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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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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决定论与自由意志、道德责任的相容性历来是伦理学领域探讨自由意志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不相容论者认为,如果决定论为真,人就不可能具有自由意志;而相容论者则认为自由意志的存在不需要排除决定论。各种论点的建立都是围绕自由意志的概念进行的。"行为者有可供取舍的多种可能性"与"人是行为的终极源泉",是这个讨论中对于"自由"的两个主要的传统理解。当代相容论试图从人类行为的内在机制或社会性的角度来超越这两种对于自由的理解。  相似文献   

2.
道德责任基于道德主体的道德选择,道德选择的前提是个体的意志自由。决定论者与绝对自由论者分别执着于两个不同的极端诠释自由与责任的关系,实际上最终都既否定了人的意志自由,同时也否定了人的道德责任。道德个体的意志自由是道德责任的前提和基础,道德责任是道德个体意志自由得以实现的具体体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度与道德责任之间呈现高度的正相关关系。道德责任与自由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并随着主、客体条件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的主体性正是在道德主体意志自由基础上的道德选择与道德实践过程中得以张扬与发展的。  相似文献   

3.
在哲学上,关于人是否存在意志自由的问题,历来有三种没的观点,绝对意志自由论、行为决定论、马克思的相对意志自由论。这三种观点对预防犯罪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以绝对意志自由为基础,在预防犯罪上产生了刑罚预防论;以行为决定论为基础,产生了社会预防论;以马克思主义相对意志自由论为基础,产生了刑罚预防与社会预防结合论。本文在分析我国当前预防犯罪模式存在弊端的同时,提出了变“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为“以社会预防为  相似文献   

4.
在哲学上 ,关于人是否存在意志自由的问题 ,历来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绝对意志自由论、行为决定论、马克思主义的相对意志自由论。这三种观点对预防犯罪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 :以绝对意志自由为基础 ,在预防犯罪上产生了刑罚预防论 (包括重刑预防和一般预防 ) ;以行为决定论为基础 ,产生了社会预防论 ;以马克思主义相对意志自由论为基础 ,产生了刑罚预防与社会预防结合论。本文在分析我国当前预防犯罪模式存在弊端的同时 ,提出了变“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为“以社会预防为主 ,刑罚预防为辅”的科学的预防犯罪模式。  相似文献   

5.
詹姆士认为,自由意志论者与决定论者在对待自由意志的问题上都是不足取的。从“责任”的角度来看,二者最终都将不予承担责任。詹姆士认为,必须在其实用主义的意义下来讨论自由意志问题。在詹姆士看来,只有当意志自由能使我们“更好些”,能给予“解救”,自由意志问题才是有意义的。詹姆士的根本意图在于将哲学从形而上学的是什么的言说中转移到实用主义的将是什么之中,这一转移,具有范式转移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康德责任论诠释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以人是有限理性的存在和人是善良意志的存在为前提,建立了以责任和自由为核心的责任论伦理学体系。他赋予责任以三层内涵:责任是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责任是定言命令的内在规定性;责任是实践理性的道德自律。并将"人是目的"、"自由"及"至善"作为责任存在的价值目标,以思辨的伦理意蕴彰显了其责任论当代价值。  相似文献   

7.
美国社会哲学家、精神分析学家弗洛姆从心理学的层面对道德选择理论进行论述。他既反对传统的意志自由论,也不赞同决定论。他认为,只要意识到了行为背后的无意识力量,人就可以获得选择的能力,从而改变事情发展过程中的因果关系。他深入分析了影响道德选择决定因素与心理过程,对于道德选择理论建设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对于我们分析、理解现实中人们的道德选择行为也有着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8.
道德运气属于一种不受意志支配或至少部分不受意志影响的偶然性因素,它对道德评价的倾向、道德责任的归属以及道德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威廉斯从行动者自身的合理性证明角度论证了道德运气的意义,内格尔则从道德评价的一般性条件中得出运气的价值.两位思想家通过道德运气的概念挑战了康德关于意志自由、责任条件和道德限度等方面的基本观点,也揭示了我们关于这些道德根本问题的通常观点存在着诸多不连贯和不一致的方面.这也证明了运气的道德价值.  相似文献   

9.
在“自由意志—决定论困境”面前,行为主义心理学遭遇了“解释者悖论”:行为主义心理学作为解释人类心理与行为的理论体系,却无法解释行为主义者自身的行为。因为在他们的理论预设中,当人类的自由意志被取消之后,他们却无意识地赋予了自己意志的自由。心理学要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必须破解“解释者悖论”。一种有效的心理学理论,必须要能有效地解释包括解释者自身在内的所有人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道德增强之后的行为无一例外地选择为善,导致对作恶自由丧失的质疑,进而引发对道德增强中是否存在自由意志的担忧.当代学者为道德增强与自由意志兼容提供三种辩护路径,分别是后果论、德性论和知情同意权,但是都未做到完全令人信服.他们没有意识到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只是道德意志做出决定的前件,并不构成因果决定关系.若要保障道德增强中的意志自主性,只能对意志决定的前件实行干预,而不能干涉意志的自主决定.道德增强的合法运用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道德困境源于道德前件,而非道德意志本身;二是道德增强只增强道德前件,而不干涉道德意志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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