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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上旬,我与记者欧世金赴南疆采访。乘三菱越野车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之后,我们到达叶城“女人村”。这里是新疆军区阿里军分区留守处。男人们都上了阿里高原,在这里留守的都是随军家属,因此得了个“女人村”的称呼。我们赶在“三八”妇女节这天到达,就写了一篇《“女人村”的节日》的稿件发回报社。在将要离开之际,经过一楼走廊时,我透过一间办公室10多厘米宽的门缝看到里面有人在扎白花。怎么回事?谁死了?好奇心驱使我推开屋门打探究竟。里面有军人,有家属,他们告诉我:一个新兵死了。这个新兵是谁?他怎么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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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的传媒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因而记采访工作也是党政工作的一部分.任何人接受采访亦被视为责无旁待的“任务”。现在情形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去年的报刊治理中.行政权力退出了较为广泛的传媒市场,传媒从编务到经营.均需自主管理.但由挂靠机关任命主要负责人、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舆论导向。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使用的是“监督”概念.不是直接干预。这种新情况下讨论“采访权”.应注意记和传媒“权力”背景的弱化,采访成为记职业的一道工作程序.不再是特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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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的“技术权力”与商业广告的“造梦”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以传媒时代的话语权力基础为着眼点, 考察了作为大众传播时代文化现象的特殊艺术现象和商业广告现象。文章探讨了人类社会传播方式与人们精神生活样态之间的关系, 描述了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对人们思想观念和情感方式等方面的深刻影响, 并在“技术对人的统治”这一层面上对现代传媒的权力性质和来源作出了新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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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5期《新闻记者》发表陈先元先生的文章《传媒权力是大众社会的一种公权力》,文章在对大众传媒的根本属性和基本功能进行深入分析后指出,“就其性质而言,大众传媒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力,它应该为社会公众所拥有,不能为私人、团体、派别等少数人员所垄断”。陈先元先生对传媒公共性分析颇有见地,但认为大众传媒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力的观点则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大众传媒所拥有的是“权利”而非“权力”,下面将详加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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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经济的六个“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12月12日,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传媒经济研究所所长周鸿铎教授做客人民网传媒沙龙,与网友们一起探讨中国传媒经济的发展问题。访谈中,周教授用六个“三”精辟地解读了中国传媒经济的概况。
周教授是我国研究传媒经济最早的学者之一,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要求,他创建了广播电视经济学以及传媒经济等学科,同时组建了传媒经济研究所和广播电视经济研究室。是现任的传媒大学网络经济研究所和传媒经济研究所所长。周教授研究传媒经济30年,对中国传媒经济有着深刻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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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今天.传统传媒竞争激烈.新兴传媒方兴未艾。为了吸引更多受众。各方均使出了浑身解数。新闻是媒体的根本。面对同样一件新闻事实,谁的报道快,谁就抢到了先机;谁的报道“有血有肉”。谁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眼球”和“耳朵”。不难看出.时至今日,受众的鉴赏水平已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仅仅交待清楚新闻的来龙去脉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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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如媒体人谭人玮所说,可能网民们“并不真的认为这些官员都戴的是名表,他们要的是对此评论的权利”。一位网友说,网络典论就像猴子掰玉米。丢掉一个,再掰一个,我仍拭目以待,下一个轮到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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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寻租”的表现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传媒及传媒从业者逐渐在市场化环境生存的今天,“传媒腐败”已经不能用传统语词意义上的“有偿新闻”来涵盖和解释。理由有二:其一、传统“有偿新闻”一般等同于“红包新闻”,而在新的社会现象中,“红包新闻”只表现为“传媒腐败”中最为普遍、最为常见的一种;其二,传统“有偿新闻”一般只针对新闻从业者个体的个别违规现象,而如今发展到传媒以单位行为进行的有偿违规新闻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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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这是新近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一句表述,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在当今社会,新闻媒体被称为“第四种权力”,那么如何运用好这一“权力”来不断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依笔看来,要成为一面好的“防火墙”.一个好的“减压阀”,媒体要妥善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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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一直在上课,像个小学生一样在上公民课。这一课的题目就叫“陈水扁”。课文特别令人“拍案惊奇”,但是附在课文后面的测验题,艰难的程度,超过我的预期。乱,因为在寻找新标准我在台湾的威权时代里写过《野火集》,但是台湾政治的今天,仍然令我瞠目结舌:在我们的经历里,谁见过一个政坛第一家庭的家族和亲信,做出如此不堪的事情?谁听过身为权力最高象征的“总统府”会制作假账?谁见过一个没有监察委员、只有冷气空转的“监察院”?谁见过一个对法律如此不知分寸、进退失据的“内政部长”?谁见过媒体变成一种热血贲张的“政治运动指挥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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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4,(10):76-77
实现传媒自律的可能性途径 陈力丹在《传媒社会职责、职业意识与经济利益的博弈》一文中指出,传媒的自律应该从以下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1.消解“官本位”意识在传媒业的影响。传媒的责任是观察者、监测者,而非某级权力机关,记者工作中要将“权力”意识转变为普通公民的“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