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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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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六部,即尚书六部,自隋、唐开始为朝廷行政机构。东汉置尚书台,辅佐皇帝处理政事,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少府中独立出来,并改称为尚书省,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分曹治事。以后尚书各曹逐渐演变为部。隋仿《周礼》六官,尚书省分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唐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每部又各设四司,总共二十四司,以郎中、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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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前期三省六部制的完善,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趋于成熟的标志,也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完善的表现。高中新课标人民版教科书说:"唐代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尚书省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唐初,三省的最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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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十二年(546)西魏改革了尚书省制度,将原来的六尚书三十六曹制改成了六 尚书十二部制,尚书六部最后确定为吏、民、礼、兵、刑、工,郎曹十二部是:吏、民、礼、兵、刑、工、计、蕃、虞、膳、驾、宾.这次改革不仅确立了隋唐以至明清六部的名称,而且还开启了北朝后期精 简机构、归并尚书省郎曹的先声.其弊端是对尚书郎曹精简过甚,不便于政务的运行,这一点在 随后实行的六官制度中得到了纠正,六官制度在六卿的体制下设立了大约二十二个相当于尚书 省郎曹的机构,奠定了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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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一道2007年全国文综Ⅱ试题。(2007全国文综Ⅱ、14)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唐初三省的职能是A.尚书省和中书省决策,门下省执行B.中书省决策,尚书省和门下省执行c.门下省决策,中书省和尚书省执行D.中书省和门下省决策,尚书省执行  相似文献   

5.
三省六部制在西汉以后形成并长期发展,至隋朝时期得以确立,到唐朝时进一步得到完善。三省为中央最高政府机构。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将这一机构设立的制度称“三省六部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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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三省六部制【概念解析】三省六部制始于隋朝,隋文帝建国后,综合汉魏、两晋和南朝中央职官的设置,建三省六部,以加强中央集权。三省指内史省(唐时改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内史省秉承皇帝的旨意起草并颁发诏令,是决策机构;门下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  相似文献   

7.
课本第 72页 :对于《辛丑条约》内容之叙述中有“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 ,位居六部之首”。所谓“位居六部之首”之“首”字容易给人一种误解 :认为外务部从属于六部 ,并居于首位。而事实上无论 1861年总理衙门设立之初 ,还是 190 1年改为外务部 ,中央机构中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依然存在 ,虽然总理衙门设置后“侵夺了六部之权” ,但它做为一个中央机构是与六部平行的 ,只不过由于负责外交事宜和办理新政 ,其地位比六部更高、更重要一些 ,所以总理衙门与六部并非从属关系。《海关中外条约》卷 1第 3 0 3~ 3 13页有关《辛丑条约》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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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隋代官制概况隋代结束了南北朝对峙的局面,统一了全中国,依据过去的统治经验,制定了一套新官制。这套官制比过去细密、完整,影响到后代,尤其是对唐朝影响颇大。隋代中枢官制设“尚书省”,掌管一切政令,有尚书令、左右仆射及吏部、礼部、兵部、都宫、度支、工部等六曹尚书,令、仆、六尚,合称为“八座”。中枢六部的制度至此基本定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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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枢密院吏人升迁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代吏制十分复杂,苏辙曾经指出,京百司吏人“其请受多少及迁转、出职,迟速、高下各各不同”,逐司“参差不齐,理难均一”,乃是因为“旧诸司吏人根源各别,立法不同”。宋代枢密院吏人的升迁制度自成体系,本文试从枢密院吏人升迁过程中的三个阶段即吏人的来源、晋级、出职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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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年正月,朱元璋在应天定国号为明,改元洪武,建立了一个新的封建王朝。 “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以协助皇帝处理政事。但由于中书省“百司纲领,总率郡属,”权力极大,易对皇权形成威胁。恰好,此时出现了左丞相胡惟庸“谋不轨”事件。明太祖为巩固封建专制主义皇权,断然采取措施,于洪武“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且“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至此,废除了自秦以来实施了一千多年的丞相制度,“帝方自操威柄,”集大权于一身。传统的说法是,明太祖废除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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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问:清代理藩院是个什么机构?答:理藩院为清朝创设的专管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清入关前即设有理藩院,初设承政、左右参政、副理事官和启心郎,人数不过十几名.1644年(顺治元年)清朝入关,把承政改为尚书,左右参政改为左右侍郎,副理事官改为员外郎.1659年理藩院一度隶属礼部.1661年康熙继位,决定恢复理藩院的独立地位,官制体统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平行.当时理藩院下设:录勋司、宾客司、柔远司、理刑司.1699年康熙又分柔远司为前司、后司,理藩院的管辖范围也从内蒙古扩及到外蒙古、西藏和新疆.1723年(雍正元年)开始,由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1757年乾隆平息了达瓦齐、阿睦尔撒纳叛乱,对理藩院司属机构进行  相似文献   

