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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决定论与自由意志、道德责任的相容性历来是伦理学领域探讨自由意志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不相容论者认为,如果决定论为真,人就不可能具有自由意志;而相容论者则认为自由意志的存在不需要排除决定论。各种论点的建立都是围绕自由意志的概念进行的。"行为者有可供取舍的多种可能性"与"人是行为的终极源泉",是这个讨论中对于"自由"的两个主要的传统理解。当代相容论试图从人类行为的内在机制或社会性的角度来超越这两种对于自由的理解。  相似文献   

2.
作为法学术语的罪过与犯罪的主观方面在本质上存在一致性,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是罪过的基本形式,具有法律性、客观性、特定性等法律特征;作为一种特殊的心理活动,罪过心理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体,不同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组合,便构成了罪过心理的具体形式  相似文献   

3.
"排除危害"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在构成要件上应与环境行政责任一致,即具备行为的违法性、主观方面有过错的要件,且要求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同时,对排除危害各具体责任的适用,应运用利益衡量原则,以取得保护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双赢之效果.  相似文献   

4.
按照主观违法论而加以建构的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有别于按客观违法论建构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两者有着不同的研究进路和研究方法。主观违法论强调有责之违法,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客观的危害行为、刑事责任能力都是违法的构成要素。由于主观违法论将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的危害行为排除在刑法的研究之外,为此,这种因人而异的违法观不能很好地界定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危害行为的性质以及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5.
对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主观罪过认定,一些学者基于各自的理解,构建了相应理论,但均无法自圆其说。笔者以《刑法》第十四、十五条为切入点,指出争议的根本症结是对主观罪过理论的不同理解;争议的实质是违背《刑法》总则精神来构建理论;认定的难点是该罪罪过处于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之间的游离状态。鉴于该罪罪过之性状,可行之路径是切实恪守罪过形式的"一元性"原则,以危害结果为考量点,并结合所掌握的证据进行具体分析。唯此,才能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能彰显人权保障的精神。  相似文献   

6.
自由意志是一个幻觉吗?我们的行为以及做出怎样去行动的决定是如何实现的呢?自由意志问题关系到对人的自我的理解,尤其是关系到对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的理解。现代神经科学的发展正在努力通过实验对自由意志问题下定论——即大脑活动先于有意识的思考。但是,要明确的是在神经科学出现惊人进步之前,对整个大脑机制的解释仍是有争议的。文章基于对目前困境的分析,详细探讨了加扎尼加自由意志的突现思想,这是有别于传统路径的研究,是在基于脑裂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由意志是大脑复杂系统通过自我组织的一种新特性的突现,通过借助脑结构和脑组织的动态分析以及复杂系统的突现来以一种新的路径阐释自由意志,对自由意志及相关理论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20世纪现代物理科学的发展,出现了决定论对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的挑战。相容论者认为,即使决定论为真,自由意志也可与其兼容。相容论主张,当一个行为真正出自行为者时,行为者对该行为负道德责任。然而,不相容论者提出了操控难题,即被外在操控的对象也可满足"自我性"条件,此时被操控的人或机器人是否有道德责任?这个难题不仅是相容论目前面临的重大挑战,而且对司法判定也有重要影响,因为存在类似的现实操控案例。因此,解决难题的关键就是要深入分析何为操控难题,阐明相关操控条件和因素,才能为相容论的辩护提供有力条件。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主观化理论日益受到国内外语言学者的重视。但是,有关主观化理论的一些重要问题并未得到充分的阐释。本文主要论述和回答了有关主观化理论的三个重要理论问题:(1)主观化理论的理论依据到底是什么?其理论合法性何在?(2)我们到底该如何理解主观化理论之主观性本质和意义体验论之互动性本质之间的理论不一致问题?有鉴于"主观化"和"交互主观化"之间的关系密切,我们该如何理解"主观化""交互主观化"和意义体验论之间的关系?(3)主观化理论如何避免陷入"主观主义"泥沼?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试图通过探析主观化理论之理论根源,以明晰主观化理论在认知语义学框架中的理论地位,从而为如何避免主观化理论陷入"主观主义"泥沼提出理论思考。  相似文献   

9.
原因自由行为的罪过形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原因自由行为是行为人基于故意或过失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形,该理论不仅是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更是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原因自由行为的过错心理具有复杂性,包括行为人对原因自由行为导致精神障碍状态的主观态度和对结果行为导致的危害结果的主观态度。原因自由行为的罪过形式研究是难点中的难点,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0.
合同是以建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含意或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具有拘束力的理论基础可以从三个层面认识:其一为伦理基础,包括道德观点和经济观点;其二为自由意志之主观要素与法律规定之客观要素的结合;其三为允诺人或被允诺人不同视角的考察.  相似文献   

