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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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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基础教育的补充,被称为“影子教育”的校外培训行业近年来蓬勃发展,各类培训机构呈爆发性增长。但与此同时,教育机构管理面临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双重困境。传统的主张政府作为唯一监管主体的监管一元论难以有效应对当下的复杂环境,因而需要通过政府、非政府及各类社会主体共享监管权、协同监管来实现校外培训机构的法治化监管。一方面,政府作为管理的主体,应完善政策法律的内容与程序规定,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行系统规划,提高教育机构准入的门槛和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另一方面,社会组织、高校、市场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管,实现以人为本、鼓励创新和包容审慎的协同监管范式。因此,将“治理型监管”的理论融入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法治化机制建设,有助于提出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多方协同的监管机制,加强过程监管,弥补事后监管的空缺,同时也是对“治理型监管”本土适用性以及话语体系构建的加强。  相似文献   

2.
基于生态系统理论,厘清校外培训机构处于自身行业内部生态系统之中且嵌构在整个教育乃至社会的大生态系统之中的生态位,探索其与学生、家长、学校、社会等教育生态主体及教育、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生态要素之间存在整体关联与平衡的多维关系,以明确当前“双减”政策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存在治理目标短视性、治理方式割裂性、治理过程松散性等问题。通过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找准生态位,树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平等、多元生态理念,明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生态动因,以探寻校外培训机构等主体从竞争走向共生的生态理路。  相似文献   

3.
在“双减”政策背景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研究是当前教育学界的前沿议题。但如何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长效治理是一个根本性的难题,而这也正是考验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面。“责任—利益—制度”的整合性框架为有效分析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及提出优化策略提供了理论依据。当前,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障碍与挑战包括责任缺失带来的观念异化、利益冲突带来的博弈失衡、制度疲软带来的监管不足。我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优化应基于正确价值的观念再造以重塑责任、关注不同主体的诉求差异以协调利益、推进治理工作的规范运行以优化制度,从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为了解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需求现状,本研究对河南省S市4所小学489名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和对部分家长、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个案访谈,从社会分层视角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进行了归因分析。研究认为:校外培训机构繁荣源于庞大的社会需求,一些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在某些方面对各阶层家庭教育需求的满足,各阶层家庭重效果、轻资质的实用主义心态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申办程序形成的准入壁垒是其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因此,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初衷应是“治乱”,应该合理设置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质量评价体系和等级分类制度,为各阶层家长提供一个竞争有序、等级有差、类型有别的良好的校外培训市场。  相似文献   

5.
在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服务的分类准入中,国家逐渐强化了对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这两类培训服务供给主体的准入监管。目前,培训机构准入的行政审批模式日臻成熟,从业人员准入的粗放型市场竞争模式逐步解构。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服务准入制度在分类管理的同时需要具有良好的系统性。当前准入制度在价值原则和目标定位等主观取向上兼顾了系统的不同需要,但在规则体系和运行机制等客观规范上存在较为突出的结构性缺失。在准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中,应当强化准入规范的法律依据、系统设计个人从业准入制度、细化分类准入的规则系统并创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准入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6.
自2018年以来,全国各地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治理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政策制度体系逐渐健全,治理方式方法多样,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同时,政府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仍面临难题,如治理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增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性有待提升、线上培训机构治理有待加强、“变异形态”培训机构治理路径有待探索。国家需进一步通过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分类治理、综合治理等手段,构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7.
自“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我国在义务教育阶段文化课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此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仍存在各种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立法上存在欠缺、执法上监管合力不强等方面。为实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法治化,对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行了研究。通过分析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现状,从促进监管部门有效承担监管职责、鼓励学校提升教学效果、引导家长塑造正确教育理念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8.
随着新一轮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政策的实施,校外教育的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依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校外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极为重要。注重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强化政府对教育的责任是优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的前提条件;优化学校教育教学,不断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是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关键所在;兼顾多措并举,建立和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是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的重要保障;普及科学的教育理念,缓解家长和学生对校外教育的焦虑是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的落脚点。应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深入实施,促使校外培训机构与校内教育一道协同育人,共同实现立德树人的任务。  相似文献   

9.
《青海教育》2023,(3):24-25
<正>尊敬的家长朋友们: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双减”工作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综合施策、协同发力,省域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压减,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逐步规范。为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有效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退费难”“非法机构开展培训”等事件发生,做到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全范围覆盖、全流程监管,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是“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一款配套软件,该APP属于公益性、全免费的应用软件。  相似文献   