12.
唐承隋制,设三省六部。中书省制定政策,草拟诏敕;门下省审议签发,或驳正违失;尚书省通过六部执行。其中,门下省“审署奏议,驳正违失”的封驳权,是封建专制主义政权得以巩固和存在的重要条件,尤其在封建社会高度发展的唐朝初年,其作用更为重要。所谓封驳,是指封还皇帝失宜的诏命,驳正臣下有违误的奏章。是从封事和驳议发展而来。古时臣下上书奏事,防止泄密,用袋封缄,称作封事。《汉书·霍光传》中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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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视野     
7号情报“政府"一词由何来政府,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但“政府”一词本义并非如此。唐朝时,确立了负责中枢政务的“三省六部制”。“三省”是:决策机关的中书省,负责审议的门下省,具体执行的尚书省。“三省”长官共同行使宰相职权,负责处理国家政务。这些长官们日常办公的地方叫“政事堂”,号称“政府”。“府”是官署的通称,即百官会集之处。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说:“李林甫领吏部尚书,日在政府。”胡三省注云:“政府”即知事堂。这大概是“政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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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政事堂制度始创于唐初。政事堂制度是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 3省长官在固定的时间、地点经常性地讨论军国大政、平衡互制、协调共济 ,最后由皇帝裁定的制度 ;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具有中国特色的“3权分立”。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论政是政事堂的正常态 ;中书省的政事堂议政是政事堂制度的破坏 ;政事堂改为中书门下是政事堂制度的瓦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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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并使之升格,事在1901年,《辛丑条约》有专门条款规定。许多中国革命史教材。对此事这样叙述: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初设于1861年。1901年订了《辛丑条约》,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使其成为凌驾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上的专办洋务的特殊机构。六部并无废撤,怎能说是总理衙门班列六部之首呢?《辛丑条约》第十二款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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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司,本为守卫皇城的禁卫亲兵,若汉之北军,唐之北衙。宋初号武德司,太平兴国六年(981年)改为皇城司。长官皇城使,为武臣升朝官,“其职任则选内外通领焉”,但非枢密院宣授。“而殿前(司)复不予此,此祖宗处军政深意也”。所谓选内外官通领,即以武臣与内侍为长官。而实际上武臣为皇城使者,只是表示资历的官阶,任事头目实为宦者,“本朝只此一项令宦者掌兵。……此项又以制殿前都指挥使之兵也”。枢密院在京房名义上虽掌“皇城司卫兵”,但其事权渐为宦官夺去以自壮。皇祐中“宦者谋广亲事、亲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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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正建 《家教指南》2022,(5):136-142
唐代法典律令格式中的格有两类,一类是诏敕编辑类,一类是非诏敕编辑类,后者是一种带有条件或标准意义的规则规格。敦煌经济文书中出现了三种“格”的用例:第一种相当于“法”;第二种写有制作颁发日期,是有司按期制定的规则规格,与选格、举格、勋格等属一类;第三种虽写有尚书省二十四司名称,但可能也是有司制定的规则规格,属于留司格。这三种用例的格似乎均非“诏敕编辑类”性质的格。  相似文献   

18.
来江当的官是押司。“押司”是宋代官署内办理案胶的刀笔小吏。来制,府吏中有押司八人,县吏中亦有押司,即后代所称的“书办”。是按“乡户”的等第派的公差。押司的任务主要是当缮《shdn)写员,抄写文件。古代没有油印机,发文件、出告示要一份一份地抄写,所以衙门内押司不止一个。押司除了当结写员外,还要写汇报、作统计、管资料、处理来往函件等等。押司的地位低于孔目等职,而略高于贴司等职。小说《水讲传》中讲:阳谷县知县要任命武松当部头,征得武松同意后,“随即唤押司立了文案,当日便参武松做了步兵都头”。这证明押司是有…  相似文献   

19.
《郎官石柱题名》是唐代六部郎官的任职记录。唐代郎官,即郎中、员外郎,地位非常重要,是一般官员们竞争的目标。按唐代尚书省的设置,分左司、右司。左司统吏部、户部、礼部,每部四司;右司统兵部、刑部、工部,每部亦四司。共26司。任官者都要在厅壁记上题写自己的姓名。后由左司郎中杨慎余创议,改为石刻。石柱题名左右司各一,但后来仅存左司石柱。至清代,对于石刻研究的风气很盛,因而石柱题名就成为热门课题。著名的有王昶、朱彝尊、赵钺三家著录,且间有考证。而考证成就最大的是赵钺、劳格的《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26卷。该书一出,就成为研究唐代文史必需的参考书。但劳氏考证亦有缺误之处,尤其是对于新出土墓志未曾寓目,故近人岑仲勉先生对此书潜心研究,以成《郎官石柱题名新著录》与《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二著,对《郎官石柱题名考》补正极多,为学术界提供了一份切实可信的资料书。但唐代郎官繁多,事迹复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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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总督与巡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总督与巡抚是清代地方政权的最高统治者,是封建社会末期统治阶级有力的统治工具。地主阶级专政亦有其历史经验,所以在历代封建王朝的政治制度上,总是前后因袭,或在旧的基础上按其时势需要,有所兴替和发展。清代督抚之制,也是其来有自,故有略为回顾一下历史的必要。首先应暸解地方最高行政区域省区的来源。省这个名词,原为封建王朝之禁中,改为省中,后遂移称官署之名,如尚书省、中书省等是。及元代仿魏晋尚书行台之意,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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