11.
原因自由行为可以说是一个相当模糊的概念,一方面其并非刑法认定行为人罪责的基本类型,另一方面又限缩刑事责任能力认定规定的适用,使其在刑法法理的探讨上始终扮演着“反叛者”的角色。探讨原因自由行为与“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可罚性问题、主观罪过问题,并就其出路提出立法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康德的自由观构成了其实践哲学的基础,而先验自由与实践自由的区分是其自由观的一个核心性的区分。本文对康德哲学中的实践自由与先验自由两个概念的内涵、差异、共同点和内在联系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说明康德在保持其哲思的严格性本色的同时,以作为先天的自律能力的实践自由(而非本体的先验自由)为实践哲学奠定自由意志的基石,从而超越传统的独断论的意志自由论和经验主义决定论,建立了先验主义自由观,为实践哲学提供了富有合理性与意义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3.
以奥康纳为代表的行动者因果关系理论是对自由意志进行辩护的现代三大理论进路之一。奥康纳试图通过建构一个有积极能力、有控制力的行动者,并与事件因果关系相区别,在批评中维护自己的理论体系。但分析这一理论,确实还存在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在“自由意志—决定论困境”面前,行为主义心理学遭遇了“解释者悖论”:行为主义心理学作为解释人类心理与行为的理论体系,却无法解释行为主义者自身的行为。因为在他们的理论预设中,当人类的自由意志被取消之后,他们却无意识地赋予了自己意志的自由。心理学要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必须破解“解释者悖论”。一种有效的心理学理论,必须要能有效地解释包括解释者自身在内的所有人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无犯意则无犯人"是近代刑法理论中的重要格言,体现出了罪过原则在犯罪认定中的基础性地位。但是罪过原则作为犯罪认定的基本原则却不能应对公害犯罪中主观方面难以认知与查证的特殊性,不能有效地惩治公害犯罪。在对严格责任进行合理中国化的前提下,有必要在我国的公害犯罪认定中引入严格责任,亦有必要对严格责任的适用做出科学合理的限制,以防严格责任被滥用从而使对公害犯罪的打击陷入新的困境。  相似文献   

16.
自由意志在消极层面是非依赖性状态,从积极层面讲是自主选择的状态,与人在道义上的责任性联系在一起,是一种"二阶愿望"能力.康德在设定"自由意志"之存在的同时,却无力使人们将这种抽象的主体的自由的"规定"真正在人身付诸实现,关键在于他还没有将这种道德意志真正内在化,与生命自身的良知性的动力统一起来.在王阳明那里,道德理性与人的内在的道德情感本体是同一的,良知本体的自我裁断和自我意志冲动,使人的身心之间、知行之间的冲突协调并成为一个统一体,使道德理性在人身现实化,是为自由意志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7.
自由意志问题,即人是否有自主选择和自我决定等能力的问题。《道德经》文本中的“自然”,蕴含着万物都依其各自本性,自主存在和自由发展的思想,这为行动主体的人拥有自由意志找到了形而上的依据;“无为”即是作为宇宙万物总根源和总依据的“道”,在顺任万物“自然”发展的同时,对万物进行间接地、柔弱地约束和规范。这种弱性约束和规范既是无目的、无意志的“道”对万物包括人在内的弱性决定,也是对万物自由性和自主性的保障。把这种弱性决定,称为“道的弱决定论”或“自然弱决定论”,是对“道者弱之用”的一种诠释。  相似文献   

18.
奥古斯丁通过把自由引入哲学在西方思想史上做出了开创性的工作。文章从对他的《论意志的自由选择》分析出发,逐步廓清具有前设意义的善恶概念,进一步论述自由意志的来源与它的使用,从自由意志的角度重新整理上帝与人的关系,这一问题又进而关涉到奥古斯丁关于上帝的救赎论与预知论。奥古斯丁在神学背景下对自由意志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人的主体与意愿的独立,同时进行了刑罚与责任这一具有道德基础意义的论述。  相似文献   

19.
道德责任基于道德主体的道德选择,道德选择的前提是个体的意志自由。决定论者与绝对自由论者分别执着于两个不同的极端诠释自由与责任的关系,实际上最终都既否定了人的意志自由,同时也否定了人的道德责任。道德个体的意志自由是道德责任的前提和基础,道德责任是道德个体意志自由得以实现的具体体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度与道德责任之间呈现高度的正相关关系。道德责任与自由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并随着主、客体条件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的主体性正是在道德主体意志自由基础上的道德选择与道德实践过程中得以张扬与发展的。  相似文献   

20.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更改为"污染环境罪",并通过2013年以及2016年的司法解释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明确。但是从目前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上看,关于行为人的罪过形式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主观要件规定并不明确,《刑法修正案(八)》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规定存在冲突,导致司法适用上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认定进行探讨,有助于完善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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