10.
伴随“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的治理,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校外线上培训日益呈现复杂化样态,给政府传统的行政监管模式带来挑战。在“双减”政策的影响下,校外线上培训治理日益凸显新问题,行业标准不健全,平台责任不清晰,传统行政监管主体及监管方式均显滞后。应对新形势下校外线上培训所带来的挑战,需要明确校外线上培训的行业治理标准,发挥平台的监管优势,建立行政部门之间的协同治理机制,引入技术监管方式,建立信息共享的多元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11.
伴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再次进入新阶段。梳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 变迁可以发现,以问题为导向的政策目标不断演进,以规范为主要特征的政策措施逐渐完善,以政府为主体 的政策执行体系渐趋形成。择选分析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146起教育培训纠纷司法案例可以发现,行政部 门、培训机构、受教育者以及法院在教育培训纠纷的发生和解决中都会受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影响, 这种影响不断折射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和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执行和发展还需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下的分类管理、探索完善培训机构退出的善后机制、建立培训机构的金融监管制度、构 建线上培训的规范治理体系、推动治理机制向政府与行业双重治理转变、重视对学校及家庭等外围因素的 考量,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治、社会参与的常态化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12.
校外培训是我国学校和家庭教育的补充,需要明确的法律体系规制。“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完善校外培训监管体系、促进校外教育良性发展对校外培训监管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新要求。我国已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难以适应“双减”政策背景下校外培训的监管和执法。通过分析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有关校外培训监管的法律规定路径,发现它们的校外培训监管法律的修订与完善在其教育的改革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立法和实施经验为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建构和完善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13.
《湖南教育》2024,(1):22-23
<正>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耒阳市在校外培训管理工作方面,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联合执法、为民执法”的思路,从建机制、强执法、补短板三端发力,实现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基本禁绝、隐形变异培训全面清除、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明显规范的整治目标。  相似文献   

14.
教育正义是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奠基性价值。当代正义理论的发展,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走向正义奠定了思想基础。从正义理论的承认、关系与分配三重维度出发审视校外培训机构,发现其非正义现象主要表现为:分数至上导致“承认正义”缺失,经济利益导向造成“关系正义”偏差,以及社会分层的教育投射致使“分配正义”匮乏。基于此,我国应构建以正义为基本导向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逻辑,确立以“承认”为内核的价值理念,重构校内校外育人责任联盟机制,纳入基本公共教育资源服务,以期有效推进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5.
“双减”是近期教育治理的焦点议题,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则是“双减”的重要内容。在国家仍是政治代表和家国责任的前提下,人民需要政府“有为”,治理无序的校外培训市场。有为政府的指引下重构的有效市场侧重于供给侧改革,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导向,重构的校外培训或服务的市场是公益而不是逐利的市场;第二,探索教育市场服务单位从家庭到学校的转变,通过学校购买服务,以学校为桥梁组织再分配教育资源则有助于缓解现有竞争压力,保障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第三,分类分阶段参与供给,改变现有校外培训市场以面向家庭的学科类培训一家独大的局面,鼓励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大力培育家长学校、素质教育以及面向学校的课后托管类校外培训市场,鼓励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朝后基础教育阶段转型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培训市场。在政府的指导和指引下,校外培训最终形成一个细分领域、细分对象、细分阶段、准入有序的培训市场,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相似文献   

16.
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定位与监管方面。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正确定位是私人物品性质的公益事业,这就意味着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市场治理手段走产业化道路,同时政府进行必要的规制与监管。政府监管主要包括研制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国家标准、工商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角色、教育评估组织参与治理及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系统等。  相似文献   

17.
<正>写在前面的话:伴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再次进入新阶段。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减”工作,市“双减”专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开展“双减”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天津注重抓好校外义务教育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数量压减、合规转型以及规范办学等工作,努力做到校外治理与校内提质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全面过硬。据了解,围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天津市已制定30余项指导意见、实施方案、配套制度。截至2021年12月20日,天津市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为92.17%,线上机构压减率为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00%完成“营转非”工作。  相似文献   

18.
辛涛  李刚 《人民教育》2022,(6):20-23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发布以来,“双减”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仍存在诸多挑战。深入推进“双减”,可以基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视角,深入理解“双减”的战略定位,明确其目标定位、关键任务与推进动力,从客观审视校外培训机构的价值、加强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等方向加强探索。  相似文献   

19.
《湖南教育》2024,(1):38-39
<正>益阳市持续巩固和优化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两个全覆盖”,引领校外培训管理新高度。市教育局3次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党建指导员选派机制,动态管理党建工作台账,先后调整党支部4个、党建指导员42名;将党建工作作为新机构审批前置条件,写入培训机构章程,纳入校外培训机构过程监管积分管理体系和对县市区的工作考核;以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组织党务干部全覆盖培训9次,将“三联三创三同步”赫山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厘清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隶属关系,全域性设立民办教育党委,增设校外培训行业民办教育党委副书记,畅通党员发展、吸纳路径。  相似文献   

20.
《教育与教学研究》2022,(10):96-108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是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依据和行动指南。在新时代背景下,校外培训机构进入专项治理的关键期,有必要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政策变迁、政策成效与新挑战入手,提出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现实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演化根据政策目标和价值追求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在优化教育生态、校外培训机构规模、校外培训机构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面临公立学校教育难以满足需求端、教师工作压力陡增、家庭教育职能出现偏差、私人辅导形式管理困难等新挑战下,需通过完善相应的政策体系、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以及保持家校密切沟通等途径,促进其规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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