背景下各主体利益分配现状及原因,并且提出了在不同主体间合理分配农地流转受益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农地流转通过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能有效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地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增强我国的农业竞争力。但在流转所生利益的分配上却出现了失衡的状态,契约出让方——农民的利益遭到严重的侵害。因此,在农地流转中,应加强政府的引导、监管和服务职能;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升农民的维权意识;加大农地流转中介组织的培育,以实现农民权益的保障。  相似文献   

11.
农地资源不仅包括耕地资源,而且包括农用非耕地资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度设计在关注前者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后者的保护。无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如何放开搞活,始终要将农地资源的保护放在首位,做到三方面统一。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保持农地用途相统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预防土地撂荒相统一,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相统一。  相似文献   

12.
农地发展权作为国家对土地管理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弹性手段,在保护耕地、协调用地矛盾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文综合论述了我国农地发展权的归属、配置与流转。从我国社会经济性质和土地制度角度考虑,农地发展权应由国家、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共同所有;在农地发展权的行政配置和市场配置下,农地发展权流转包括一级流转、二级流转和三级流转;并可通过建立农民基本生存保障体系以落实农民对农地发展权的分享,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以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对失地农民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其就业能力。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所确立的农地产权关系还不明晰,农地集体所有制存在缺陷,产权主体虚位,导致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农民集体表面上只出卖了使用权,实际上丧失了所有权,这极大地损害了农民集体和个体的利益,所以农地所有制的改革势在必行,选择农地个体所有制应是当前最适合的土地所有制.  相似文献   

14.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质是将农地作为产权和资本来经营。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依照有偿使用和有偿流转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农地的均衡价格,实现农民的发展权益。该配置不仅有利于农地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而且将更有效地保护耕地,实现农地资源有效率地优化配置,促进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地发展。  相似文献   

15.
宜宾市翠屏区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现状表现为多数农户愿意参与农地流转,其中转出意愿高于转入意愿,转入需求不足.在影响翠屏区农户农地流转意愿的因素中,经济效益、劳动力、土地质量、地形因素与农地转入意愿呈正相关性,恋地情结与农地转出意愿也呈正相关性.在农地流转过程中,政府只有充分满足流转主体的经济利益,同时削弱土地对农民的社保功能,才能进一步加快流转步伐,促进翠屏区农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6.
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目的是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必须改革完善现行农地制度。因为现行农地制度的小块分散经营方式存在制约农业、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土地所有权模糊,农民土地权益屡遭侵害,大量资金外流,削弱了农业自我积累的发展能力;土地使用权不完整、征地补偿过低、土地潜在保障功能等制约农转非进程,不利于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农民增收难、致富难;统分结合的双重经营体制不利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大降低了农业的生产力.  相似文献   

17.
农地制度创新是我国加入WTO条件下遏制农产品成本上升以及降低农产品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到目前为止,我国农地产权制度依然存在很多缺陷,包括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产权残缺,农户土地承包权不稳定,农民承包地自由流转困难。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积极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包括明晰和稳定集体土地产权,稳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积极推进农民承包地高效流转。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业的比较利润较高,但农民的农业收入却很低,产生这一悖论的根本原因就是农民农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消除高农业比较利润与低农民收入矛盾的出路在于正视农民兼业,引导兼业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和发展农地规模化经营,提高专业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的途径主要包括: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为农地规模化经营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建立中介服务机构,降低农地流转的交易成本;实施激励农地流转的政策法规,促进农地适度集中;降低农地的生活保障功能,免除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推进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发挥其在农地规模化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对稳妥解决"三农"问题的影响极大。稳妥推进农地流转,是构建新型土地生产关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然而近年来,我国农地流转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依然突出,影响了流转效果,一些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并由于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低,农地流转的可操作性差,风险较大。正确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完善流转配套政策和制度,有利于健全土地流转机制的措施,规范管理农地流转。  相似文献   

20.
当前永登县的农地流转中存在着地籍档案管理混乱、私自流转严重、合同不规范、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流转农地被大量撂荒和私自改变土地用途严重等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这会导致影响经济社会稳定、流转主体利益受损、不利于市场化农地流转体系建立以及危及市县粮食生产与安全等结果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法律及监管机制不健全、政府职能不明确以及不规范的农地流转程序等因素造成的。因此,永登县政府应通过采取完善农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明确农地流转中的政府职能、监督农地流转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快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制定规范的农地流转程序和监督受让方的农地使用情况等措施,规范该县农地流转监管不到位的行为,以促进该县农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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